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给《江泽民文选》算笔细帐

我不否认写作这样一个题目以及事前进行大量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有强烈的政治目的,即试图让公众白“权力与货币的交换”正在向合法化转移。在另一端,我尽量采取保守计算方法,减少批判性,扩充技术性,以使整个“模拟核算”接近真实。

我个人在以往的经历中有三项可以支持这个分析:(一)中专毕业于银行会计专业,有一定的会计理论与实践基础;(二)在银行工作期间是个权威的评估专家,国家《黄淮海农业开发项目》1997至1999间的泊头(全国500个产粮大县之一)区域分支项目由我一人担任主评人,项目效果至今良好;(三)从监狱释放后,我从事过三年图书写作(翻译)、策划、销售,了解图书行业的细节运作。

基于此三点,我相信我能比较准确地对《江选》从成本到个人收入的流程进行“模拟核算”。

一、95元一套:以河北版为例

《江泽民文选》的版权控制在国家的人民出版社手中,各地人民出版社实为前者的子系统,所以,也就出现了版权提示为“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与“河北人民出版社重印”的版权页。所谓“重印”,不过是各地同时使用一套(多份的)胶版而已。因此,《四川在线》(2006年8月17日)与《黑龙江日报》(2006年8月24日)都声称当地出版社或印刷厂是经过苦战,才顺利将《江选》推向市场的。

我以收藏者的身份电话询问人民出版社:“各省分印的纸质是否一样?”,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黑龙江日报》的报道称:为保证《江选》质量,他们联系了山东省的特种纸厂,由于无法保证供应,决定在本省选取。《四川在线》的报道则称:“这套着作的用纸,要求60克双胶纸。”

也就是说,河北人民出版社与全国各地一样,用的也是标准的“60克双胶纸”。

“60克双胶纸”约为“60克单胶纸”价格的150%,“60克单胶纸”现市场价为5500元左右(上下各浮5%),即《江选》用纸每吨约为8250元。河北人民出版社的三卷定价与印张分别为:34元/21印张,30元/18.75印张。31元/19.25印张。按其价格与印张比例来看,“基本合理”。

三卷合计95元,也是全国的统一定价。

二、以纸张为中心的成本核算

以纸张为中心的主体控制是出版商最简单且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出版商的暴利。试以“30元/18.75印张”即《江选》第二卷为例:

(一)“60克双胶纸”每吨为8250元,一克为0.00852元,一个印张成本约为0.5元(0.00825元×60);

(二)18.75印张,成本约为9.40元(18.75×0.5);

(三)封面及少量图片设计(《江选》只一张彩照)与单另印刷成本,相当于纸张成本的5%,即0.47元,进位为0.5元;

(四)油墨及装订成本,相当于纸张成本的10%,为0.94元,进位为1元;

(五)千公里范围内运输成本,相当纸价成本的15%,约为1.5元。

缩合以上因素,每本30元的《江选》生产成本不过12.40元,将工人工资及管理成本高估为产品一般成本的20%,那么,《江选》的总成本不过15元。

依我从事图书写作、策划、销售的三年经验论,一本图书的总成本最高只能占到码洋(即印刷标价)的30%,市场批发只能按45%至50%折扣而来。这是指的民间书商即“二渠道”的状况。“主渠道”即各大出版社与新华书店的联手经营,折扣率为70%。

《江选》肯定是主渠道发行,又兼各地人民出版社与新华印刷厂实际为一体,那么第一次批发销售,一本《江选》第二卷就得税前毛利6元,河北人民出版社一次印了8万册,可获利48万元。

依此核算,一套三卷总价95元、印了8万册的《江选》,河北人民出版社可赚152万元。

三、这样的“毛毛雨”能淋到谁头上?

政治类图书现仍属垄断发行,一家省级出版社半月之内单项赚进150余万的利润也不算个大事,甚至760万的码洋(单价乘以印数)也不过是“毛毛雨”而已。[“半月”之说,按《四川在线》报道而计,其标题为“紧张奋战13天,《江泽民文选》这样与读者见面”]

但是,这细细的“毛毛雨”要与作者联系起来就立见奇效。

一般情况下,版税即付给作者的报酬是码洋乘上一个约定的百分比。这个百分比,在普通作家那里是从8%至12%不等。我们为《江选》取“社会中值”,为10%,那么,河北人民出版社印了8万套,码洋760万计提10%,就要付给作者江泽民76万元稿费。

全国有34个省级区域,剔除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外,仍有32个。在不考虑省大小(如四川与河北)、地位权重差别(如北京与重庆),仍保守地以每个省8万册计,那么江泽民的一次毛收入为2432万元;再以个人收入调节税累计到20%计,江泽民因其文选而获个人纯收入最低为1900万元。再假设国家元首与党的总书记能开双工资,每个职务年工资收入12万元,那么,毫无疑问江泽民等于从退休之日起又“在职80年”,即意味着在退休工资之外又挣了80年在职工资。

当然,《江选》的政治含义远超过了个人经济收入的意义,在中国贫富悬殊、分配严重不公的社会里,一个国家高级公务员能一夜之间以政治名义进帐1900万元、一年挣得80年的“类工资收入”,殊非“毛毛雨”。纵观中国历史,这样的“毛毛雨”大约只能淋到年羹尧与“和大人”头上,其余者追至贪风最烈的两宋,蔡京、贾似道等巨贪当自愧弗如!

四、公民有权要求“两个公开”

以上我的计算力图向保守方向作,而不至于让比较专业的人士以为是“煽乎”。如果真地按全商业流程来计,江泽民因《江选》的纯收入不可能低于2500万元。这样,就要求国家公开:

(一)《江泽民文选》的成本核算表,以期明了“出版商与作者共谋”牟取暴利的行为是否存在?因为,出版社将一套政治书箱出版价格定到如此之高,其中至少存在着向权力人物奉送“政治献金”的动机。定价越高对作者好处越大,而政治权力加垄断经营致使出版者根本不用考虑价格畸高而无市场的情况出现。

(二)公开江泽民个人获得的版税实际数额,及其完税情况。

虽然前一段时间社会知名人士联署了公布党和国家领导人财产公布呼吁书,但收效极其微小。毕竟江泽民的稿费收入与其当年职务及其后来的影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知名人士如演艺家刘晓庆的税收情况能纳入税收稽查范围,江泽民作为政治家的收入当然也应纳入税检范围。

整个社会有此知情权!只要有公民向国家机关提议,国家就应作为即予以明确回答。

结语:一个逆交换公式的合法化

客观地说,《江选》的发行在个人经济收入的意义上,与此前发生的深圳“妞妞事件”(权力推销电影票)本质上并无二致,是一个“权力与货币交换的经典”。

1989年的大规模政治风波发生之前,就有一批负责任的学者(如吴敬琏、丁学良、胡和立、钱颖一等)指出了“货币与权力交换”的腐败结果。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年5月还为此出了专集,即《腐败:货币与权力的交换》。货币与权力的交换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社会学公式,时至江泽民时代它已经可逆成“权力与货币的交换”,并且
这个公式越来越呈现出合法化趋向。

江泽民给中国带来的政治灾难的第二波现在才刚刚显现!可以相信,这必将成为2009年六四20周年的一个重要话题。

–2006年8月15日构思,8月19日作比较成本表格,8月24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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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2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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