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至21日凌晨,由于地震传言四起,导致山西省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部分群众走出家门躲避地震。事件发生后,山西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迅速开展调查,目前,已经对5名传播地震消息者进行了拘捕。这一消息在很多门户网站上都占据了头条位置,点击量和跟帖数数不胜数,但是,认为不应该拘捕这些人的网友却占有很大比例。
中国国内媒体在2月24日就已经报道了这一消息,但被拘捕者究竟是谁却并不明确。但在中国网2月25日的报道中,却详细公布了5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并习惯性地称“5名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中除一名人员年龄在35岁之外,其余几位均为“80后”的青年,年仅20岁的就有三名,而且包括一名在校大学生。
对于一般的社会案件,司法机关和官方媒体一般不会公布涉案人员的具体身份信息,此次如此高调地公布,可以说有其明显的目的,难就是希望能收到杀鸡儆猴的效果。众所周知,此前,因为山西地震部门的“辟谣”失败,地震局成为了众矢之的。在地震最终发生的事实面前,当地的地震部门可以说是百口莫辩,就连很多主流媒体也在事后刊登了不少批评地震部门的文章,在互联网上,责骂之声则更是此起彼伏。
地震局的摆乌龙可以说让自己颜面大失,可以肯定的是,地震部门的公信力在此次事件后已经进一步流失,在这之后,如果再有地震局就地震传言“辟谣”,其结果不仅不能遏制传言的流行,反而会加重民众对地震发生的忧虑和恐慌。有风趣的网友总结了一下将要发生地震的震前兆:蛤蟆异动、水位升降、地震局辟谣。这种总结虽然带有玩笑成分,但看一看2008年四川大地震和前段时间山西河津地震前地震部门的“辟谣”,很多人将“地震局辟谣”视为震前兆并不奇怪。
中国的警察素以效率低下而著称,但是,此次为了抓捕这些“造谣”者,却显示出了超强的办案能力,几天之内就将5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并进行行政拘留。此前,多个地方政府曾强力推行手机和网络实名制,这些被拘捕的人员要么是用手机,要么是用电脑在网上发布的消息,由此可见,实名制是多此一举,警方要真想查出是谁在传播敏感消息轻而易举。也许,被拘捕的这5人确实发布了将要发地震的消息,不过,很难肯定这5人就是首先发布消息者,造谣和传谣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消息不是他们首发,他们至多也只是传谣,而算不上造谣。
另外,如果这5人在发布消息时没有主观恶意,也只是因为听信了传言,那么,他们无疑也是传言的受害者。中国的传统道德讲求“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倘若他们发布消息只是为了让更多的民众做好防震准备,对他们实施拘捕可以说不仅仅不是在依法办事,而且是在公然制造冤案,让普天之下的好心人寒心。此次山西民众的避震事件之所以会发生,可以说和此前的地震局“辟谣”失败有莫大的关系,正是因为那次“辟谣”的失败才让很多人宁可相信传言也不相信官方说辞。
面对避震事件,山西官方称,在1月6日至13日,根据省政府的安排,省地震局对全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很多部门根据预案进行了地震应急演练,这本是正常活动,却被部分市民误认为要发生地震了。常言道:“谣言止于智者”,现在很多人却认为“谣言止于信息公开”,官方在春节这一特殊时段进行地震演习,而在演习之前却不知会民众,最终造成了民众的恐慌,拘捕5名所谓的“造谣”者于法于理都难以服人,官方才是此次地震谣言的始作俑者。
中国经济虽然在这些年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社会道德却每况愈下,原本只是流行于官场的弄虚作假现象到如今已经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学生抄袭论文、球员打假球、工人制造假货、商人产销毒奶粉等等,有人做过一项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如今最值得信任的群体只有宗教信徒和农民,而官员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最低。自中共建政以来,官方不知道撒了多少弥天大谎,而绝大多数时候官方撒谎却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小道消息在中国有时候比正常消息传播得还快,而且很多时候小道消息还被证明是真实的,而官方的很多消息却最终被证明是胡说八道,面对汹涌的地震传言,有几个人能不受其影响?从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在山西的避震事件当中,不仅仅有一般民众不畏严寒上街,就连很多警察和干部也都唯恐避震不及。地震传言,信者恒信,而不信者恒不信,5名发布消息者分明是做了官方的替罪羊,即使没有他们发布消息,在现有的信息传播条件下,避震事件也难以避免。
山西官方在进行地震演习之前未能知会民众,这是对民众知情权的剥夺,拘捕5名发布地震消息者,可以说是在赤裸裸地展示权力的霸道与傲慢。不仅山西警方不应该拘捕他们,而且官方还应该在这次避震事件之后向民众公开道歉,承认自己工作的失误。被拘捕的5人中绝大多数都是网民,此举似乎可以看作是山西警方对此前网民关注地震局“辟谣”失败的报复行为,同时,这也是在向其他网民示威,告诫其他网民不要在背离官方立场上走得太远。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加重了中国政府的信任危机,在很多问题上,大多数民众都对官方持不信任态度。而在各种群体事件爆发之后,官方处理危机的能力往往捉襟见肘。在中国这样一个标榜法治的社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情时有发生,“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悲剧在一幕幕上演,在没有宪政民主制度作保证的情况下,颠倒黑白和以言治罪的案例还会层出不穷。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