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树:我与中国社科院——用行动书写思想自由的历史(之三)

书记“家访”与长安大戏院的“饭局”

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闭幕,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我从当年9月20日到2005年5月17日先后写了5篇短文,论“改变中共执政理念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更重要”。这些文章指出:中共自1949年执掌除台湾外的全国政权以来,一直秉承一党专权的执政理念。这个理念的形成,有其复杂的历史和认知背景。然而,作为执政理念的一党专权是和现代宪政民主的本质要求相冲突的,它的弊端也早已由55年来中国社会曲折的发展历程所证实。没有制约的权力将是暴政的开始,失去制约的公共权力势必走向自身的否定。 寄希望于执政党内部的自我监督机制来解决公共权力的异化问题同样没有出路,因为在一党专权的专制主义语境内,对权力结构、特别是最高当权者的有效制约在逻辑上就是不可能的。而没有这样的制约和监督,所谓“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又都将成为空话。中国共产党要真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根本的是应该丢弃一党专权的陈旧政治逻辑,树立为实现多元政治基础上的宪政民主而工作的新的执政理念。

这些短文和我的另外一些直面现存体制、进行批评分析的文章主要发表在陈子明和何家栋创办的《改造与建设》网站上。当时,这个网站还没有被封,读者可以自由地上去浏览网站内容。另外一些更温和些的文章给《天益》(原来的《燕南网》),主要是为了保护这个难得的自由主义学术网站。后来,我发现有热心网友把我的文章收集起来,制作了电子版的《张博树文集》,做得很精美,但文章编排不太理想。这启发了我,自己又搞了一个文章选辑,以《解构党专制:中国的根本出路》作标题。这是2005年11月的事。后来,这个文集由海外《观察》网站做成电子书,被收入《观察书屋》。

又过了半年,2006年5月下旬,我的《从五四到六四》第一卷终于杀青。这一卷全文30余万言,写作时断时续,竟用时4年多!为了放松一下,6月我报名参加了哲学所工会组织的“红色之旅”,到井冈山、庐山旅游。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所里的这类活动。后来有同事私下告诉我,所里对我报名参与这个活动居然很紧张,后来看到这个“异议分子”似乎就是和大家一块玩儿去了,才放下心来。前不久新上任的哲学所党委书记吴尚民是这次活动的领队。吴尚民1951年出生,来哲学所前任社科院科研局副局长、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这次活动中,老吴和我有了初步接触。吴为人随和,看得出,他想尽量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尽情欣赏二地美景,也实地观摩了哲学所党员在井冈山的“宣誓”活动。在这样一个中国现代史的特殊地点凭吊古今,眼观时过境迁后早已虔诚不再的那些面具化仪式,颇令人感慨万千!

回到北京后,我又用了几天时间,把第一卷文字、注释、参考文献等整理完毕。7月11日,突然接到许秀婷电话,告次日书记、所长和副所长要来“家访”。这让我妻子很是不安。3个多月以前,曾有朋友告诉我,社科院院部有意对本人采取行动,但哲学所不甚情愿。这次是不是真的要“行动”了?妻子一夜未眠。

7月12日上午,所长李景源、书记吴尚民、副所长谢地坤准时到访。李景源,前文已经提到过,李1945年出生,河北人,1978年考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属于“黄埔一期”(研究生院的第一届学生),毕业后留所,专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从1992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我因香港那篇文章挨批,景源则于1994年被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后来景源调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民主党派的“党校”),大概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2002年回到哲学所任所长。谢地坤1956年出生,南京人,大学毕业后,1982年至1987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工作。1984-1985年获德国艾伯特基金会资助,在联邦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1988年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和我是同届、同班同学。小谢的专业方向是德国古典哲学,他的老师是国内著名的费希特研究专家梁志学先生。在仕途上,小谢一帆风顺,从西方哲学史研究室副主任,升任哲学所所长助理、副所长。2005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三位进屋后坐定。茶水端上。书记环视一下我们住的两居室,说道“房子是小了点”。景源也向我妻子、儿子询问了一些家庭生活和学习情况,表示关心。看来,社科院要“行动”的假设似乎可以排除了。大约坐了半个小时,景源表示到外边饭馆用午餐,邀请全家同往,我妻子很礼貌地谢绝,“你们谈事,我和孩子就不去了。”

我家附近有家大鸭梨餐厅,生意红火。我们进去后找了个单间。点菜完毕,李景源切入正题:我们今天来,是想和博树你深入沟通一下。大家都是多年的同事,有什么不能面对面谈呢?

