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这个会我是来学习的,因为对“税”我几乎没有概念,在许多中国人中应该说很有代表性。缺乏对“税”的重视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财政部研究所贾康所长刚才讲到的“财政透明”问题。但是,没概念或者不重视不等于没问题,相反,是问题很大。因为“税”的问题事关我们每个人应得财产的分配,这个问题正是目前政府和老百姓最关心的大问题。
最近我在报上发了一篇文章,《可怕的立法倾斜——除了财产,还是财产》,说的就是我们国家面临这个问题,不管老百姓还是各个利益集团,大家都在围绕财产进行激烈的争夺,这是目前最突出的一个现象。相应地,我们就看到第五次审议物权法时,把集体财产和私权又放在“平等保护”的位置上,昨天我这个文章置疑就是这个,我们知道,02年“合法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被历史性地写进宪法,才有所谓“物权法”,所以“物权法”保护的,首先就该是“私产”;国有财产那一块,完全可以搞一个“国有资产保护法”。现在把公权与私产两个混在一块,利益关系又变得错综复杂,因此我断定这个法律和电信法一样,结果又是迟迟推不出。
我们看到,从国资委强调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开始,国家就在无形中和老百姓争夺财产分配权,这涉及到所有制的问题,也涉及到腐败问题,很复杂。但这样就产生一个倾斜,首先是主导权、公权逐渐在向政府倾斜,我们国家政府主导的公共权力不是随着“政企分开”、等口号减少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仍然在不断加大。这是物质领域公与私的倾斜,而在物质分配领域争夺非常激烈的同时,我们还有另一种倾斜,那就是我们精神文明领域几乎被完全忽视,看看网上流行的都是什么,吸引眼球的又是什么?我们的精神世界有什么?信仰已经失落。当然,面子上的东西谁都可以说,但平时影响网民最多的又是什么呢?是恶搞、暴力、裸体、性自由……
实际上今天我们谈的问题依然是物质领域的分配权问题,只不过“税”这个话题很接近老百姓,接近某种启蒙,所以显得很有意义。
举一个例子,王毅民最近在南方周末“方舟评论”发了一个文章,这文章我事先就看过,写得不错。文章说的是上海最近公开“教育帐本”的事,这是上海第二次公开教育帐本,社会上反响比较激烈,大家都夸它好,因为别的省市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撇开帐本是真是假、有没有水分、是否经得起审计不说,目前来讲能公布帐本就是好现象。账本中披露上海市人均公摊公共教育费用摊到每个学生上,学校和学校之间差距是十几倍,高的九千多,低的八百多,上海18个县区差距这么大,从这一点上来讲,我们也可以想像中国资源分配、贫富悬殊有多大。正好呢,媒体披露重庆的中学学费要增长,家长反映不公,学校反映经费不够,而重庆市政府却没有任何的教育帐本可以公示!这些费用从哪儿来?为何不够?这就涉及到今天的主题,因为教育经费都是由财政税收来支撑的。大家都关注重庆中学收费多少、该不该收,但其实没多少人会注意“税收透明度”这样的问题。
事实上,中国的纳税人观念确实太淡,唤醒这种意识恐怕还需要时间。就我个人来讲,除了知道发工资前已被“合理合法扣除应缴纳的税”之外,从来没有多关注税的问题!当然,办公司就不一样了,刚才仲大军先生就谈到了这问题的麻烦,所以为了活得简单,我至今也没考虑办公司的问题。而办了公司的人除了想着少缴点税,也没有想过作为一个纳税人的权利问题。
反过来,我们再看,目前我们的税务部门却牛得很、肥得很,周围有好多税务部门的朋友,他们过得都很“潇洒”。但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专做中美之间的贸易,做了多年后感慨说中国的税收真是混乱,弹性太大,税务人员和办企业的合谋形成的偷税漏税几乎无处不在。他说这就形成一个重大的隐患,就是政府随时可以对某一个企业开刀,不用别的理由,查他税就行了,正而八经按照国家税收法查税,一查一个准,这是我们国家的税收乱象。和公安部门抓坏人一样,税收也可以搞“严打”的。
为什么?因为我们正在艰难转轨,我们的法制建设还处于橡皮泥阶段。
税涉是“公民社会”的事情,目前中国确处于史无前例的转轨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混乱的事太多,不仅在立法上,我们现在有一堆法,第五次政协会议审计的法我们看到至少有六七个,最近通过正在修订加起来一堆法,法的背后是什么财产分割上严重混乱,所以我们现在处于转轨的初期,必须从基础做起唤醒作为公民纳税人的意识。这一点启蒙是非常重要的。像我们这些经常写东西的人,纳税人这个概念就需要反复讲,我们只能做到的一点。
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我们首先需要唤醒的,是公民作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作为几千年的纳税人,我们的国民有的是义务意识,缴税纳皇粮早被认为是天经地义。所以我们现在交税时,要重点强调和唤醒大家的“权利意识”。现在改革开放了,但权力意识却走向另一个阶段,强调权利,老百姓知道我有自由买卖的权利,我们有性自由的权利,走的是一个偏道;我们的经济学家首先强调的是我们要市场化,我们要不断地市场化,这方面也是走歪的途径。经济学家这么多年强调效率,把中国引到目前这个状况,主流经济学家受到一定的批评,就是因为有了效率了,但没了公平。什么都是政府引领、精英策划,而老百姓当家做主的“权利”没有人提及。中国的老百姓本身维权意识不行,没有人说我交了税我应该怎么样,从来是被动的,我的权益受到损害才出来被动地抗争一下,从来没有主动过问一下政府该如何。比如湖南最近一个农民把法院审判员炸死了,据说农民是受了莫大的冤枉才这样干,也就是说它的最后一点可怜的权利受到伤害时走极端。中国老百姓的“顺民意识”太强,“皇权意识”太重,我们的国歌中就写着“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这是顺民意识最生动的写照了。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才能有“平时不过问、遇事一味忍、逼急了走极端”的中国式的普遍国情。
所以,一句话,只有行动起来争取合法权利的公民,才会有兢兢业业践行自己义务的政府。唤醒纳税人的公民意识刻不容缓。
(本文系作者在“税与纳税人”研讨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