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就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转的规则。”( 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有详述)。分析发现,越是法律不健全的社会潜规则越多,潜规则越多社会越黑暗。
中国的明朝就是潜规则盛行的朝代,因此也是很黑暗的朝代。这个时期本来已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但那种黑暗的封建社会潜规则没有让它发展壮大起来。尽管有海瑞张居正等人主张革除弊端,却都因触犯了潜规则而失败。大明也只能在潜规则的支撑中,持续地黑暗,腐败,直到灭亡……
法律健全的社会没有潜规则滋生的地壤(或者说潜规则见不了阳光、成不了气候),在强大的法制框架中任何潜规则只能是局部的或暂时的,不可能左右整个社会的运转。
如美国等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从一开始就建全法律抑制了潜规则的产生。美国1776年7月4日在费城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这是当年由杰斐逊,富兰克林等人起草的美国建国之法。此法中,宣布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诞生,在庄严宣布“人人生而平等”的同时,还严正宣告,政府保护全社会人们的“天赋人权”!并且明确宣告:政府的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政府一旦损害公民们的“天赋人权”,人民就有权推翻旧政府,建立新政府。————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宣布“主权在民”的原则,马克思曾称之为“第一个人权宣言”。它的通过和发表,标志着美国的诞生。所以后来,7月4日这天被定为美国的国庆日。
这样就把社会的基础打在了实处,不给日后任何野心家留有专制的余地,也不让任何个人意志有可乘之机。可见,这是一部真正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法律,建国的基础牢牢地打在人民心上,二百多年来,国家大事不能由任何人心血来潮说改就改,要由人民同意,要有法律为依据!使任何“潜规则”难成气候。
不仅如此,为了把上述法律落到实处,十多年后,1787年5月又制定了《联邦宪法》,以具体的措施来保证人民真正撑握的权力。这部法律制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国会);行政(总统);司法(最高法院)三者互相制约。从而使人民的意愿真正得到体现,而使当政者成为人民的公仆。第二年3月,第一届国会开幕布,华盛顿当选第一任总统。从那以后,国家的一切活动进入法制的良性循环中,任何有违法律的改动,必须有人民(通过国会)的同意,不是哪个人的意志能改变国家政策。那种“国家政策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的事,在美国的二百多年里从没有过。一切改动都是法律的修改和补充。所以,美国很少有潜规则也无需不停地改革,也就是这个意义。
中国的名牌先哲李耳在几千年前就说过:“治大国,若烹小鲜。”管理一个大国就象煎小鱼,不能翻动太勤。中国人比美国聪明多了。在过去的封建社会里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层出不穷(为什么在中国书呆子办不了大事呢?原因多是他们不认识潜规则。)产生出许多弊端后,要么进行改革,要么发生革命,停滞和腐败使“治大国”也不得不折腾起来,而且循环往复,原地重复。
中国人比美国人聪明,象烙饼一样地频繁折腾中,才能有增加平静中所不能得到更多的即得利益嘛!
而在这种折腾中大量滋生着莫明其妙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象手铐脚镣一样束缚着社会健康地向前发展。
当然,中国今天一切都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