接着,景源表示:你的为人,大家都了解;你的研究能力,所里也高度肯定。过去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所里也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希望你能谅解。我答道: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所里能有这个态度,我很高兴。我和所里任何同事之间没有私人恩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之间的碰撞倒是很纯粹。

李景源苦笑一下:今后能不能少给老哥惹点事儿?你尽可研究你想研究的问题,先放在抽屉里,不必都拿出来发表嘛!吴尚民也在旁搭话:咱们院里的规定是,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与中央精神不合的观点不能随便在外边发表。4个人推杯换盏,边吃边谈。看得出,三位领导光临并请客,是下了很大决心来做这个“思想工作”的。

老吴表示:院里有报送渠道,可以把不适于在外边发表的观点、意见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参考。我答:本人写出来的东西,就是让别人看的。所有我的文章、作品,都可以通过院里内部渠道报送,能发挥作用更好。但我保留公开发表这些文字的权利。景源讲:至少近期先不要再发表敏感文章行不行?总得给我们几个一点儿面子吧!好吧。我再考虑考虑,我表示。

这次谈话达成协议:我把刚刚完成的《从五四到六四》第一卷文本和前不久编辑的《解构党专制》论文集都交给所里,由他们转交院有关部门“报送”。后来,所里果然把我给他们的两部书稿用大号字打印若干份,分别“呈送”有关“领导”。我还要了一份保存。

过了4个月,年终考评和晋职申请又临近了。11月7日下午,副所长谢地坤再次登门,为评职事专门做工作。小谢提出:此次考评述职,能否只谈学术,不谈其它?再一条:近期内能否先不公开出版《从五四到六四》?我没有正面回答小谢问题,只问:这部书“报送”以后,有什么反映?小谢答:院领导已经看了,表示“此人观点如此系统,看来要转变也难,要继续做工作”等等。我大笑。小谢又说,景源打算到院里做工作,争取今年放行(指同意晋升我的副研究员职称。本来,在社科院,评副研所里就可以定,报院里备案即可,但我的事情“特殊”,院监察局、人事局都盯着,所以只能找最高层通融)。小谢又以康德为例,讲:那么大的哲学家,必要时也需要妥协,做过妥协。临走,谢地坤对我讲:咱们是老同学了,希望下次来,你不会不让我登门呀!

第二天是“返所日”,院部各研究所职工参加区人大代表的“投票”。中午,李、吴、谢三位在长安大戏院里的渝信川菜餐厅再次邀本人吃饭,继续昨天的话题。老吴希望我承诺不再做违反社科院规定和纪律的事情。我说:我只承诺不会做违反宪法之事。景源建议我参与院文化研究中心的一些项目。这个研究中心就设在哲学所,主要研究中国文化体制改革问题。“那个地方能发挥你的专长,人也熟。”景源讲。我知景源如此建议用意有二:一是借此给我增加点收入,这是好意的一面;再就是用文化中心的活儿占用我的时间,少写点儿那些异议文章。

在饭桌上,我也做了些妥协,承诺近期内不会出版《从五四到六四》第一卷。李、吴、谢三位大概为此松了一口气。我做出妥协的理由,一是想看看李景源到院部争取的结果如何,如果有结果,毕竟有助于改善我和家庭的经济状况。现在已经不同于90年代,社科院不同级别的收入差距在拉大,家庭因此蒙受的经济损失也在加大。后边毕竟还有5卷书要继续写,也需要好一点的经济环境。还有一层考虑是,儿子已经决定明年大学毕业要继续考研,我也担心第一卷的出版是否会给儿子的毕业、考研带来负面影响。虽说现在很少再搞“株连”,但共产党的事儿谁说得准呢?!这是我当时真实的心理活动,做出“妥协”也是一种 “理性选择”吧。

