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来,中华民族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遭到来自政治方面的严酷摧残和扭曲,表现出极大的社会病态、文化病态和心灵病态。这种严酷的压抑、深度的扭曲伴随单向度的偏狭宣传,构成整个社会形态和心灵形态的畸形起落,这种起落构成的曲线表现的不是均衡、健康和发展,而是失衡、病态和堕落。
人们在物质和物欲追求层面经历过由政治压抑到疯狂放纵的历程,由批判物质追求、物质刺激、取消自留地、消灭自由市场、宣扬“谁贫穷谁光荣”而突然跳到“恭喜发财”、“先富起来”、权钱一体、钱权勾结、不择手段地疯狂追求发财致富、痴迷崇奉金钱至上。这种病态式两极跳跃,显示出一个民族的社会病态性、心态的失衡以及精神的沉沦。
中国民族在精神和道德层面亦遭到来自政治方面的严酷摧残和扭曲,同样表现出深固的文化病态和心灵病态。道德感、道义感、羞耻感、人格意识、道义承担等等高尚人格和文明社会的价值观之极度薄弱乃至泯灭,显示出这个民族在社会、文明和心灵上的严重堕落和深度危机。
两千六百年前,古代中国思想家已有“吊民伐罪”“吾日三省吾身”的道义承担和心灵自洁传统。古代中国思想家这种道义承担和道德思想,在同时代已有文明记录的极少几个先进民族中,乃是居于世界最前列的政治文明和道德文明思想和价值观念。二十世纪初期五四新人文运动中出现的自我暴露、自我谴责、天良发现、心灵忏悔式文学,则成为五四新文学运动——五四新人文运动重要一翼——的崭新文学样式和精神传统,诸如郁达夫的自我忏悔式小说、晚年陈独秀的思想自涤、瞿秋白死前写的《多余的话》等等。
然而,六十年来,中国民族似乎集体丧失了道德自省能力和心灵自洁能力,当代中国文化中似乎缺乏一种对人类来说最重要的道义观念(包括道义立场、道义反思、道义批判、道义谴责等)和道德观念(包括个人人格和行为的社会伦理准则)等等一系列从内至外的文明观念、精神圣洁感和心灵自涤能力。这种道义和道德的丧失,导致整个社会丧失良心和良知,乃至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完全颠倒,使社会成为一个充满阴谋和诡计、充满谎言和欺骗、彼此相坑相害、险恶四伏的黑暗陷井,人们或是窥测、陷害、诬告、出卖,或是处处疑心、时时提防。
反思中国民族六十年来在专制政治锻造下的病态社会里形成的文明、道义和道德方面的缺失和沉沦,文化界人士应当首先受到审视,因为他们以知识、文化、思考或思想为职业。1955年中国文化界出现的舒芜事件,是一个现成而且典型的案例。
舒芜向当局提供了胡风写给他的大批私人信件以求得专制者的宽大处理或宽恕,他这种出卖行为以及对胡风的诬蔑,为毛泽东提示了一条立即解决胡风问题的邪恶思路和便捷手段,立即在全国范围向胡风及其朋友们采取抄家的专政手段,以迅速取得胡风写给他的朋友们的大量私人信件,作为一举打倒“胡风集团”的铁证,同时利用这些信件在全国范围广泛宣传(一切专制政权本是同根共生体,在处理胡风案件上,毛泽东政权或者无师自通、或者效法清代雍正政权大兴文字狱、大兴瓜蔓抄、出版《大义觉迷录》作广泛宣传等手段)。抄家的结果,就是紧跟着舒芜提供的信件(所谓“第一批材料”),毛泽东当局很快在报刊发表所谓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二批和第三批材料。被抄家的知识分子们,没有一个像舒芜那样为这些信件写批注或诽谤胡风。毛泽东的招降纳叛策略没有得逞,但是舒芜的出卖行为却成为毛泽东迅速解决胡风问题的关键。而且,让舒芜来检举、诬蔑和诽谤胡风,最易欺骗社会视听,舒芜起到了毛泽东手下所有的笔杆子都起不到的作用。
舒芜这样揭露、诽谤、诬陷、控罪他的良师益友:“近十年来,胡风在文艺战线上的活动,主要就是有意识地、一贯地、日益顽强和狡猾地向着中国共产党对文艺运动的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进行斗争。”“胡风恶意地、挑拨性地把中国共产党说成‘官方’,把中国共产党在文艺方面的工作同志说成‘官们’、‘钦差’、‘权贵’、‘老爷们’、‘公子们’,这充分表现了胡风对于中国共产党在文艺方面的领导是如何反感与仇视。”“他把所有党和非党进步作家,一律骂作‘蛆虫’、‘市侩’等等”“这些材料,现在摆在面前,反共反马克思主义的气息,卑鄙的个人野心的气味,是这样地强烈。”(见《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人民日报》编辑部编辑,人民出版社1955年出版,第13、17页)舒芜对胡风信件分门别类、断章取义、为迎合官方需要而随心所欲加上这类诬陷和诽谤性文字,其恶劣程度与毛泽东那篇代表官方态度的《编者按语》伯仲之间。
