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堂的文章很好看,恬淡真朴,信由自然。知堂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他在文章上引以为傲的,很重要是这个。他反对作态的文章,喻作态的文章为演讲,听众爱听什么就大讲什么,近乎演戏。他以为他的文章不是演戏。
知堂对他文章的内容很自信,他说,他文章里的话虽然琐细,但就像对着自己亲人小孩那样说话,都是觉得尚有可取之处才说出来,“识者当自知之”——多么自信的表态。
张中行老先生在《负暄琐话》里,唐月梅在回忆知堂的一篇文章里,还有知堂自己在《书房一角》里,都曾说到,知堂先生一天几乎花上十个小时在文字上,这意味着什么,我想,文字生活已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甚至主要的部分了。知堂先生很喜欢趣味的事物、民俗,按道理说,那他应很喜旅游才对,就算并不,就算所谓“经济不支”,至少他会喜欢家门口四处闲逛吧?好像也并不。他隐身在书里,在书里探查这世界。他性喜活的趣味,可惜总从死的书中挖掘。不出门溜达,不知春风拂面。
知堂虽说文字没甚用,是“祭器”,还就此讥刺一下他长兄,可他竟以为文字想直接改造生活,而不是给读者提供一种新的眼光,观察生活的新视角,以此激发热情来改变环境,可见,冥冥中他其实比鲁迅更相信文字的力量,更相信文字是一种实体。
在知堂看来,最好的文章就是人的情意能自然表达,读者好像没有隔着文字而直接看见书者的心情。其实文字只是文字,背后的内容是猜出来的。文字首先要遵循自身的规律,才能成为人表达情感的工具。 高水平的弈者能在棋艺里表达自己的个性,但这种表达首先受限于围棋自身的规律,他可以在围棋中表达勇猛、温和、睿智,但很难再表达出更细腻的情感。作文也一样,任作者水平再高,首先是文章艺术的规律在起作用,束缚一切,表达自己。举例说,知堂虽重人生的趣味,喜读霭理士,承认人生中“无非饮食男女”,可也没有写一篇小文恬淡地谈谈性交过程。这因为,很明显,这种话题在当时还是“入不得文字的”。
知堂忽视了文字的编织和心灵的活动规律不是全然吻合,将文字上形成的肖像看作自己的本来面目,我认为这是造成他附敌的重要原因。他心目中的自己难以是生活中个别的人。我们惋惜曹雪芹早逝,骨子里一般都是惋惜他的红楼梦未成,逝世得太早了,而不是真为有这样一个普通人,他连粥也赊不到,子女夭折了而痛惜不已。在这意识里,好像作者的价值是优先于实际生活中的那个人的。拜伦为自己国家打战战死了,后世人都觉叹息,以为比死去一位将军还更可惜,也是同样的价值观的。知堂似也未必免俗,想想看一位大作家早早死于战祸,总是令人感到损失的,所以他决定活下来,而不像某些扎根生活的人,某个时刻感情上不爽侵略者就冲出去拼了,或誓死不从之类。既然他已决定活下来,这一点同时也就变成他和现实生活的接合点,既然已决定活下来,那当然活得舒适一点也是很可欢迎的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他文学生活转入半文学半政治生活的踪迹。
将文学造成的形象当成真实的自己,这是很可悲的。马塞尔.普鲁斯特算是擅长体验人生的了,他就着重申述处于作家状态的那个人和平日生活中的同一个人是绝不相同的两个人。知堂如果将他们混淆了,那后者在他心中就无所生根;文学上似乎“守护”一种“理念”,现实里却无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