然而,李景源的争取最后还是无果而终。据知情人讲:李请示中纪委驻社科院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后者表示“时间太短(大概指本人未继续发表“敏感文章”的时间太短),仍不能考虑”。李只得在所里职称评审委员会上如实传达,这样本人晋职申请最终仍然没有通过——准确地说,是仍然没有付诸表决。(前一年,也就是2005年,本人晋职申请也没有付诸表决,据说是考虑表决也没用,反正不可能过。这还不如2004年,至少还走个形式,而且居然有两票赞成票!)

“政治纪律”面面观

为什么哲学所领导三番五次给我“做工作”,如此“耐心”,不厌其烦?为什么社科院当权者(包括那位中纪委驻社科院纪检组组长李秋芳)一再阻拦我的职称晋升?原因何在?说到这里,需要对社科院的“政治纪律”做些分析和解释。这是我们理解后极权社会政治控制(包括思想控制和组织控制)很重要的一环。

所谓“政治纪律”,指约束学者、官员和社科院所有其他员工的一些内部政治规定。此类规定当然不仅社科院有,其他研究机构、大学、党校、出版社、杂志社之类的地方也都有。甚至不仅意识形态机关,国有企业、各类事业单位,更不用说政府、党务机关,也都有类似的“政治纪律”,没有这些,就不成为“党专制”了。

说来也巧,社科院党组正好在2006年11月底发布了一个《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决定》。“加强”者,表明原来社科院就有此类规定,现在则需要进一步“建设”而已。但对我们来说,它恰好为记录、刻画这个后极权时代提供了一个专制主义思想控制和组织控制的典型文本,不好好“利用”、分析一下,岂不“可惜”?

首先提请读者注意的是,这个文件的发布方是中共社科院党组,这当然是“党”控制学术机关的绝好证明。为什么要发布这个文件?《决定》自己讲的清楚:“必须看到,国内外敌对势力始终把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对象,他们从来没有放松过对干部和学者进行‘西化’和‘分化’的活动。近些年来,受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我院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加强政治纪律建设,是全院一项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决定》明言:“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维护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学者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文件一点儿没有含糊:确保“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就是发布这个《决定》的根本目的!文件的起草者似乎忘了,当年发生反右、大跃进、大饥荒、文革、“六四”、镇压法轮功等一系列人间悲剧,都是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要求下干出来的!至于“国内外敌对势力始终把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对象,他们从来没有放松过对干部和学者进行‘西化’和‘分化’的活动”云云,则是典型的意识形态冷战语言和敌对思维语言。这种话当然不便在外边公开讲,外边讲的是要“构建和谐世界”——内外两套语言,这是“党”多年来的特点。

那么,如何确保“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决定》一下子列举了9项社科院学者、干部、员工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行为规范”,包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不得公开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凡我院主办或协办的各类学术会议,不得邀请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错误倾向和不良意图的人员参加,对参会论文要认真审查和把关。对于院外有政治错误和政治上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各类会议,不得参加”;“在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学术交流规定》。我院人员在境外出版书籍、在境外媒体和出版物发表文章或言论前,须报所在单位领导审阅同意。参加境外学术活动,邀请境外人士来访,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图书报刊出版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出版管理有关法规,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质量的统一。对重大和敏感选题,须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凡我院主管的社团和研究中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社团和中心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任务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自身宗旨不符的活动,更不得从事非法政治活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在研究成果发表和学术交流中,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严禁背叛和出卖国家利益”;“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反动、错误观点;不得参与非法组织或个人发起的有政治违纪内容的签名、串联、‘纪念’等活动”;“不得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准发表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最后“对党和国家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贯彻执行的前提下,可依照党内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通过正常程序向有关部门直至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也可通过我院内部刊物反映”。

显然,这是一个系统的、严密的思想控制行为规范。从言论、结社、会议、出版、接受媒体访问、国际学术交往各个方面严格限定,不得批评执政党,不得批评现行体制,“不得公开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党”的意志就是“最高指示”,社科院虽然是“学术机关”,社科院虽然有这么多“学者”,照样必须服从,没商量!

