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让揭露扼杀言论自由的新闻获奖

 

尽管中共控制真正的新闻报道极严,扼杀言论自由也凶,但广州的报刊始终是冲在中国新闻禁忌的最前沿,为生活在窒息的铁屋里的中国人偶尔带来一点光亮和新鲜空气。以前的《南方周末》,现在的《南方都市报》均是理性平和、认真负责、勇敢大胆的媒体,后者更是以曾经报道“孙志刚案件”而永载中国新闻和法治的史载。去年《南方都市报》因报道“彭水诗案”,为四九年后集权统治下因言论获罪的案件,开创了一个值得纪念的否定的历史。这虽然是一件小事,而且在我们这个视法律为玩具的所谓成文法国家,根本不可能作为后续相同案件之援例来引用,但有这种翻盘的小概率事件——尽管国家赔偿很少,而权力机关没有公开道歉,但有此一点点的认错,也是一种令人欣慰的胜利——还是替争取言论自由的人们给予了一些鼓励。

彭水与我故乡接壤,民风淳朴骠悍,但四九年后的奴化和高压,已使那些地方的人民活得特别萎琐,再也无法见到他们身上朗然的生气。而一个县委书记、县长整人的气焰如此嚣张,敢置法律于不顾,敢视民如草芥,其实只不过是身后有一个庞大的集权统治集团作后盾而已。而他们便藉此狐假虎威,以渔肉百姓为能势,任何一点对他们的不满,都变成对他们权威的挑战。所以才有彭水诗案、安徽五河教师案等因言获罪的案件,层出不穷地发生。当然这后面也是因为中央集权政府频繁地打压异议人士、剥夺言论自由,视法律为玩具、视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为无物的榜样力量在起作用。这种一边频繁打压异议人士,甚至因言获罪,长期置持不同政见者于囹圄之中(政见不是拿来同的,凡是别人有别人的看法,都可以不必同。政府不是拿来供着的,而是拿来批评的,批评政府与颠覆国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而一边又假惺惺地倡导依治国,实足是既当婊子又立牌坊,是非常可耻的、大言欺世的愚民做法。而像彭水诗案的曝光,是极好的批评“小鬼”(县委县政府)玩弄法律、视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为无物的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我希望在逐步批评诸多“小鬼”的基础上,给打压言论自由的总后台阎王以理性务实的批评,以便社会在多灾多难中,获得一点前行的动力;以便真正的依法治国,能够名副其实。

昨天《南方都市报》为自己的报纸评出13个奖项53件作品获奖,颁给《彭水诗案》深度报道的获奖理由是:“公民被剥夺言论自由,官员滥用国家暴力。个案虽小,却是中国人言论窒息的范例和政治生活的标本:既可以看到渗入到基层的‘统治’习惯,也可以触摸到内化于人心的深刻恐惧。这正是《南方都市报》长期关注、力求切入的命题。报道引起公众震动,带来事件转折,是舆论监督彻底胜利的经典案例。再次成为引爆舆论的首发媒体,《南方都市报》正在延续自己的光荣。”感谢《南方都市报》,让中国大地上像瘟疫一样蔓延的假新闻、假传媒,有一种两相对照的羞耻感。以前《南方都市报》曾因有关“孙志刚案件”等将在中国新闻史上名垂青史的稿件,而使得该报相关领导蒙受不白之冤,遭受相应的整肃,这是集权者继续把自己推向民意对立面,走入死胡同的典型做法,想以此创建和谐社会,岂可得哉?我希望这次表扬“彭水诗案”之报道,倡导新闻关注因言获罪的案件,不会带来相关的副作用,而是成为倡导依此而行的榜样。

《南方都市报》不仅以新闻的猛锐理性著称,而且以文化的传承与建设而闻名。我所在的城市虽然看不到《南方都市报》,但拜网络之赐,能读到其电子版,真是令人快慰的事。但这次所评的十三个奖项五十三件作品里,居然没有李怀宇兄搞的一系列文化名人的系列采访,实在是件颇为遗憾的事。虽然这是他们报纸内部评奖,但他们的报纸是拿来读者看的,读者有权发表不同评论的权利。我认为李怀宇兄所做的一系列有关文化人如金耀基、许倬云、董桥、流沙河、赵俪生等人的采访,是文化传承的极好之事。而真正的文化传承和新闻的猛锐理性,是一车的两轮,缺一不可,任何的忽视,都有倾覆不前之感。所以,作为一个读者,我希望将来《南方都市报》在关注新闻奖项的同时,特别关注到文化传承之持续采访与深度报道,以使更多更好的即将消失的文化、即将去世的真正文化人,得到应有的关注,以唤醒四九年后破坏文化的罪恶感,以便中国文化的优秀之处得以真正的发扬光大。是所盼焉。

2007年2月12日9:00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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