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无国界谴责中共当局判处李元龙两年徒刑

 

【2006年7月14日狱委讯】

RSF:记者李元龙因在互联网上发表“颠覆性”文章被判刑两年

记者无国界对于中国西南部贵州省毕节市法院判处《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两年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力两年的判决表示愤慨。

该组织还谴责当地官方将其家庭作为人质,逼迫李在五月的一个庭审中向法庭书写“认罪书”的行为,该判决直到今天才宣布。

记者无国界说:“李不过是尽自己的记者职责,报道了中国农村最贫困的这个地区人们的经历的生活艰辛。他自己还发起基金帮助失学儿童返回学校。将这种有勇气和正直的人投入监狱令人愤慨。”

李元龙的律师李建强今天在六四天网网站上说,“该判决从法理上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毕节法院受到上级的指令,这是为什么他们延迟这么久才判决的原因。”他同时指出,不管怎样,“这一判决相对其他类似案件来说是比较轻的”他会同其家人讨论是否上诉的问题。

在李于2005年9月29日被逮捕后,有数月时间李的家人都没有他的任何消息。直到今年二月九日他才正式被起诉,可是其庭审却三次被延期。按照博讯网站一名记者的说法,贵州公安局需要这些时间准备起诉他的证据。

最后,据报道这个公安局为了逼迫李写“认罪书”绑架了他的妻子,在一个酒店房间里面关押了她10天,并且将其16岁的儿子关押了7天。在这个20,000字的认罪书中,他承认“诬蔑社会主义制度”。该份文件在庭审中被检方引用。

李在互联网上发布多篇文章批评当前中国社会的缺点,并且要求更多的自由民主。他的两篇文章,《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被中国共产党认为是特别“恶劣的”。

该党还批判李元龙的报道。他的夫人去年一月说“李元龙采访了许多没有入学的儿童,他的采访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反响,并且为失学儿童返回学校学习凑集到了资金……,然而,当地党组织无理禁止发表他进行的访问,指责他的报道给这个社会抹黑”

注:记者无国界授权六四天网翻译,请以英文文本为准。

来源:六四天网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