何兵:孔子为什么杀议政者少正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

最近网上频传网民因言获罪的事,我想研究一下,孔子为什么杀少正卯?两者有无手法上的传承?我找到了当年的一篇文章,叫做“法家代表人物”,刊载在《南方文物》1974年第1期上。文章的语言风格,思维方式,很有时代特色。35年后读来,兴味盎然。

少正卯(?———公元前498年)春秋末期的鲁国人。他公开宣传革新主张,说服力很强,号召力很大。“聚徒成群”,形成一种不可忽视的进步社会势力。孔老二诬蔑他是“小人之桀雄”,正好说明他是反对奴隶主贵族的新兴封建势力的代表。少正卯和孔丘在鲁国同时教授学生,由于他讲的是和孔老二宣传的反动思想相对立的进步思想,以致有几次除颜回之外,孔老二的学生多数都跑到少正卯那里听讲去了。这对以孔丘为代表的奴隶制复辟派威胁很大。公元前四九八年,孔丘当了鲁国司寇并代行宰相职务不久,就血腥地杀害了少正卯。

现在留存的关于少正卯的记载虽然很少,但从荀子和王充的简短记载中,仍然可以看出少正卯是先秦法家的先驱者。

孔子施加给少正卯的五项罪名,今人的解释是这样:其一、心达而险(有知识但心怀险恶);其二、行辟而坚(特立独行而又坚持不改);其三、言伪而辩(主张和官方不一样的理论又有煽动力);其四、记丑而博(总是关注执政阶层的丑闻并且面还很广);其五、顺非而泽(对持有不同政见的人表示赞同并且还施以恩惠)。

孔子杀少正卯,历史上曾是定案,《荀子》里有记载。到了南宋,理学大师朱熹翻案说,孔子没杀少正卯。诸子百家著作中,寓言居多,不足为信。成书早于《荀子》的《左传》、《国语》、《论语》、《孟子》等,没有记载。反对者说,朱熹为孔子翻案,是为了维护孔子的光辉形象。中山大学法学院的马作武教授考证说,孔子是杀了少正卯的。由于故事发生在2500多年前,除非少正卯先生从地下爬出来上访,否则只能作为悬案了。在这里,我们先咬定孔子干了这件事———否则文章没法做。

孔子杀少正卯,公开的理由是,少正卯思想偏激,行为乖张,总是揭政府的丑闻,试图聚众闹事,煽动群体性事件。潜在的原因可能是,少正卯的课讲得太好,影响孔子的生源和市场,动摇孔子的导师地位。孔子假公济私,借刀杀人。这种人,还是杀了的好。自己耳根清净,社会思想统一。但孔子只当了七天宰相,就被免了官,估计是因为处置群体性事件措施不当,激起民愤。孔子的学生子贡就疑问说:“夫少正卯者,鲁国之闻人矣,夫子始为政,何以先诛之?

官家历来的基本原则,也是草民的基本理想———“宁做太平犬,不做离乱人”。这个原则并不错,但如何实现这种政治理想呢?如何对待公民议政呢?从古至今,确实存在两条方针路线。一条是孔子的杀头路线。沿着这条路线走的,不乏其人,最著名人物是清朝的雍正。学者黄裳有《笔祸史谈丛》,专门谈论此等勾当。

另一条是召公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思想路线,主张对于人民议政,要开放和疏导。

召公的故事,发生在周朝,距今2854年,《国语》里有记载。周厉王采用杀头战略,对付说他坏话的人。由于措施得力,收效明显,国人不敢说话,道路以目。他兴奋地告诉召公:“我能止住谤言了,大家不敢说话了。”召公劝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而溃,伤人必多。”历王就是不听。三年后,人民群众起来造反,将厉王流放了。

300年后,郑国的子产“不毁乡校”,任由老百姓在乡校里,自由地批评国政。孔子非常欣赏这种做法,说:“从这件事来看,有人说子产这个人不仁,我不信。”沿着召公、子产路线行事的,也不乏其人,包括唐太宗。

孔子在野之时欣赏和支持子产,是主张言论自由的。他自己就是激进党。虽然身在江湖,但心系魏阙。“苛政猛于虎”这类狠话,他说了不少。所以1954年,毛主席说“孔夫子是革命党”———后来又定他为保守派。孔子一做官,就翻脸杀人,恨少正卯“说服力很强,号召力很大”。孔子自己其实正是“说服力很强,号召力很大”的人。“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当年应属规模最大的民办学校。

孔子不是好杀之人,主张德主刑辅,宽刑慎杀。对于坏人坏事,应以教育为主———“不教而杀谓之虐”。但孔子自觉地肩负起“复礼”的历史重任。在礼崩乐坏的年代,怎样才能实现这一伟大、光荣、正确的理想呢?———克己!“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不合乎礼教的事不能看,不合乎礼教的东西不能听,不合乎礼教的东西不能说,不合乎礼教的事不能做。这样想来,对少正卯这样言谈不知轻重的家伙,采取断然措施,就是理所当然的了。所以胡适评价说:“中国古代的守旧派,如孔子之流,对于这种‘邪说’自然也非常痛恨。所以孔子做司寇便杀少正卯。”

民间对于孔子这类人的言和行,有一个说法,叫做“屁股决定脑袋”。这类口是而行非的人,自古至今,屡屡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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