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十六案:张扬(1975)

 

 

 

 

张扬(1944519日-)原名张尊宽,笔名周豫等,作家,1975年因小说《第二次握手》手抄本遭查禁被捕。

 

张扬1944519日出生于河南省长葛县。他仅两个月时,父亲就因参加抗日武装被暗杀。1950年,母亲带他定居长沙。196110月,17岁已读高中三年级,以“周豫”的笔名在《长沙晚报》上发表处女作散文《婚礼》。1962年,高中毕业后未考上大学,在家读书和写作。1963年,他以舅舅的爱情悲剧为题材,写了一篇约1.5万字的短篇小说《浪花》,修改扩充为7万多字的中篇《香山叶正红》。1965年,张扬根据政府“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被安插到湖南省浏阳县中岳人民公社的生产队落户当农民,劳动之余继续修改小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张扬也曾积极投入,结识了浏阳县第一中学造反派红卫兵组织“鲁迅公社” 负责人罗孟寅,次年夏天在造反派报纸上发表《上山下乡运动是对毛主席“青年运动的方向”的彻底背叛》等文章,同年写成10万字的《香山叶正红》第三稿。1968年春,罗孟寅为首的造反派组织被当局作为“反革命集团”逮捕,抄家时发现有张扬支持罗孟寅的信件,因此受到株连,他闻讯外逃,在逃亡中重写被朋友借阅传抄而失去的《香山叶正红》稿本。19702月,张扬在长沙写完第四稿,改名为《归来》,放在一朋友处,随即就在探望另一朋友时被追捕者发现拘押,关入浏阳县看守所,直到1972年底才获释。这期间,他留在朋友那里的未署作者姓名的稿本,已被传阅和转抄到全国很多地方,改了各种书名,其中以北京标准件厂工人刘展新后来改名的《第二次握手》流传最广。张扬在出狱后回到农村劳动,同时又重写《归来》,于1974年夏扩充成20万余万字的长篇小说。但当年也正是全国清查各种手抄本流行作品之时,被传抄改名为《第二次握手》的手抄本作者成为重点清查目标之一。

 

197517,张扬在其下乡劳动的浏阳县中岳公社被湖南省公安机关以现行反革命罪嫌拘留,关入长沙鹿洞里监狱。随后他在长沙的姨妈、北京的舅舅也被打成“教唆犯”而遭到株连。当局为了严惩张扬,又由公安机关协同当地有关部门罗织包括杀死公社保卫干部的其它“罪行”,内定处以死刑,所幸承办此案的湖南省最高法院审判员不愿与这种草菅人命的文字狱同流合污,虽无力否定但一直借口拖延结案,直至文革后开始纠正“冤假错案”。

 

197810月,《中国青年报》收到湖北省宜昌树脂厂工人李谦的读者来信,呼吁为它《第二次握手》恢复名誉,并公开出版该书。在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出版社的努力下,有关当局克服了湖南公安部门的抵制,于1979118无罪释放了张扬。7月下旬,张扬重新修改为25万字的《第二次握手》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同月,张扬被安排到湖南省文联工作,此后历任《湘江文学》编辑,中国作家协会湖南分会专业作家、副主席、荣誉主席。20066月, 61.4万字的《第二次握手》(重印本)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张扬的其它作品还有:长篇小说《金箔》(三卷)、《绝症》以及长篇报告文学《谎言重复一千遍》、长篇报告文学《〈第二次握手〉文字狱》、传记《黄金的品格——孙冶方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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