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记者成通缉犯,文章惹祸何时休?

7月27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面对警方的通缉,仇子明只得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状态。

一个月前,《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因为发表针砭时弊的文章而在下班时遭遇暴力袭击,险些丧命。此事迅速引起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虽然舆论压力不小,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未看到袭击方玄昌的凶手落网的消息。方玄昌的悲剧尚未从人们的脑海中淡去,如今,另一个和记者有关的悲剧又开始上演。暴徒袭击方玄昌是偷偷摸摸的,说明犹存畏惧之心,此次仇子明被通缉则是堂而皇之的,倘若不是有舆论的强力关注,估计他插翅难飞。

在仇子明被通缉的消息传出后,《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证实了网帖的真实性。他说,仇子明曾先后三次对凯恩公司涉及的关联内幕交易做了报道,除了两篇后续报道刊载在该报官方网站外,其余全部文章均刊载在该报上。另外,这位人士还透露了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在这两个报道刊载出来后,凯恩股份操纵人王白浪曾找到该报驻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进行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时隔不久,仇子明就被通缉。

凯恩股份在遂昌当地应该算是比较大的企业,对于发展当地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然而然,该公司的高层人士也和当地官员、警方关系密切。在平日里,估计双方经常在酒桌上呼朋唤友、称兄道弟。在舆论危机出现后,凯恩股份的负责人心惊胆颤,开始希望私下化解这场危机,但是这条路行不通,所以,为了维护该公司的声誉和个别人士的既得利益,该公司想出了让警方通缉仇子明的妙招,不管会不会最终将仇子明擒获,至少能对他构成恐吓,让他不敢再对该公司做文章。

据了解,截止被通缉,仇子明进入该报工作不到半年时间,工作表现极为优秀。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一案的多篇稿件,虽为仇子明所写,但发表前经过了报社严格的“三审”流程。在报社方面看来,这些报道不存在任何问题。仇子明得知自己被通缉后曾致电《经济观察报》高层领导求援。7月28日,该报社就仇子明被通缉一事发表声明,他们对仇子明因为正常的新闻报道而受到通缉感到震惊,也为仇子明和他的家人的状况感到担忧。

在这份声明当中,该报社重申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而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使用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力。在对凯恩公司的报道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属于《经济观察报》的“经济观察网”也在当天发表署名评论,形容遂昌县公安局就像是凯恩公司的私人家丁。文章呼吁上级机关介入,还记者和舆论监督一个公道。

仇子明为什么能了解到凯恩公司的黑幕,因为有杭州的一位知情人士向仇子明提供新闻线索,该人士在杭州一家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据《南方都市报》记者透露,该人士已经在仇子明被通缉前被捕。警方的通缉有公开通缉和内部通缉,对仇子明的通缉应该属于后者。遂昌县妙高派出所一名自称姓王的值班警官在查询了公安内部网络后答复南都记者称,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公安网上通缉人员,通缉人员登记列表中的“案件类别”一栏中显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仇子明作为一名记者,肩负着舆论监督的社会责任,在敢言媒体人危机四伏的社会环境下,针对一个上市公司做负面报道,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仇子明在做有关凯恩公司的报道时应该是十分谨慎的,而且经过了几级审阅,内容的真实性应该不成问题。报道发出后,凯恩公司高层肯定火冒三丈,按说应该做的不是去向媒体和媒体人施压,而是自省。而警方则在这之后助纣为虐,不仅不去立案调查凯恩公司,反而舍本逐末,去通缉写报道的仇子明。

这几年,警方对记者的“报复性执法”事件层出不穷:2008年1月初,辽宁“最牛县委书记”张志国一手导演了“西丰诽谤案”闹剧,“县委书记进京抓记者”事件成为公共舆论焦点,同年12月,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警察赴京,将央视女记者李敏从住宅中连夜带走。2009年,河南灵宝警方跨省追捕发帖者王帅,此事结果成为该年度重大新闻事件……

上述这些案例也许只是记者(包括一般的公民记者)遭报复事件的冰山一角,未被媒体披露的类似事件估计还有不少。我们很清楚,虽然很多记者是因为良知和勇气才做了令某些官员不快的报道,但从法律和道德上讲,他们都应该问心无愧。不过,只要官员想报复你,总能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来,一切以言治罪的违法行为其实都可以披上“合法”的外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种曾让我们痛斥的恶劣法治现象如今已经在变得稀松平常。

新闻舆论监督被称为“第四种权力”,在西方社会,记者是名副其实的“见官高半级”,虽然在中国也有很多记者会拿这种话来表达做记者的自豪感,但是,实际上,除非是级别较高的新闻机构记者,否则的话,记者在官员面前只能是唯唯诺诺、低三下四。中共建政已经六十余年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出台《新闻法》,记者的人身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而敢言的新闻媒体也时刻面临被整肃的危险。

当然,之所以媒体和记者没有安全感,根源在于中国没有真正的新闻自由,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官员的权力也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且不说仇子明这样的普通记者,就是新华社和央视的记者,也照样会有被打击报复的时候。此次遂昌警方通缉仇子明是公权力在向舆论监督权公然叫板,虽然警方在媒体的巨大压力下已经将通缉令撤销,但是,只要现实制度没有真正的改观,谁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仇子明?

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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