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的太阳
近日网上流行,南方都市报报导过的河南农民“杀人犯”赵作海的事迹再次撞击着我的良心。偶尔打架因为斗殴对象的失踪以及相隔一年后的一具无名死尸,就让我们老实巴交的赵连海被国家司法部门判为死缓,而他的妻子赵晓启的遭遇是:“当地公安将赵晓启羁押后,逼迫赵晓启承认包装袋是自己家的。”她(赵晓启)被关了一个多月,头三天不叫睡觉,一睡觉就打。(被要求)跪到劈柴棱子(土语,有棱角的木质器皿)上,只要不承认(袋子是她家的)就打。“刘本云告诉记者,”最后她承认袋子是她家的,但是死活不承认赵作海杀了人。“(来源:南方都市报2010-05-09)为生计妻子改嫁,儿女中途辍学生活凄惨。
如果没有被杀对象的复活赵连海的冤情肯定是不会被揭露的,这在国外根本定不了罪的“凶杀案”为什么在中国的司法程序里能够那么顺畅的通过,短短的时间里被高效的判决,这个案件应该是辗转经过了刑警,检察官,法官众多司法人员的审核和一致通过。什么叫草菅人命,这起案件折射的司法制度可以作出很好的诠释。
赵连海很不幸,他本来自己被捅伤。对方失踪的原因也是担心杀死了他而逃避。结果他被冤枉判了死缓,妻子改嫁,精神受到严重创伤。家庭因他入狱完全崩溃。我感受到他绝望无助的思想,痛不欲生的生活。我的同情心促使我强烈的思考:是什么让他失去了太阳,是什么让他付出了所有。是因为他斗殴吗?如果斗殴就被判死刑,我相信这不是一个国家,这是一个屠宰场。刑警刑讯逼供法官无法无天,但如果司法机器运行性能总是那么糟糕,几乎相同的错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而人们的耐心都忍受到极限的时候,难道仅仅换掉一颗锈掉的螺丝钉,这台糟糕的机器以后就保证不会在出事吗?
本案赵连海也是万幸,应该还有很多冤案因为没有死人复活的奇迹,真相就和玉树地震的遇难者一道被永远埋在地下深处。我为他们遭受的苦难给予同样的祈福。
改革制度势在必行
前些时候中国社会流行想报复找小孩泄愤,短短时间里就有五起小学幼儿园校园凶杀案,上百名幼儿遇害。行凶动机有的是遭遇社会不公,恋爱受到挫折;有的是自家房子被强拆且无处伸冤;还有的是动机不明,因为后面媒体不准报道了。在韩寒写的文章《孩子们,你们扫了爷爷的兴》刚被和谐的同时中央立即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把校园安全提高到党政一把手直接去抓的级别,公安部派出18个督导组赴各地督查校园安保。表面上看这些当官的确实非常响应群众的呼声,相比以前反应灵敏多了,但是他们这样做就真的有效果吗?首先这种宣传是做给大家看的,大家不要当真。即使这样做了也是没有效果的:第一,那些凶手为什么要去校园行凶,好象现在大众都无权知道,只有传言。第二,那些行凶者受到什么样不公正的待遇以至于他们丧失人的基本道德自律,对社会以死相拼。要说他们对别人生命的不尊重,难道他们也对自己的命不屑一顾吗?而且对他这种疯狂是没有任何回报的,代价是他的命。第三,每个疯狂的行凶者背后都应该有间接杀害我们这些幼童的凶手,他们是凶杀案的根源,这些根源才是我们应该今后防范的重点,杜绝了根源才能避免灾难的重演。你去保护了幼儿园,你能保护公汽的乘客,公园的游人和路上的行人吗?这些孩子会不会在公园里,公汽上,放学路上再次遭到屠杀呢?第四,我们应该认真分析每个凶杀案的前因后果并公之与众,我认为这些起因大都跟我们的制度有关,从制度上去找问题这才是真正的科学做法。
同样的道理中国领导们感觉自己执政能力技不如人,选派大批的官员去新加坡美国等发达国家受训,光新加坡一地共有8000多人,学费每人10万,补助,生活费还有误工费就算每人30万,至少24个亿。这条新闻参见江西信息时报的《官员海外培训要算投资回报帐》。国内外制度根本不一样,我很怀疑这些纳税人的钱都要打水漂。问题出在制度不在人。很多社会现象都能用这个解释,尤其那些反复发作没法根治的贪污腐败,社会不公,教育医疗问题,政府效率低下等等。而我们之所以能够比朝鲜多口饭吃,经济比以前发展快点,也是因为我们最先引进和改革的市场经济制度带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