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同为沧州人,但和郭起真见面并不多,只有一次,还是在他摔伤之后。然而,通过电话和网络的交往却并不少,以此知道这是一个梗直、率真之人。沧州是个偏僻落后之地,与外人谈起沧州时,一般人家总要问,是林冲罚配的那地方吗?每到此时,总不免感觉到一些尴尬。然而,内心深处却也不能不承认,沧州的落后是从经济到文化各方面的,虽然他离两个大都市北京和天津都是那样的近。即以近年敢于在网络发出不同声音者来说,偌大一个沧州,似乎也不过郭起真、綦彦臣和我本人三人而已。然而,也正是因此,我对于郭起真先生的事也就非常关心。
郭起真先生不久前被捕,独立中文笔会予以声援,并委托笔会的法律顾问李建强先生代理郭起真先生一案的法律事务。然而,通过李建强先生及其助手发表在《民主中国》上的文章得知,非常不幸,李建强先生先后两次来沧州却居然未能获得与郭起真先生会见的机会。尤其不能令人理解者,作为一个尚在羁押、而且还未开过庭的犯罪嫌疑人,他的家属及某些朋友却能够得到会见的机会。这一切完全无法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解释,李建强先生为此感到气愤,更感到羞辱,这样的心情很可以理解。那么我们有必要来分析一下,沧州方面为什么要阻止律师与郭起真先生的会见呢?
也许我们应该先看一看以前的案例。就我个人了解,除了某些法轮功案件,沧州近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的连郭起真在内只有三例。其他两例则是綦彦臣先生和我本人。我们先来看綦彦臣先生一案的情况:
在綦先生出事后,我出于责任和他夫人的请求曾为綦先生奔走,其中也就包括为他联系了一位叫张青的本地律师。当时的情况是,张青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租用了泊头市农业银行的几间办公室,我则因为半路出家正担任该行的专职法律顾问,所以特意和这些律师们搬到一起去办公,以方便随时请教和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在为綦先生联系辩护律师时,我先找了一位叫刘若菊的律师,因为她是那间律师事务所唯一的科班出身的律师,而且说实话,在那群律师中,我最佩服她的法律素养。然而,刘律师不愿接这个案子,原因不必说了;于是我转而请求与我同在一间办公室、关系比较好的臧玉恒律师,也遭到委婉拒绝。不过,臧律师看在和我关系好的份上给我提了个建议:“你找张青吧!”当时的张青是那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我与他的交往并不多,后来才了解到,他因为“六四”期间的事,也曾受过冲击——刚刚从公安学校毕业的他被从公安局调整到了司法局。在我找到他谈了情况后,说真的他有些为难,然而后来还是答应了下来,我考虑是因为有我的因素在里面——他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不好再拒绝我,否则我就只能到其他律师所想办法。
本来,我对于本地律师能为綦先生做什么也是很怀疑的,因为我怀疑他们是否敢于为綦先生做绝对独立的辩护。也就是说,我怀疑他如何为綦先生辩护有可能也要事先要获得当局的允许。(但是,是不是张青先生如綦先生所说那样实质上成为迫害綦先生的一个帮凶,我则不敢肯定。而綦先生因为此事居然在不久前质疑起我为他联系张青律师的“动机”来,我也只能抱以苦笑!)然而,以1999年时的情况来说,一方面根本没有这样多的维权律师,即使有几个,如张思之先生等,我也联系不上;一方面请外地律师的费用也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而从该案最后的结果后,似乎张青律师也真的没有为綦先生提供什么帮助。(当然,我相信最起码有这样一点帮助是可以肯定的,即綦先生或者可以拿到被当局指控为“犯罪证据”的那些文章。这一点是针对我本人的案子的理解而来的,后面会具体讲到。)
綦先生被捕一年后,即2000年的9月,是我的被捕。我被捕后,有与綦先生不同的地方,即当时所有有关我的消息在各种媒体(包括网络)上都是见不到的。我其实比綦先生还要无助,是彻底的无助。是否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只能由我个人来决定。开始,我根本就不想请律师,有这样一些原因:一个原因是我根本不相信律师能在这样的案子中给我提供真正有效的帮助;另一个原因是我的家属在咨询了我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几个关系不错的法官后告诉我,“没有必要请律师!没有用!”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对于依靠自己来应对还比较有信心,因为我在担任银行专职法律顾问的4年时间里经历过不少次开庭的场面,自信无论是在被审讯阶段和开庭时都不会“说错话”。而我刚刚被关押进看守所时一位非常有良心的看守给我的提醒也使我对于应付局面有了信心。——我是在被捕第二天被押进看守所的,当天,值班的看守在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登记时鼓励我:“不要怕,写文章算什么罪!就是判了你,早晚也要翻案”。然后是在第三天,在我被关进看守所第一次接受国安人员的审讯时,又是那位看守,他在提我出去时在走廊上轻声告诉我:“说话要谨慎,有把握的话就说,没有把握的话就不要说。要注意他们会诱供、骗供。不要怕他们,在这里他们不敢打你。”
但是后来我想请律师了,为什么?因为我连他们指控我犯罪的、我自己写的文章都拿不到,他们说那涉及到国家机密,不能提供给我。真要把我活活气死!我自己写的文章,成了他们的国家机密,反不能提供给我本人!而我要考虑的问题是,这让我如何应对庭审?因为虽然那些文章是我自己写的,但他们对我的指控是天底下最最典型的断章取义,甚至连断章取义的级别都够不上,他们是指控我某篇文章中之某一段落中有某一句话。而我的记忆力当然根本不足以让我对“那一句话”出现在一个怎样的话语环境中做出保证。所以我当时当然要想,如果有个律师,还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于是,我向他们提出聘请律师。然而他们说,不能说你想聘请就聘请,你聘请当然是你的权利,但是我们要审查律师是不是适合代理你的辩护。而正是为了这样的原因,我也便赌气没有再聘请律师,甚至于在开庭时我根本就没有做任何当庭辩护,我只是把我写的辩护材料交给了他们,因为我知道一切不过是走个形式罢了。
联系以上两个案子,李建强先生被阻止与郭起真先生的会见似乎也就可以理解了。什么原因呢?因为李建强律师的被聘请明显未曾经过沧州方面官方的审查,因为李建强律师要为郭起真做的将是独立的辩护。
于是我真地不能不重复李建强先生说给我的老乡们的那句话:“现在国际媒体密切关注这个案子,任何技术性的失误都可能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损害国家的形象啊。”当然,我还想加上一句:这样做会损害沧州的形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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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