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全(1956年5月15日-),工人、自由撰稿人,于1983年在“清污”和“严打”运动中被逮捕,1984年以反革命罪被判刑五年。
何永全1956年5月15日出生于上海。1975年春高中毕业后,5月被分配到上海第二耐火材料厂当工人。1978年11月中,“民主墙运动”在上海人民广场兴起(因此也称“人民广场运动”),何永全与傅申奇、王建伟等人于当月底贴出《结社启事》,宣布成立“振兴社”,为当时最早公开成立的社团。次年元月,参与编撰《民主之声》创刊号,此后在《民主之声》上曾发表《四五精神永存》,成为几年后被判刑的罪证之一。1980年9月,“全国民刊协会”在广州创立并出版机关刊物《责任》。1981年1月,《责任》转由上海傅申奇主编出版了第3-8期,随后在4月的全国民刊大镇压中,傅与北京徐文立、广州王希哲等上千人 被拘审、逮捕,何永全与王建伟、秦林山、杨勤恒等在上海又筹划和编撰了《责任》号外,包括表明对镇压和取缔的看法的《告全国同胞书》以及全国各地被逮捕人员名单和消息,但此后因经费不足而停刊。此外,何永全还撰写了一些诗歌、短篇小说、寓言等。
1983年,中共中央先后发动“清除精神污染”(俗称“清污”)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俗称“严打”)两大运动;
2004年,又开始提笔写作,在海外网站《民主论坛》、《议报》、《自由圣火》、《人与人权》等发表,包括政论、回忆录、短篇小说等。2009年加入独立中文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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