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狱中生涯之相关文献(续二) ——狱中日记摘抄 |
以下凡是括号内的部分,为补充记述或分析,非日记原文之内容 (简 述:2005 年9月5日下午,番禺区民政局对太石村民作出妥协,宣称将在9月7日到太石村确认罢免动议签名的真实。我得知消息后,便决定从北京赶往广州,对即将开始的罢免选举作现场报道和法律咨询,以期抓出一套较为规范的罢免模式。我的好友、著名宪政学者范亚峰博士提醒我:这可能是人家的缓兵之计,他们很可能就要抓你了。我答曰:我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此时被抓并非坏事。 随后我南下广东,多方联络朋友筹备,9月10日我和艾晓明教授、《南方都市报》记者一道去了太石村。9月11日,《南方都市报》登出了两版关于太石罢官的报道。 9 月12日,风云突变,广东警方大规模出动,强力突入太石村财会室,抓走留守现场的村民48名。我因前一天晚上在网吧熬了整整一个通宵、且未能与都市报车辆会合,而没有赶往现场。当日村民不断向我电告坏消息;晚上村民又不断来电,要我想法搭救被抓走的老人。我心急如焚,答应等消息彻底明朗后赶往太石村。 我一边联系律师,一边筹备发起非暴力抗争以救援万一被刑事拘留的老人们。我筹划和全国的朋友们一道在各自家中进行微型的接力绝食,一旦绝食起动且律师到位后,我将赶往太石村与村民一道绝食(这一决定是否正确?是否系为一时冲动所左右?我到现在都无法对此作出准确判断。但多年以来,我都有这样的成熟考虑:如果万一卷入了群体事件,作为有责任的当事人,我绝不逃跑;作为船长,不管船大船小,在船员尚未完全撤离之前,船长是绝对不能先走的——当然我不是太石村民的“船长”,但在罢免村官一事上,村民在心理上一直对我有信赖和依托之意,我对他们负有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辜负他们。 13日凌晨,我给好友、著名维权活动家赵昕发了一封邮件,认为出击时机已到,“我们要在我们选定的时间地点和事态中,将自己主动送到强权者的手中。此乃非暴力运动的精髓。现在网上对太石事件反响极为强烈,正好构成了民意基础。” 13 日中午午饭后,我又来到广州市一家网吧发布最新消息,并查看朋友们的回应。刚刚坐定不到10分钟,一群便衣拥了上来,向我出示了拘传文书。应我的要求,他们出示了“番禺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证件。此时为下午2时左右。随后我被警方用车押往番禺区沙湾公安基地。当晚10时我被正式刑事拘留。 从13日到15日三天中,拘留我的法律文书换了三次,事由——因……嫌疑——改了三次: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结伙作案。我追问说我“寻衅滋事”的根据,回答居然是:有村民揭发我在现场看到“坚持到底”那个标语有些歪了,我叫村民重新挂正。就凭这一细节就把我给刑事拘留起来了?!就连这一细节也不存在! 对于公安的正式审讯,如同上次在北京入狱时一样,我不回答任何正式提问,但偶尔会主动为了我自己选定的目的作一些阐述。我对审讯人员的态度总是“泰山压顶式”的,整个过程与上次十分雷同,这里我就不想详尽描述了。可参见《郭飞雄自述:因申请抗日游行被捕入狱之经过》http: //bbs.buba.cn/showthread.php?t=3638,便可推知这次的细节。比如为了让番禺警方尽早释放被抓的老年村民,我对审讯我的某局长可谓威胁利诱,软硬兼施。但当我被告知此案乃领导人签字督办后,我放弃了攻心战,大约自第四天或第五天起,进入完全沉默状态。 将北京公安审讯人员与广东公安审讯人员作一简单对比,可能是有意思的。北京人火大,审讯人员总是与我针锋相对,甚至跳起脚大骂,但他们心胸明显宽广一些,就是挨了我的整,事后还是能与我和好。广东人生性随和,但番禺的审讯人员太无赖,有时对我出言不逊,被我狠狠地训斥一番后,稍稍停顿一会儿,仍然与我嘻皮笑脸,让我很是为他们不值。但请读者注意:这只是我对办案单位的几名警察的看法,不代表我对整个广东人的看法。这几名审讯人员如此表现不佳,可能主要是因为所为之事太不正当、又不得不厚颜坚持之故。而对于看守所的警察和医护人员,我都感觉不错,我是相当喜欢广东人随和亲切的性格的。 