现代专制主义等于现代蒙昧主义,在这里获得最好的注脚。“确保一致”还需要组织保障手段,需要一套“制度管理”的措施。这方面这个文件也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决定》强调“要紧密结合实际,把维护政治纪律贯穿于科研管理、党务行政管理、学术交流、书刊出版、接受采访、出国(境)访问、专家评审、接受资助、合作研究等各项制度建设中,严格把住关口,预防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研究成果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的评价和奖惩机制。政治上不合格的科研成果,不能参加评奖;个人发生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当年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不能评选为各类先进,不能晋升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决定》特别规定,要“建立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政治纪律监督工作机制。党委集体、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成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研究室(编辑部)主任、图书刊物的主编和责任编辑、课题主持人等,都须在各自工作职责内切实负起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责任”。“对因疏于教育、管理而造成严重政治违纪的,或对发现案情后领导干部袒护、包庇和压案不查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责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怪不得一篇谈“六四”的文章、或者一个呼吁重新评价“六四”的签名行为,要惊动哲学所书记乃至社科院副院长大驾,因为这些都属于“政治违纪”行为,有关领导不问、不查就要承担“失职”或“渎职”的责任!

记得第一次去美国经社科院外事局办理出国手续时,要填写一堆表格,上有从研究室主任、所领导到院外事局主管负责人的一连串签字。这是极权主义控制的惯常特征:每一级领导都要为他(或她)“管辖”下的臣民的行为“背书”,一个人出了问题,所有签字者都要承担责任。2004年我的由社科院外事局办的赴港通行证发了又收回,也是出于同样的道理,因为他们怕我在香港又出什么“事儿”,如果“出事儿”,谁发的证,谁都要负责!

当然,还要看到后极权社会的这样一个特点,那就是不同于毛时代,可以让人从灵魂上臣服于“领袖”和“党”,今天的当权者已经无力做到这一点。他们控制不了人们的内心思想,只能控制人们的外在行为,不能有看得见的行为“结果”。这是后极权时代控制的典型表现,也是这种控制色厉内荏的最好证明。由此,读者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李景源讲“写了东西先放在抽屉里,不要发表”,这虽然是一种“好意”,是对我的“规劝”,不要“自讨苦吃”,但从几位所头儿的角度讲,这番“规劝”又包含如下的“潜台词”:不发表,就没有“结果”;奉命“守土一方”、“看好自己的家、管好自己的人”的领导们就不必承担什么责任了。

这是极可憎恶的现代版“责任连坐”机制,但它又极有效:对审查者和被审查者都有震慑、约束,乃至潜移默化,浸入骨髓。而且,这套把戏是从不公开示人的,因为它太丑陋。不要看我们的一些“学者”道貌岸然地到处去“访问”、“交流”、“讲学”,其实他们的心灵是被捆绑的,他们的“论文”在很多场合下讲的不是实话,他们的背后有无数只眼睛在盯着他们,他们也很清楚自己的言论和行为界限在哪儿。可笑或者可叹的是,我们的一些外国同行未必懂得这一点。前不久我在哈佛同一些朋友谈及此事,朋友们就讲:有些老外往往认为与大陆官方机构来的学者交流属于“学术”交流,与海外异议学者的交流才是“政治”。当然荒唐至极!前者所谓“交流”,其实同样是“政治”,或者更加“政治”,只不过这一点被善于伪装的中国人遮蔽得很深罢了。社科院每年要派大量“学者”出访,也要接待大量外国学者到访,天知道这样的“交流”除了浪费钱财、制造假象外,会有多少实际意义!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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