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支持四位法学界人士警告新浪网站

 

最近在网络上看到法学家界四位著名的人物贺卫方先生、蒲志强先生、萧翰兄、许志永兄发表声明《请公开你们的理由!——关于新浪博客删帖的联合声明》,我深表赞同支持。我曾于2007年1月16日写过一篇《致天涯管理当局的一封公开信》,表达我对天涯社区删帖和屏蔽帖子的不满。天涯社区的管理人员与我沟通得还比较好,最后得以妥善解决,即他们删帖和屏蔽帖时,给我备份的时间、屏蔽和删帖之理由。这理由当然不能随意编造,因为一切理由最终是一种证据,是历史的纪录。你可以迫于压力向现实妥协,但历史会公平对待各种纪录,各种纪录会以各种方式被研究者打捞出来,研究出彼时的社会情状,历史不会姑息各位在其间的不义作为。换言之,在这样的独裁制度下,删除或屏蔽帖子的理由或许都是荒谬的,但是我有索要这荒谬理由的权利,我有保存这荒谬理由的癖好。我不会因看着这些荒谬的理由,影响我的情绪和判断,我只会更加地用常识和理性来试探你们到底还可以荒谬到何种程度,荒谬到何种程度,才是你们的尽头。这个尽头,就是随着我们不断对荒谬的抗议,而达致荒谬的边际效益递减,最终使得荒谬制造者像被烈马尥一蹶子一样,让其清醒地知晓荒谬的代价。

新浪的作派,我一直是非常反感的,譬如可以用金钱拉名人一窝蜂地在那里写口水文字挣商业点击率。但反感归反感,我从没有公开批评过,并且我也没有制止他这样搞商业运作的权利。即我可以认为新浪此种做法很“庸俗”,但新浪有“庸俗”的权利。其实任何一个网站不“庸俗”都无法挣到足够多的点击率,带来相应的广告收入,以及相关的风投支持。但庸俗到无耻,由无耻到没有商业底线,恐怕就不是它的权利了。什么是你商业的法律底线和伦理底线?在这个几乎是无耻的渊薮的国家,真还有些不好界定。商业的法律和伦理底线包含的东西太多,我们单说与此事有关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保护的权利,这是中共白纸黑字写进去的,你应该遵守。新浪也许会说,笑话!中共自己都不遵守,你要我们遵守,简直岂有此理!你这样的说法看似有道理,但实质是在藉此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政府视法律为玩具、视宪法为装饰品的行为,当然应该受到所有公民的持久批评和坚决反对,任何时候政府都不可能因此推卸他自己的责任。哪怕是将来进入民主自由社会了,要实现国家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解,也必须像南非成立以图图大主教为主席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来解决此事,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要求相关人物前往将自己以前所作所为说清楚,而免于此前犯错误而应得之处分。和解是我们都愿意看到的,但和解也是有前提的,但这个前提是和平的和解,而不是暴力的打压。但是和解也不是乞求,也不是奢望,而是多方本着各自利益最大化,而又追求多赢的理性追求之结果。

开网站的人都知道,网络的内容是由语言、照片、声音等材料来体现,从而构成其内容的。网站如果没有这些内容就不成其为网站,也不会有任何吸引力。而这些东西无一不涉及言论自由,以及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既然你在开网站,你就要准备好接受因各种言论带来的麻烦,你如果真相信一个社会有什么“统一的思想”,那么你最好不要来办网站,这不过是中共的一厢情愿罢了。从来不可能什么统一的思想,即使在最严苛的铁幕时代,那个时代也有不怕死的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李九莲、林昭、冯元春等人不懈努力,虽然他们的声音微弱,不足以划破漫漫长夜,但任何想让他们的努力寂灭无闻的想法,都是徒劳的。进一步说,政府、网站、网民之间形成了一个三方的博弈。一个不受制约、不讲究法治的政府有强大的军队和丰盛的税收作后盾,它当然是这博弈之中的强者,但强者不会永远是强者,尤其是自视甚高的独裁政府;网站是商业驱动的主体,在中国要与政府形成勾结与合谋,才能分得自己的利益,因此对政府惟命是从,已形成惯例。政府固然可以给你优厚的政策,也可以使你获得利润,但政府不会养你,你必须自谋生路。什么是生路,那就是网民的支持。网民的支持不会是无条件的,他们固然从你们的平台获得信息,供给你们点击率。但另一方面,由于博客的兴起,网民也成了一个庞大的信息提供源,以及诸种思想的发源地。诸种不同信息源泉的冲撞和思想的交锋,才可能带来你的点击率和人气,从而获取你的商业利益。既如此,对网民利益的尊重,必须列上你的议事日程,切不可能胡作非为。

但新浪对诸种言论尤其是对博客言论的胡作非为,已非一日。本人虽没在新浪开博客,但时常去新浪看朋友的博客,去回了帖后,常在几秒种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真是极端让人难以容忍之事。可惜我没有保存发帖后被新浪删除的情形,以后我努力保存证据,以使其“罪证”更加确凿。这种大规模的删除诸种言论的行为,已引起许多网民的愤怒。且不说像罗永浩这样的自由主义“愤青”时常抨击新浪是个“傻逼”,而且他抨击得常常有理。就是温和理性如《南方人物周刊》主笔何三畏兄,也在新浪不告知而删其摘录的党报言论时,使得他忍不住破口大骂。最近不断的删帖终于引发了贺、蒲、萧、许诸人的强烈愤慨,可谓良有以也。新浪的删帖,以我的体验,在各大网站中是最为过火的。作为网民,我们也理解你在独裁政权下之生存不易,你做出相应的转圜、妥协,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你创造性地迎合极权政权对言论自由的持续打压,这就是不可容忍的行为。往往其它网站毫无问题的文章和帖子,在新浪会变成“万恶不赦”的言论。你可以说新浪树大招风,但招风的也未必只有你一家吧,但为什么就你那么无耻呢?这难道不值得声讨和挞伐吗?更可耻的还在后头,别的网站都很少有什么“举报”,新浪却也“与时俱进”来搞个什么狗屁举报,这是实足的下作行为。以我对告密近十年的研究表明,任何极权政权都是靠告密来统治社会,维护其社会运营的。因为告密使得统治成本低廉,而对民众的身心伤害极大,人人自危的生存状态与有免于恐惧的自由,相去何止霄壤!民主社会是靠良好的制度而非靠降低人之人格、迎合个人主观偏好甚至公报私仇等告密等行为来进行社会运营和管理的。

贺、蒲、萧、许四位,前二位是闻名已久,后二位许兄有一面之雅,萧兄有多面之缘。他们的文章及作为,常令我起见贤思齐之心,令我敬佩之至。八十年代的社会启蒙,如果只是文学等领域在“热烈”地参与的话,这“热烈”固然可敬,但其间时有理性之缺失,更缺少法理层面的支持。八十年代之维权靠的是报告文学,九十年代末至今,许多法学界人士参与对社会变革的议论和行动,是对整个社会民众的公民课和相关法治理性之普及。我谨撰此文表达我对他们自身维权之支持,他们的维权不只是为了自己,对社会亦有极大的延伸意义,希望得到更多朋友们的支持。2007年2月14日8:30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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