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杰:羞辱妓女能够让这个国家获得尊严吗?

在二零一零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最大亮点,就是将“尊严说”写入其中。一时间,“八宝饭”们好评如潮,被中共统治了六十年从来没有获得过“尊严”的人们,终于听到了如同天籁之音般的“尊严说”,哪能不热泪盈眶乃至痛哭流涕呢?

“公处”妓女是“维稳”的一部分

然而,总理一说尊严,我就只好发笑。总理所说的尊严,是专门安排给某一部分特定人群的,比如那一百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特权家族,当然也包括富可敌国的温家在内。至于其他的那些人,如草民,如屁民,包括“玷污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妓女们,是没有尊严,也不配享有尊严的。于是,深圳市福田警方就曾经连续举行两场“公开处理”大会,对一百多名涉嫌卖淫嫖娼及相关活动者予以处置,现场围观者超过千人。不知温家宝有没有从报纸和电视上看到那些脸庞上充满惊恐与绝望的神情的年轻女子?

从“公处”事件中,我看到了公权力的冷酷与专横。一个热衷于“公处”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处”者大都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的政权,必然是崇尚暴力的政权;一个热衷于“公处”的社会,必然是“返祖”文化弥漫的社会。法国思想家古斯塔夫•勒庞在《革命心理学》一书中,分析了法国大革命中那些嗜血如命的革命家在广场上使用断头台处世“敌人”的心态。他指出,为杀戮而杀戮的本性是非常普遍的,在正常的年代里,这种异常的“返祖”现象出于对法律的畏惧而受到限制,它只能在狩猎的时候发泄在动物身上。但是,在法律受到践踏的革命时代,“即便是我们当中最优秀的人也无法抗拒返祖现象的诱惑”。如果用法国思想家福柯的理论来分析,当权者热衷于实行此种公开羞辱被害者的身体的仪式,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对大众的灵魂的控制。对罪犯和敌人的公开的羞辱、殴打和杀戮,便成了全民参与的“狂欢节”。高居于这些场景之上的全知全能者乃是权力本身,而无论被观看者,还是观看者,都是被权力所征服、所奴役的对象。

极权主义的权力结构是通过一系列的仪式来达成的。在中共的统治模式下,司法系统不是社会公义的守护者,而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施“专政”的工具。所以,司法系统不是人权的保护者,而是人权的侵犯者。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类似的“公处”、“公审”、“公判”等活动,在全国各地轮番上演。尤其是在几次“严打”期间,当局更是以此制造杀一儆百的恐怖气氛。少年时代,我生活在四川成都的一个小县城里,亲眼目睹过浩浩荡荡的军用卡车、荷枪实弹的士兵和警察、脖子上挂着写有各自名字并且在名字上画了大红叉的死刑犯。我不敢去“杀场”看警察枪毙犯人的过程,有小伙伴去看了之后回来津津有味地向我描述子弹如何穿过囚犯的头颅,殷红的鲜血和花白的脑浆如何搅和在一起……这一场景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戏”,也成为我的噩梦的来源之一。当年,一般的中国人漠然接受政府安排和强加的血腥仪式,并以之作为平淡无奇的生活中的点缀。

如今,公开枪毙犯人的场景不多见了,但“公处”妓女又变成了另外一种时髦。法学家梁治平指出:“公审或公处所针对的与其说是具体的过犯,不如说是人格尊严。它通过摧抑人的尊严来实现法律的秩序。这就是公处的逻辑。”在中共的道德伦理体系中,妓女可以任意凌辱,但包养“小三”的贪官污吏却需要严密保护。前者没有尊严,后者才有尊严;因为前者被法律所辖制,后者掌握法律之标尺。那么,温家宝所说的尊严,什么时候才能如阳光一样照射到那些被“公处”的女性身上呢?

究竟谁让母亲沦为妓女?

就在我看到那些被“公处”的妓女的照片时,又看到了《海峡都市报》上的一篇报道:福建永安市一名四十三岁的卖淫女子在卖淫过程中遇害。警方调查发现,该女子卖淫的收入主要是为了养育在泉州一大学念书的女儿,以及尚在念小学的儿子。民警说,她本应该退出她所从事的“极不光彩”的行业,根据事后的调查,发现她也是出于无奈。她基本没有买过新衣服,她挣钱不是拿回家就是寄给女儿。她女儿的大学学费一年下来,要一两万,而小儿子身体又不好,常常需要住院、吃药等。

与那个民警的看法有所不同,我并不认为这名死去女子从事的行业有什么“不光彩”的。在我看来,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愿她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里得享安息。任何人也没有资格居高临下地自责这位母亲,无论是那个民警,还是贵为一国总理的温家宝,他们的所作所为难道就比这个母亲“光彩”吗?此时此刻,我要追问的是:究竟是谁让母亲沦为妓女?究竟是谁剥夺了母亲的尊严?

