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约瑟的故事》评论(3之2)
在本影评的第一部分,我以“修正”马克。吐温的话而结束了文章。
在此,我更愿以“颠倒”老康德的言论来开启本文。
康德称要“让知识为信仰留有余地。”──这很好,它等于给了启蒙一副醒神汤,免得陷入理性的疯狂的状态;我则乐意说,在我秉承自己信仰的时候,应该给知识留有余地。这不是故意的“颠倒”,而是在实际的信仰生活中,我常面对贬斥理性与知识的信仰者。
他们片面地理解了《圣经》!
正如信仰者会片面地理解《圣经》那样,社会现实中常常满是“非常古典”的说教,尤其关于性的或婚姻的。这种说教带来了许多本不该成为“笑话”的历史典故──说明它历史地存在于我们的文化之中,比方说朱熹与其寡居的儿媳“有一腿”的历史问题之“经典”流传。
这个“经典”因朱熹的道德狂热而被放大,至少仍是让儒学蒙羞的事件。类似的,发生在我们乡下邻近村子的一个“活故事”仍然是:公爹照顾寡居的儿媳,遭到了来自自己家庭的攻讦──几个出嫁的女儿几乎断绝和老人的来往,几位女婿(有爱吃、爱嫖、爱谄者)也掷地有声地说“老家伙不是东西!”
可以相信:这场无聊的“道德内战”还会继续下去,直到老头儿不再活着,直到老头儿那群可爱的绵羊被送进屠宰场。
老头儿珍惜自己的羊群,因为那是他供孙子上学的唯一来源。他多次怒骂女儿们帮他卖掉羊群的“善意”,声称那是“逼着俺儿媳妇去卖(B)呀!”于是,那几个远不如老头儿羊群更有价值的女儿在村里人鄙夷的眼光中“庄重”地离开了父亲的村子。这些细节,不是《约瑟的故事》中的细节,但尚可由《约瑟的故事》来相到印证。或者说,一切都在证明“至少我没这样的权力”──指责老头儿或者雅各的儿子犹大的权力。
犹大,不是那个出卖耶稣的犹大,而是与扮装成妓女的儿媳她玛(也翻译为“他玛”)行淫的雅各家的老四。
“犹大与她玛”的故事在《圣经。旧约。创世纪》第38章,是以色列历史的一部分;在电影《约瑟的故事》中,它只是剧本写作者试图让观众了解以色列历史的一个努力,几与约瑟拒绝波提乏之妻的勾引,没任何道德对照意义。
犹大的长子珥死后,按照以色列人的习惯,珥的妻子她玛嫁给了犹大的第二儿子俄南。不幸,俄南不但没为哥哥留后,自己也死了。犹大恐惧了,再不敢继续一个关于传统的故事──不能将她玛再嫁给珥的三弟示拉,就以示拉尚小的借口打发她玛回娘家寡居。等示拉长大后,犹大并没接回她玛的任何表示。于是,她玛扮成妓女,勾引在外地打理商务(且是鳏身)的公爹。
正是上帝的安排,作为嫖客的犹大没带嫖资,只好把自己的印和杖当作抵押品,而后允诺取一只头生的羊羔来赎回。
这一次,是她玛没有守约──正如公爹曾经违约一样。似乎她放弃了要头生羊羔的要求,而留下了那对市场来说,不值钱的印与杖。
三个月后,犹大得到儿媳怀孕的消息,他恼怒不堪,决心以传统法律来处置她玛──烧死犯淫的妇女。然而,她玛手中握有颠覆法律的强大证据即那不值钱的印和杖。
法律苍白了!
制度创新产生了!
──请原谅我又开始说“行话”,但的确,公爹与儿媳共生的孩子得到出生的权力,这对游牧即缺乏人口的文明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步。
传统,那些违背人性的传统,有时确实是需要废黜的、而不是盲目的恢复。所幸,我所知道的“邻村的故事”中,放羊的老公爹并没与在家中辛苦操持家务的儿媳生了孩子。但他们是幸福的,因为老人的孙子、寡妇的儿子身上本来就流着二人的血液。只不过老人占1/4,女人占1/2而已。这个简单的算术,也只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模型而已,它的意义因为且仅仅因为“人应该活着”──这样的朴素道理而存在。
若干年前的夏天,在老家乡下大门洞子中我们一家人吃着饭,几个等打麻将的平辈与晚辈妇人敞着怀,议论着“邻村的故事”。我的一位老嫂子问我:那个“跟儿媳妇一块过的”寡妇该不该嫁人或招个上门女婿。
我说了一句文绉绉的回话:“我觉得至少我没有指点人家该怎么办的权力!”
老嫂子有些不满,把话题转向了一种“民众式的社会批判”。我打断了她的话,半开玩笑地告诉她:“在发表这些评论之前,至少该把自己的扣子扣好,别让你的妈妈(乳房)监视着众人。”
整个门洞子哄堂大笑。
当然,我并不以取笑老嫂子来显示自己的智慧为荣,我曾经送给过她精美的《圣经》;今天,我还要到小城市的街面上找一家刻录店,把《约瑟的故事》翻录下来,抽机会送给她。除了打麻将,她还看电视,她儿子留给她代管的房子里有一部很好的影碟播放机。
(2006年10月4日写于绵逸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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