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藜:恶搞是党的法宝

具有恶搞性质的文艺作品在民间的流传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儿了,随着共产党僵死的意识形态的礼乐崩坏和对正面批评的铁腕压制,民间涌动的舆论便从那些不经意的缝隙里奔涌出来,形成了几十年不曾衰败的民谣、段子等各种文学样式,消解着独裁统治那不可一世的威严。但是中共对此并没有过度的反应,甚至在赵紫阳时期——虽然听起来让人想起“振动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的诸侯国时代,颇感时空错乱——还曾经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指示基层官员采集民谣以了解民情。

以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为代表的恶搞影视的问世,标志着民间恶搞作品从口头和文字形式向多媒体形式的迈进。不过,由于该作品只是恶搞艺术,无涉政治,虽然惹火了网络内外,闹得陈大导演凯歌要和胡戈对簿公堂,中共宣传部门依然只是一个冷冷的旁观者。但是,等到胡倒戈把中共奉为红色经典的《闪闪的红星》恶搞一番,撕开十分不堪的歌星选拔内幕展示给受众时,中共终于坐不住了。八月中旬,中国媒体传出消息,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公布新的管理条例,对在互联网上播放的自制短片等节目进行严格的监控。看来这次中共的宣传部门真地跟民间的恶搞艺术较上了劲。

中共对民间恶搞艺术大动干戈,网路上流传着各种解释,比如保护版权、捍卫红色经典、控制信息、坚守日益颓唐的意识形态阵地等等。但比这些解释更本质的一个原因,是中共的宣传部门意识到了恶搞艺术手法对自己一向视为法宝的宣传手段的同质威胁。

记不清是哪儿的寓言了,说的是一头狮子,看见井水里另外一头狮子跟自己一样亦嗔亦怒,亦颠亦跃,情急之中便扑入水井跟自己的影子你死我活去了。小时候思忖这寓言,总想不出狮子这股无名火从何而起,及至后来读到孙猴子看到腰系虎皮裙,舞着金箍棒的妖猴,李逵看到黑衣黑脸,手持一对板斧的李鬼,都同样地气不打一处来,方才悟出这原来就是社会生活中的同性相斥。

从本质上讲,中共的宣传手段就是不折不扣的恶搞,而中共的宣传部门则可谓现代中国恶搞艺术的祖师。从一个借贷还贷的普通传闻,演绎出比窦娥还冤的白毛女故事,把中美合作所这样的技术机构穿凿成杀人魔窟……如此等等的艺术创作中国人早已见怪不怪。前不久还有几个人到老年、良心苏醒的艺术家要道出董存瑞故事的恶搞内幕,结果遭到中共宣传部门和军方一顿呵斥方才忍痛住口。

共产党的宣传部门和黑压压一片的艺术家们凭着一点儿政治指令,漫地里恶搞出许许多多的作品来,这基本属于对现实的恶搞。除此之外,中共也恶搞已有的文化艺术成果。文革期间的毛的个人崇拜一度仪式化、规范化。那些仪式并非中共原创,它们既是对古代朝拜皇上的礼仪的恶搞,也是对基督教仪规的恶搞。

中共的恶搞之恶,还不仅仅在于艺术范畴,毒害最为严重的是,以宣传立国的这个政党把恶搞的习气渗透到所有的信息传播领域, 以正搞的面目,肆意恶搞。在共产党的中国,新闻和宣传没有分别,学术和宣传没有分别,教育和宣传也没有分别,所以就有了真假不分的新闻、强词夺理的理论、胡言乱语的教材。 就历史教科书而论,把一个征服者粉饰成中国人的祖先,把一群搞内乱的兵痞军头打扮成抗日主力——诸如此类的研究成果与历史定论,就是借给胡倒戈们一万分的想象力,他们也恶搞不出来,更不用说表面上并非艺术作品的其它信息产品了。

中共的宣传、准宣传、类宣传部门靠恶搞来控制信息的输入输出,使受众罹患了思想上的营养不良症,成为这个政权的精神木偶,由这个政权来为他们选择思想,选择观念,选择生存的方式。这种事关皇权江山的宣传大法,中共自然不愿让意识形态异己力量来染指。

然而,在政治伦理上,中共从来就不被任何文明力量认同为楷模或典范,因此以恶搞窃国治国,并不意味着恶搞就是一种合乎常理的政治法宝。在艺术的范畴内跟党文化恶搞一番,消磨中共的禁忌,扩展民间的话语空间,自然是一种十分有益的手段。但是一旦超越艺术范畴,无论是个人抑或团体,以恶搞来做新闻,弄学术,搞研究,企望无风三尺浪的轰动效应,最终都难免会沦为跟中共一样拙劣的寿陵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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