从1949年至1954年,中国文化界出现了一系列思想批判和文化诋毁运动,这是毛泽东政权敌对中国“五四”新人文运动以来蓬勃兴起和发展的科学、民主、自由、个性和人权等一系列现代文明思想和价值观而掀起的一系列讨伐和剿灭运动。他深知他所代表的政权是这些现代文明价值观的敌人。
与前此兴起的几次文化和思想诋毁运动以及参与批判者们的个人行为对照,舒芜在胡风事件中的行为强烈地显示出为求自己解脱而卖友、谤友、诬友性质。这种卖友、谤友、诬友行为,为胡风及其朋友们带来可怕的后果,而且为这个政权树立了一个招降纳叛的样板,为文化界乃至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出卖友人、谤毁他人、苟且偷生的样板,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不道德和反道义的背叛者“行为光荣”的样板。在此后兴起的一系列运动中,包括“反右”“反右倾”“文革” “反对自由化”“六四事件”等等,舒芜式卖友、谤友、诬友行为衍生出诸多变种--诸如出卖父母、检举亲人、诽谤他人、诬告所恨之人--成为一种大受表彰、屡见不惊的社会现象。
然而,人们心灵深处的良知虽受深度压抑却终难泯灭,人们内心对非道义的背叛者实持憎恶和蔑视(流行民间小说《三国演义》中张飞怒骂吕布“三姓家奴”即一例,见卷五),那些鼓励和欢迎背叛行为的掌权者的心态亦如此。希腊史学家普鲁塔克 (Plutarch)在《罗缪罗斯传》中说,安提戈努斯喜爱背叛者,但是厌恶那些有过背叛行为的人(he loved betrayers, but hated those who had betrayed);凯撒则说,他喜爱背叛行为,却憎恶背叛者(he loved the treason, but hated the traitor)。普鲁塔克指出:“这是人们的普遍心态,他们需要那些邪恶的人为自己效劳,正如人们需要毒蛇猛兽的那种恶毒性;当他们需要利用它的时候,就喜欢这种毒性,可是用完以后,就会憎恶它的卑劣性。”(it is the general feeling of all who have occasion for wicked men’s service, as people have for the poison of venomous beasts; they are glad of them while they are of use, and abhor their baseness when it is over.)(见《普鲁塔克传记集》英文版万人丛书本第1册第42、43页)。舒芜式人物及其不道义的出卖行为,亦难免这种被人轻蔑的命运。
民族及其文明的深度堕落和万劫不复,一个可悲的表现就在这种丑行成为大受表彰、众人仿效的社会样板和做人标准。舒芜是一个从心灵上被专制政权压垮了的典型;作为一个以知识和文化为职业的人,他应当而且必须对自己的卖友、谤友、诬友行为担负个人责任。
反思那个时代的邪恶政治形态及其对中国民族造成的深度伤害时,我们在谴责和指控专制集团犯下的历史罪恶、要求他们为自己的政策、指令、行为负责时,还应当提出这样一个久被忽视、十分重要的问题,把这一问题提到整个民族和全人类面前: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非道义的、残酷的或罪恶的行为负责,无论这种行为来自权力命令还是来自他人雇佣或指使。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错误、恶行和罪行担负道义的、民事的或刑事的责任,无论是主动效力还是被迫而为。任何借口都不能使他们洗清自己犯下的罪恶。每一只肮脏的手,都要被捉,天地良心、无所不在(读者可去阅读萨特作品《肮脏的手》);每个人犯下的罪恶,都要受到历史法庭、道义法庭的审判或末日的审判。
