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离校之际,北大部分毕业生代表签下承诺,走上工作岗位后不行贿受贿。6月29日,北大首次组织对毕业生进行廉洁教育。据北大学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北大举办了“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座谈,30多名即将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工作的毕业生代表参加了活动,签署了承诺书,并向全国大学毕业生发出廉洁自律的倡议书。倡议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均系北大学生自发组织起草。据介绍,这份承诺书将保存在学校,它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是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一种自律形式。(见6月30日《京华时报》)
有人说,这是一个承诺泛滥的时代。五花八门、林林种种的宣誓,就是承诺泛滥的例证:医生宣誓不拿红包,毕业生宣誓简历不注水,老师向学生宣誓承诺不乱收费,小学生入共青团宣誓好好工作、好好学习……
宣誓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达到预期的忠诚。“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在当今时代,我们只能如此来说明承诺的效力和现实意义。脱离实际、超越社会大环境的承诺,多多少少要打折和缩水,这是难免的。承诺应该属于个人道德和行为准则的范畴,当承诺被作为一种公共瞻仰物品,被摆放在公共场合,衍生为一种集体行为时,强求一律的承诺势必会被介定在“严格、标准”的范围内,它忽视了接受承诺群体内部成员接受能力、程度的差异,以及是否是发自内心的心理认同;同时,当承诺成为强求一律的公共行为时,免不了要有做秀的因子参与其中;被承诺的内容,也因为被群体责任的分解和分化,个人往往难以有原有足够大的责任心的约束,被矮化,将所谓的承诺流于口号;而当承诺在群体范围内被理解为一种外在的“虚荣”时,它的恶劣链式方法效应更不能小视。
我们不应该忘记前总理朱镕基,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那幅语重心长的“不做假账”的题词。“不做假账”,理论上来讲是会计作为会计本职的职业底线。由题词可见朱镕基总理面对现实的勇气和用心良苦。参考本次北大毕业生所谓的“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承诺不行贿受贿”的承诺书,以及上文提到的医生、老师、学生的种种宣誓承诺,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实:他们在公共场合,面对公众宣誓和承诺的内容,恰恰正是他们职业公德和个人道德应该承受和遵循的基本底线。
对职业公德和个人道德“底线”还需要宣誓,想不说“承诺泛滥”都难!而这所有的让人看起来、听起来哭笑不得的宣誓本身,正是对各行各业制度不健全、或者是制度履行不力的嘲讽。
对职业公德和个人道德“底线”还需要宣誓,还说明对“底线”的背叛和违犯,还是司空见惯、至少是没得到合理遏制的。
众所周知,承诺不具备法律的效力;甚至说,在当今时代,它连基本的道德效力也不具备;我们更缺少强有力的,能够对泛化的承诺起到现实作用的监督的语境和环境。在群体道德和群体素质的建设和提高,还有待用时间和努力去完成的时候,一套健全、成熟、完备而又能与时俱进的制度,这些制度又能用明晰、合适的方法和体系去保证实施,则显得异常重要了。所以说,我们在反思“底线”承诺是承诺本身对制度的嘲讽的同时,更需要动用群体的力量,去努力呼唤和建设齐备和完善的制度。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