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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张敏采访报道/春节假期后天河区检察院第一个工作日2月27日,住在广州的郭飞雄的太太张青打电话给检察院,得知郭飞雄案已经于2月17日也就是农历除夕那天,重新移送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青讲她当天向检察院询问的情况,她说:“今天打电话,天河区检察院的‘内勤’跟我讲,案件17日的时候就回到他们这里来了。” 问:“郭飞雄人呢?” 张青已经把情况告诉了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她说:“胡啸律师说‘看来就是让我们自己把这件事情盯紧一点,除非是到了法院那边有起诉书的话,法院会通知家属。” 问:“胡啸律师有没有谈到要会见郭飞雄?” 2005年郭飞雄先生曾经参与太石村维权事件,2006年参与对维权律师高智晟的营救。郭飞雄这次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据知情者说,涉案出版物为《沈阳政坛地震》一书。 郭飞雄案1月19日被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退回广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1月20日,郭飞雄被移送转押到位于沈阳的辽宁省看守所。 受郭飞雄委托的在北京的莫少平律师分析,郭飞雄案从2月17日重新移送检察院算起,一个半月时限内可能面临两种情况。 莫少平律师说:“一种情况,认为证据还不是很充分,还可以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另外一种情况,当然他可以起诉到法院,进入审判程序。 我们需要跟检察机关保持经常联系,以便我们来决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 问:“按法律有关规定,郭飞雄先生到什么时候就一定会从沈阳被送回广州?” 问:“近期律师有没有会见郭飞雄的打算?” 问:“虽然沈阳离北京更近,但是你们如果会见郭飞雄,实际上路途更远了?” 莫少平律师特别指出,郭飞雄案同案人的案件如果分案审理,程序不妥。 他说:“据我们现在了解,跟郭飞雄同案的两个人,有一个叫江伟的。。。对那两个人在春节之前已经开庭进行审理了,现在没有判决书下来。 从法律程序上来讲,如果那两个人被指控和郭飞雄被指控的是一样的,也就是同案,那两个人没有被指控其它犯罪的话,这个案子应该是‘并案’审理。这是在我们(已送交有关方面)的《律师意见》中也都谈到过的。 因为,把同案的另外一个人,比如郭飞雄,往后再进行审理,对查清案件事实、对相关同案人员的质证、对质不利,无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案审理,从程序上讲,是不妥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