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作为最后血本的中央权威
不管主张自由民主宪政的力量主观上愿不愿意承认,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帝国模式,是无法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现代民族国家理论确立以来,中央政府独控外交与军事大权也成为后发现代民族国家先验性前提。这样,传统帝国掌控模式与现代民族国家治理,也成了共产党这样一个依赖于“救亡图存”现代民族国家核心理念起家并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的政治组织“天然合法”的基础,并且这也是它的最后一笔“血本”。
于是,维护中央权威也成了一项不容讨论的先验性政治前提。所以,“政令不出中南海”言论一经发出,中央权威的智囊竟然与底层社会乃至于“较右”的民间力量达成了某种程度的一致。甚至有人放出所谓口风:郭飞熊在广东地方的维权有最高层的背景;又云,高智晟的高调抗争亦有军队(这个中央权力物品)支持的背景。
这些作为政治八卦放在酒席茶室尚可流传,但要放在逻辑化的政治分析当中去,只好“姑妄听之”了,即不能作为重大模型因素来考虑。
一、分析中央权威的两大着眼点
分析中央权威出了大问题的着眼点,不外乎两个:
(一)是,中央政府作为现代民族国家最具公共性的公共品,显然性能已经严重老化。
之于市场化改革一项,中央政府本来的方向是应越来越倾向于实行间接控制手调,而现在相反越来越乐于使用行政命令方式。中央领导人若是能亲自批示查处某个违规项目,那肯定能大得人心。实际上呢,还有大量的违规存在。若按这个路了去塑造中央权威,恐怕中央政府就该改名为“烂尾项目善后公司”了。所以说,以强硬行政命令来突出中央权威肯定地不是一件好事情,也证明所谓的改革已经走到了尽头。
(二)是,帝国掌控模式下,中央政府具有天然的神性,不容怀疑,但人们常常忘了在现代民族国家治理模式中,中央政府最主要的职能不只是独控外交与国防,而是生产愈加合格的意识形态。
应当知道,意识形态也是公共产品,如果不合格,社会肯定会出大问题。用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术语讲,这叫上层建筑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基础。
二、中央政府为什么会丧失工具理性
在中央政府作为公共品的这一方面讨论问题,实际上是个工具理性的问题。比如说,高喊加大土地执法,而土地“违规”的背后是《土地法》本身就很有问题,比如不承认农民的地权反而仍归于一个早已事实上不存在的“集体”,又比如只强调法条的“严肃性”而拒不考虑土地比较利益与其利用选择的现实性。
这样的“法”还要加大力度,结果肯定是中央权威的丧失。
再比如说,一个世人不太关心的风力发电问题。由于中央政府有规定:风力电企的项目建设,机器国产率必须达70%才予立项。这个70%是怎么确定的?是某个时期的主管领导“拍脑袋”决策,还是主体电力行业与电机生产行业利益推动的形成的?--世人无从知晓,官方媒体亦不讨论。与此相对的问题是:1,全世界的风力发电正呈上升势头,中国作为风能大国,现在的生产比例不到全世界的2%;2,中国是个能源紧缺大国,按欧洲的2020年风电占总电量的12%比例来论,中国至少要晚于欧洲十年才能勉强达到这一目标;3,作为污染大国,能找替代方式减少(燃煤)火电生产,竟然没任何驱动力来做。
三、中央政府何以丧失价值理性
讨论第二个大方面,即中央政府如何生产愈加合格的意识形态产品,实质上是一个价值理性的问题。换言之,它应放在文化道德性与历史反思的大框架内来讨论,以便比较出政权的“道德性与效率性的均衡”位置。
通俗地说,当你强行推销意识形态产品之前,应当先做一个政治市场调查,比如说,“三个代表”除了表达了共产党集团对权贵资产阶级与新兴中产阶级的妥协以外,真地还能代表工人那一个处于旧有社会结构高端的阶级吗?后者何以从“领导一切”的地位上,骤然跌落为“无人愿意领导他们”的地步。
而仅就立法技术而言,为什么一个劳教规定屡经各方学者呼吁,就得不到废除呢?在中国较好的封建主义统治时期,一个柔弱女子的哭诉就能改变一项立法,如西汉文帝刘恒时期得“缇萦之哭”。因为一个弱女子要替父亲赎刑,自愿入官为婢,竟使皇帝废除了肉刑。既便是在政治道德大为败坏的五代时期,因为体制内的个案抗争,都会产生废除一项恶法的效果。如后唐(沙陀)皇帝李存勖在官员的力抗下,废除了“禁民间买卖牛皮”法[官方专营,是因为牛皮可作铠甲]。
总之,一套有效的意识形态产品不在于中央政府采取什么手段向社会推销,也不在于体制内官员的效忠程度,而只在于它被整个社会自愿接受的程度。
既便社会不太接受,只要中央政府不强行推销,还不致于整体社会抗争的发生;然而,一旦意识形态产品既无买方市场,中央政府作为卖方又强行推销时,所有社会矛盾冲突的总爆发就必然交给了偶然事件。
结语:“拯救(公共品)中央”的技术性方法
过来不短的时间里,民间自由力量一直将中央政府理解为共产党的同义语,但是在本质上来讲,一个理性的分析框架要求民间自由力量主动地实行“府党分离”。也就是说:府,是全民所有的东西,是国家是政治公司的治理机构;党,是一个很小的利益集团,它的扩张性(如三个代表)不足以“侵吞”整个政治公司。
更形象地说,你可以反对秦始皇,但你没权在长安纵火,因为国家这个公司里有你的股份。理性地对待社会现实问题更需要在寻找到价值理性后,改进工具理性,就目前中央政府“双重丧失”的情况下,其技术化处理大体有三方面:
1,重大公共政策的公开辩论,乃至全民公决。
2,政治协商机制的重大改进,乃至于结构重建;
3,公民责任意识表达的理性化与中央权威应对的理性化,即把“抗议者”请进议会而不是送进监狱。
当然,就目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勾勒的上层建筑看,做到这些还很难,但问题是:一个弱势存在的(现存)中央政府对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是非常危险的,危险之一是“现代性消失”而堕入古典的混乱中去,二是靠暴力(如军队)维护存在而无法实现现代民族国家初建时的理想即不可能“立于世界强国之林”。
──《观察》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