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牧:嫖妓要嫖“本地鸡”——另一种“爱国”的推理

常看到这样一种“爱国”主张:“爱国”就要抵制某些外国货,或者爱国就要买“国货”。

暂且不论抵制“某外国货”或者“买国货”可否等同爱国,这里只谈这种主张里的逻辑,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要问,买某省的或某县的产品,是否也可以等同于爱那个省或那个县?从逻辑上讲,当然也成立。

既如此,任何一国的任何一级政府,号召购买“国货”或“省货”、“县货”,就可以视为“爱本国”、“爱本省”、“爱本县”,因此“政治正确”无疑。

所以,可以假设有一朝一日色情业在中国也合法化了,那么本国政府或某省某县的政府,完全有理由堂堂正正地向“本国”、“本省”、“本县”的嫖客们公开倡导:喝酒要喝本地酒,嫖妓要嫖“本地鸡”。

我能写下这等绝妙好辞,真要感谢湖北汉川县官大老爷们的创意。下面就说说汉川的官老爷们的那个创意。

湖北汉川有个“云峰酒业有限公司”,它生产一种白酒酒名“小糊涂仙”,这“小糊涂仙”在江湖上也算有点名气,2005年甚至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但不知评选过程是否有公信力)。也就是说,对于汉川而言,这小糊涂仙可谓汉川经济的支柱产业。

烟酒在中国成为“支柱产业”的例子很多,它本身就是暴利行业,所以没什么奇怪的。就像有些生财无道的穷地方,连殡葬业都可能成为“支柱”,成为上交“得税”的大户,因为它也是暴利行业。

众所周知,中国的行政成本举世无匹,政府官员要吃要喝,要旅游出国考察,要坐好车,那可需要大笔银子。

但银子哪里来?国家机关当然是出自国税,地方则出自“地税”。所以一个企业但凡成了某地“支柱”,它与那个地方政府的关系,要想不水乳交融都不可能。所以,很多年前,很多地方禁止卖外地的啤酒,香烟,必须买本地企业的烟酒之事经常发生,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一些啤酒行业的巨头大肆“并购”很多地方的小啤酒厂,允许它们贴牌的原因。

要想知道“小糊涂仙”这酒对汉川事政府维持“行政”的功劳有多大,就必须认真读一读湖北汉川政府用 “红头文件”下达喝酒令。

注意,这可不是倡导了,而是硬性的规定。

这份汉川政办(2006)11号《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的通知》是这样阐述命令的理由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养殖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湖北云峰酒业有限公司是最早来太原市落户的引进企业之一,其生产的“小糊涂仙”酒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2005年该企业纳税超过1300万元,是太原市纳税过千万元的六家企业之一。而目前该酒在太原市的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太原市公务接待倡导使用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系列酒。

文件还附有《各地各单位使用和促销小糊涂仙系列酒分解表》: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教育局3万元,科技局1万元,民政局2.5万元,仙女办事处7万元,马口镇5.5万元,脉旺镇3万元……

文件总共向105个单位明确摊派了喝酒任务,最低的是老干局、信访办、档案局,都是3000元的喝酒任务。

你说奇也不奇?

不过,以本文开篇所述的逻辑,站在“爱国的高度”或“爱本省本县”的高度,又何错之有?反正那汉川政府机关到平民百姓,酒都是要喝的嘛。按上述的爱国逻辑喝,酒为何不能这样做?

下面再说本文的“正题”:“嫖妓要嫖本地鸡”。

很多人都知道色情业是某些地方重要的收入来源。网上曾看过一篇相当深入专业的调查文章分析说,珠三角每年要为某些落后的地方提供多少亿收入云云。瞧瞧,这不但扩大的就业,还为某些落后地区增加了许多收入呢。所以完全可以这样,如果色情业合法化了,那么“嫖妓要嫖本地鸡”就等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直接为本地的税收做出了贡献!