办案单位为番禺区公安分局,背后操纵的实为广东省公安厅。真正的决策人或指挥者应该更高。他们为我罗织的罪名很多,诸如:为村民绝食的幕后黑手;为太石村民长期占据村委会的指使人;想发动周围几个村声援太石,一起来扰乱社会秩序;想当太石村村长;向村民索取黑钱;与高智晟律师一道试图从太石村被扣住的财务中提取数百万律师费;接受法*轮*功非法资助;与海外民运勾结(一位冒充王丹朋友的人对我所做的采访都成了证据)……但是直到我被放出,对方都未向我提出任何一条证据证明他们的指控。 为了陷害于我,那个众所周知的机构在抓捕我之前,一直在为我设置一个“美人计”陷阱。但自从05年中某位律师遭遇同类指控之后,我便对此保持高度警觉,对方的意图在9月12日正式落空,13日便直接将我抓捕。 出狱后我才知道,办案单位曾赶往湖北找到我的哥哥,问我是否神经有问题,是否家庭不和,是否遭受什么重大人生变故;我的姐姐也被人问到完全相同的细节。如果我的生活中有任何模糊不清的事件出现过,那么,这次长期坚持绝食的我,完全存在着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在审讯中,办案人员就告诉我,专政机器对我恨之入骨,因为我到处教人绝食!这可能让他们不愉快地回想起了1989。 根据上述情况,便可以推知,为什么广东省公安厅一直拒绝将长期绝食绝水的我送到医院治疗。他们一直声称我“对抗侦察”、“玩假的”、“九头鸟”耍手腕、偷喝矿泉水……我的绝食绝水,可能正好在帮助他们消灭民间社会的某种作战能力。在此问题上,我和他们动机相反,但也有着某种一致:我正要借助这一机会,实施一个空前长期的绝食绝水计划——原计划坚持三到五个月、创下一个国际记录。绝食绝水的目的,要向所有的人显示,我们维权人士并不是躲藏在后面让村民冲锋陷阵、而自己置身事外的阴谋家,我们是与村民同命运的,我们愿意接受比他们更大的牺牲;我坚持的时间越长,外界的反响越大,便越有利于一起被关押的那些村民;我的坚持还可以起到鼓励一代年轻人、激发越来越多的朋友起而加入维权运动的作用;我的坚持更可以向各级政府部门的当政者证明,我们维权者是真正的信仰者,是有烈性的、敢于献出生命的先行者,你们那套恐吓打压用在我们这一代顶天立地的斗士身上根本不管用,从而从精神的高度震慑住他们。我想,我之坚持绝食绝水59天,是起到了预想中的一些作用的。在太石事件中,引导民众的维权者作出了比民众更大的牺牲,这是很有说服力的,我们的自我牺牲不是增大了,而是减少了未来中国转型的血腥。 9月16日,绝食绝水已三日的我被按在草地上,用竹筒灌食。此后数日水、米不进,约在入狱第8至9日,我身体反应剧烈,不断喘气,当晚在污浊的空气中几乎无法坚持,只好在深更半夜反复用凉水浇头,次日一称体重骤然降低4斤。次日,我对看守所所长言出现危情,所长遂从我所在的658仓调走8人,剩下17人,空气状况大有改观。但办案单位因此以为我怕死,随后便出现了行刑逼供、以期摧毁我的意志之事。事见《郭飞雄狱中生涯之相关文献(二)》。 约在9月20日,看守所卫生室对我开始简单救护,确定三日二次灌稀粥、打点滴的方案,平均三天输入体内6斤水。于是身体逐渐在某一平台稳定下来,直到11月10日才遭遇第二次危险。 我在9月15日即写了律师信,但此信直到25日左右才被发出。9月28日4点30分,唐荆陵和温海波律师入看守所见我,但办案单位有意只安排了10分钟。我当场揭露他们对我的行刑逼供。 10月2日,番禺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第一次提审我,我一言不发。 10月4日 (当日在检察院文书上签字,我被正式逮捕。) 10月5日 10月7日 10月8日 10月11日 10月13日 10月14日 10月16日 10月17日 10月20日 10月21日 10月23日 10月26日 10月28日 10月29日 10月30日 10月31日 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11月2日 “断头今日意如何? 11月3日 11月4日 11月5日 11月6日 11月8日 (听人说)西瓜煮鸡,好吃。 今日体重113斤。在卫生所与医生争论,喘气,差点抽筋。急忙自掐人中,不是昏死,而是抽筋。超出意料。 (办案单位)最阴险的族类…… 11月9日 11月10日 11月11日 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