历来在各种场合、在各种迫害式运动中犯下罪行的人,包括“文革”中的诬人、害人行为,迫害和杀人罪行,都不能逃脱历史的审判和道义的惩罚。如果整个民族参与了这种恶行,那么全民族都应当为此而忏悔和认罪。否则,这个民族就是一个永处地狱、万劫不复的民族,它要为自己的罪行而受到惩罚。
一个没有深思精神的民族,一个丧失良知、缺乏自我反省和忏悔精神的民族,谈何未来,谈何富强?那个未来不过是自己手造的悲剧历史宿命而已。
还必须指出,那种“个人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不治众”之类观点,是参与集体犯罪者们的自欺欺人、自误误人之言。中国古语道:“助桀为虐”、“助桀为暴”、“助纣为虐”,意思是,凡参与和帮助罪恶的帝王或罪恶的政权的人,就是罪人、恶人、有罪之人。这显示,早在两三千年前,古代中国人已显示出这种强烈的政治道义、社会道义和人类道义观念:效劳暴政、参与犯罪者,皆属“为虐”“为暴”。
从社会角度看,每个人都负有某种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政治道义、社会道义、人类道义),诸如扶良除暴、扬善惩恶、替天行道、改良社会、有效限制权力、根除腐败、实现社会公正和平等。因此,个人及其行为与政治伦理、社会伦理诸问题或政治道德、社会道德、个人道德诸责任联系在一起。生活在一个社会共同体里,无论它的政治形态、社会状态优良、中庸还是恶劣,每个人都负有某种程度的责任。集体的沉默、容忍或颂扬,会维持恶政、助长暴虐。集体的呼吁、抗议和奋斗,会制止恶政、结束暴虐。从这一角度,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民族性格和态度,就有什么样的政权和政治。反之,有什么样的政权和政治,就会培育或造就什么样的性格和态度的国民。
正因为每个人所面临的诸多政治道义、社会道义、人类道义构成的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无论他(她)是否意识到这些责任,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服从强权而助之作恶,不仅是自辱,而且是自毁。
民主制度的一大优点是养育自由意志,可以拒绝作恶;专制制度的一大邪恶是逼迫人们集体作恶和共同犯罪,为专制集团的私利而出卖和糟蹋人们的人格。
反省过去,恢复良知,坚持道义,拒绝作恶,应当是新世纪每一个公民的人格、尊严和道义立场。人,必须作自己的主人,拒绝听命于邪恶,保持自己良知、心灵和人格的干净。
当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需要担负个人责任和历史责任的时候,当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肩上负有政治道义、社会道义、人类道义的时候,当每个人的人格和良知都苏醒和复活的时候,专制政体的末日就来到了,民族历史就会翻开崭新的一页,世界历史也会翻开崭新的一页。
六十年来,中国人受骗上当、助纣造虐、失足自辱之事,实在太多。老一代人晚年悔恨,新一代人重蹈覆辙。难道偌大民族果真找不出多少干净的手吗?
回顾六十年来中国文化人和知识者人格沦落的历史悲剧和耻辱,舒芜式人物及其卖友诬友行为成为那个时期的一个典型的政治、文化的丑恶表征。这种人物和行为,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界擢发难数。许多今日仍然受捧的名作家、名记者、名学者、名教授有过这种卖友、诬人行为。听命和依附强权,出卖、诽谤、诬陷他人,成为文化人活下去的基本条件之一,其人格已成破烂。中国自商周以来三千余年,知识者和文化人从未堕落到如此无耻、如此下贱的地步,竟完全变成一种毫无人格尊严的软体动物。更有甚者,居然有人把这种无耻当作光荣夸耀。看看六十年来的宣传、报刊和书籍那种比比皆是、甚嚣尘上的谀美之词、矫饰之句、颂扬之语,处处透露知识者之良知泯灭和灵魂堕落。这一点,毫无疑问:懦夫和勇士、心灵的卑劣与人格的光辉,都会留在历史的记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