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

 中国不是宗教国家,但禁忌也是很多的。时下,正人君子们雪亮的眼睛又盯上了网上一款用名字测算人品的游戏,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在游戏测试器中输入“雷锋”二字时,人品得分竟只有两分,已禁不住要拍案而起了。我也玩过这款游戏,正因知道是游戏,也不敢用“英雄”去碰运气,这倒并非是我比孙先生更精于道德,只是不习惯持放大镜找风车而已。该报道称,“著名”的“知心姐姐”卢勤在长沙出差,发现某饭店竟恶搞油画《开国大典》。千龙网评论慨然指出:对政治经典的恶搞已突破底线,应“追纠” “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开国大典》据说是有若干版的,哪一版最经典,我不得而知,但饭店业主如因“恶搞经典罪”被追究法律责任,则确实是人类法制史的更大“经典”,称得上是“以经典始,以经典终”的佳话。我们可敬的的广电总局,据说也将出台规定:网络视频传播需先领取“准生证”,据称这是“加强对违规恶搞视频的监管和打击”的有力措施。看来曾风行一时的 “恶搞”,已陷入四面楚歌。

 无庸讳言, “恶搞”同样是公民的创作和表达活动,它以一种“搞笑”的方式表达公民的观点、思想和思维方式,属于言论自由之范畴,非违反法律之禁止性规定,国家权力不应限制和干预。而文明社会,更承认人们拥有追求不同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自由。此种自由首先体现为表达自由,即社会成员有权以自己的方式充分表达其思想和观点,即使该思想和观点浅陋、荒谬,或者与社会主流的政治、经济和道德秩序存在冲突和摩擦。因为只有所有思想、观点和表达方式在社会舞台上同台竞争,公民才能自由选择与形成自己的价值观,社会才能呈现出百花齐放之真正和谐。可见,文明社会不应以国家权力压制特定的思想、观点和表达方式,不应以权力之公器为一人一家之价值观和道德护航,反而应以限制表达自由为最大耻辱。可以说,“恶搞”之不容于世,与其说是道德问题,不如说是国家权力和公民自由的边界问题。

 “恶搞”虽回避真正的政治和道德问题,但它有时消解了权力秩序下某些僵化、虚假的教条或表达方式,有时有意或无意的刺出卫道士们峨冠博带下藏着的虚伪、自私、滑稽。因此“恶搞”虽让无话语权的普通人会心一笑,却往往让某些大人物不快,觉得如自家花园里的一丛杂草,有碍和谐之美,因此管理部门要立法以制之,圣人之徒要鸣鼓而攻之。其实真正自信和有生命力的道德和价值观,怎么会对玩笑都如此敏感?如此脆弱?如此矫情?往往在声色俱厉的道德面孔后,正隐藏着一些空洞而阴暗的内心。因此 “恶搞”般小小的不敬,超女般与他们无关的欢笑,都会让“套子里”的卫道士们如坐针毡,必欲除之而后快。

 历史已证明,只有一个声音、一张面孔的社会是人类文明的失败之作。抗战史中对国军将士的不实描述、“刘文采的水牢”,何尝不是对历史的恶搞?“亩产十万斤”、“用毛泽东思想治愈精神病”,何尝不是对科学的恶搞?反右的“引蛇出洞”、文革的文字狱,何尝不是对文明的恶搞?时至今日,形形色色的将权力等同于真理、等同于道德的恶搞又何曾绝迹于人世?它们所造成的灾难和罪恶,甚于网络“恶搞”万倍。在对网络异端的不宽容后,正潜伏着类似的“一元真理”、“某记道德”之阴影。而对“异端”的宽容,更应是社会进步与文明之路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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