只是这样一来,又与某些人的爱国嫖妓理论冲突了,要想了解这种理论,在下推荐一下胡一刀的绝妙好文《床上的爱国主义》

 

附:床上的爱国主义

  这一阵不时看《小宝与康熙》。“杀龟大会”一节,众豪杰大呼小叫,信口开河,竟有人提议将吴三桂的老婆陈园园抓来做鸡(其实陈园园本就是鸡),不禁哑然失笑。翻检《鹿鼎记》原著对照,这倒不是电视剧乱编的,小说原作:

  有人说道:将陈园园掳来之后,要开一家妓院,让吴三桂真正做一只大乌龟。

  韦小宝一听,大为赞成,叫道:“这家妓院,须得开在扬州。”一名豪士笑道:“小兄弟,这主意要得。那时候你去不去逛逛啊?”韦小宝正待要说“自然要去”,一瞥眼见到阿珂满脸怒色,这句话便不敢出口了。……

  韦小宝式的心理,我们不算陌生。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里的王起明,在美国摸爬滚打,饱尝冷眼,待到第一桶金到手,乃召妓庆祝,一边往金发碧眼丰乳肥臀的风月俏佳人身上抛洒美钞,一边让她在下面不住地喊“我爱你”……在床上征服美帝国主义,跟让汉奸戴绿帽子,岂非异曲同工?

  香港刘绍铭先生《风月报国》一文(收入《情到浓时》,上海三联书店版)介绍,澳洲汉学家白杰明就由《北京人在纽约》上述情节入手,分析百多年来中国耻辱历史给国人心理造成的后遗症:自卑与自大合一,媚洋与仇外不分。对于忍辱负重的中国人而言,“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金发美人也是西方的象征,在生理上征服金发美人,亦等于在心理上战胜西方。刘先生总结:“一块钱买来一次‘我爱你’的呼唤,听来仿佛是阿Q精神胜利的现代版。中国男人风月不忘报国,历史包袱之沉重,可见一斑。”白杰明文章的题目是:To Screw foreigner,Is Patriotic:China’s Avant-Garde Nationalists.刘先生译作:操外国人是爱国行为:中国前卫民族主义者。但我想,他们两位似未免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对王起明辈的言行太当真了。

  什么“风月不忘报国”,不过是报国为名风月为实罢了。跟《北京人在纽约》近似的细节,唐德刚先生的小说《战争与爱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版)中也有,他的描述才是人情练达:抗战时期的沦陷区有专为日本人服务的皇军慰安所,里面的日本高级妓女华人严禁染指,“但是皇军需要慰安时,一切都是免费供应。有时她们想赚点外快……偷偷过来与华民俱乐一番。华民为向日本天皇泄愤、雪耻,也不惜作阿Q、开洋荤、出重价。这次张老参足足花了三十块银元,终能在一个日本女人身上抗日救国了一番。”最后一句尤为入木三分。操日本女人就是抗战,就是救国,就是复仇雪耻(难怪在乓乒球场上殂击中国队的何智丽曾令我们的舆论如此愤恨──她竟嫁去日本,让日本鬼子操!)……这是以爱国的名义满足开洋荤的人欲,是阿Q式的庸俗爱国主义与猥琐的性享乐心理的畸形混合。

  就这样,从韦小宝到张老参、王起明,爱国主义竟成为他们嫖妓的道德安全套了!

  要知道爱国主义这种高调,最是适宜装饰种种并不高尚的行径,不仅可以成为个人私欲的籍口,更可能成为党派利益的工具。保罗·约翰逊《知识分子》卢梭一章曾引西儒约翰逊之言:“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19世纪俄国思想家赫尔岑在回忆录《往事与随想》中说:“在尼古拉的统治下,爱国主义成了某种皮鞭和警棍……”董桥《语言小品录》又引三十年代美国以煽情著称的一报业大亨语:“政客为了保住权位可以无所不干──甚至不惜变成一个爱国主义者。”这些话不约而同,对爱国主义弊端的讥刺都鞭辟入里,于我心有戚戚焉。

  高尚的目的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怎么达到目的;仅仅高呼爱国也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怎么爱国。不能以目的来证明手段的合理性,倒要反过来,以手段来证明目的的合理性;同样地,不能以爱国主义来证明行为的合理性,而是要以行为来证明爱国主义的合理性。

  与帝国主义国家的女性上床,恐怕不算罪过(若说罪过,也只是跟叫本地鸡同等的罪过),也谈不上不爱国,可是更谈不上爱国。

  在床上,本无法做爱国的事,只适合做爱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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