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作家卓玛嘉因著书判处10年徒刑 |
【2006年7月29日狱委讯】西藏通讯7月26日报导/西藏青年卓玛嘉因著书遭中共逮捕,并判处了10年徒刑。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7月25日消息,西藏青年卓玛嘉因创作著书遭中共逮捕,并 判处10年徒刑,中共指责他著书危害国家安全。 西藏青年卓玛嘉先生因着以中共统治下的西藏,民主与西藏人的自由等为主体的《骚动的喜马拉雅》一书后,2005年3月9日在西藏首都拉萨遭中共公安逮捕。最初,关押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 2005年11月30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国家安全罪]判处10年徒刑。2005年12月因发肺病在拉萨总医院进行治疗,但在没有康复的情况下押往曲水监狱,由于监方因患病而没有接受,理由是对此负不起责任。因此,继续关押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 但是,2006年3月押往曲水监狱,现在该监狱服刑。 卓玛嘉,笔名,洛桑格桑嘉措,父名克增,母亲卓玛。西藏安多朵拉县(祁连)阿柔村人。从1995年开始在朵拉县一所中学任教,后来在北京大学深造。 2003年12月1日流亡印度达兰萨拉,并再西藏流亡政府成人学校学习英语。2004年5月返回西藏,在拉萨一所中学中任教。 西藏青年作家卓玛嘉现被关押在曲水监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