真正不光彩的,不是这位忍辱负重的母亲,而是那些将母亲逼成妓女的人,比如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中共党魁胡锦涛等人。真正不光彩的,是那些搜刮民脂民膏的官吏,是那些在欧美国家纸醉金迷的官太太,是那些开枪杀人的军警,是那些为统治者涂脂抹粉的文人学士。一名卑微而困苦的女子,两个孩子的母亲,为了尽到自己母亲的责任,在走投无路之后,惟有出卖身体,来唤取自己的生存以及子女的受教育权,这有什么“不光彩”的呢?

喜欢附庸风雅的温家宝,经常诗人艾青的一首诗歌,“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在历届总理中,温家宝是一位最喜欢表演“流泪秀”的总理,他的眼泪一开始打动了不少老百姓,后来眼泪流多了,效果就越来越差了。温家宝的阴柔之气,甚至超过当年曾经扮演女旦的周恩来。我不知道,如果温家宝读到这则报道,会不会为这名悲惨死去的母亲流一滴眼泪,会不会帮助这名死不瞑目的母亲抚育两个孩子?会不会重新定义他所谓的“尊严”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中共经常自作多情地以人民的“母亲”自居。“党啊,我亲爱的母亲”,是一首家喻户晓的主旋律歌曲,每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就头皮发麻。正是这名“抽象的母亲”逼迫那些活生生的母亲成了妓女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民的尊严,当然包括妓女的尊严,以及所有母亲和女儿的尊严。既然温家宝喜欢读书,我愿意向他推荐托尔斯泰的《复活》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这两部名著。这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妓女,都是被践踏与被凌辱的“残花败柳”。然而,这两名妓女的灵魂却比那些达官贵人的灵魂高贵千百倍。

今天的中国难道不也是如此吗?那些悍然“公处”妓女的警察和官僚们,哪些逼迫母亲成为妓女的警察和官僚们,哪个不是靠妓女和人民养活的?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正如同孟姜女的眼泪是长城的一个注脚,福建的那位通过卖淫来供养孩子上学的母亲的死亡也是“和谐社会”的注脚。温家宝的政府是中共建政以来最有钱的时候,中共当局毫不心痛地拿出将近三成的财政收入作为军费,以期实现“大国崛起”,却吝于在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方面投入有限的资金。如果政府对穷困人家的孩子有一套运作良好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这位母亲还会去做妓女吗?中国的教育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低于大部分非洲国家而名列全球倒数之“前茅”。这样一个母亲依靠卖淫供养孩子上学、老师兼任矿工帮助学生支付学费的国家,却长袖善舞地在国际上大把撒钱,真是无耻之尤!

温家宝亲自参与了“两个中国”的打造:一个是在国际舞台上炫耀财富、鲜衣怒马、闪亮登场的中国,挥一挥手即召集非洲四十多国的元首到北京朝拜;另一个则是四百万卖淫女、数亿失业工人和失地农民终日哀哭切齿的中国,孩子们死于毒奶粉和毒疫苗。一个是发射宇宙飞船、摆出征服太空架势的中国,以爱国者自居的将军们时时发出核战争的威胁;另一个则是民众连最基本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都缺乏的中国,老百姓过的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的日子,占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生病了只能在家中等死。简而言之,一个是有尊严的中国,一个是没有尊严的中国。温家宝先生,你爱的是哪个中国呢?

既然温家宝先生将“尊严”当作本届政府 LOGO,似乎表明他是一个有灵魂、有爱心的人。然而,如果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偶然读到契诃夫的这段文字,这个大国的总理有何感受呢——“我们既没有切近的目的,也没有遥远的目的。我们的灵魂是狮子大张口的空洞。我们不相信革命,我们没有上帝,我们不怕鬼魂。……必须承认,我们的情形没有一点可以叫人羡慕的地方。”是的,如果一个接一个的母亲都失去了尊严和人格、失去了自由与生命,如果每一个妓女都不得不面临被“公处”的命运,那么这个庞大的帝国还没有崛起便走向了灭亡。

温家宝先生喜欢引用古文,所以我将《管子》中的一句话赠送给他:“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姑且作为“尊严说”的一个注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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