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党国政治是“二.二八”事件的真因

 

现在有一种谬论,认为:台湾的“2.28”事件是当时的台湾人反对国民党心态浓重所致,也就是说蒋介石及国民党不是元凶。[作者在这里把“当时的台湾人”称为“原住民”,容易引发误会,因为在台湾,“原住民”约定俗成的被用来专指汉人大量移民台湾之前就已住在台湾的诸多族群。──洪哲胜编按]对于台湾当今政局,这种谬论有很强的功利性及倾向性。然而,在国民党已经道歉及政府已经做出赔偿的现在,这种功利性与倾向性实在没有必要,尽管它是企图支持自新后的国民党。坦率地说,正如泛绿阵线中有人旧话重提,再打高调悲情牌一样,也显得没有意义。

如果说,作为大陆人,一定要不避讳自己对自新后的国民党同情的话,那么就应该代他们再次向台湾人说一声:谢谢你们,台湾人;谢谢你们对国民党的宽容,而未使台湾族群大分裂。

在“2.28”事件中,台湾人里面固然不乏一些“不良分子”从中作乱,但是引发国民党军队清洗的主要原因是武装反抗已经发生,而武装反抗中又以中共地方武装之“二七部队”为最著名。设身处地考虑当时国共争锋的政治状态,中共利用敌方民乱也不算政治道德亏欠。

但是从大历史观上来说,中共也是“2.28”事件的责任方之一。只是现在没人敢正视这一历史问题而已!

至于说到当日元凶国民党,其历史责任是万万推不掉的,原因有三:

1、专制的经济政策扰乱台湾人民生活

国民党的“党军一体”、“党政一体”、“党经一体”构成了貌似稳定的党国体制铁三角,前二者已为政治史学界所关注,而对其“党经一体”关注则不多。

对台湾的烟草专控,就是其“党经一体”的具体操作。没有哪一项专卖政策为人民所喜欢,而没有哪一项专卖制度不造就体制内腐败集团的。专卖制度为人民所讨厌,早在西汉盐铁论战时就明了了。国民党党内硕学名流不为少,理当知道此点,但是“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学术良心就被压抑了。

2、野蛮执法必然引发民乱

有论者认为当时国民党在台军力不足使“乱民”有了可趁之机。

质而论之,有一定道理,但此说亦不乏“昧着良心拉偏架”的因素。

因为高度专制制度的执法中必然出现执法者自大现象,稍遇民众反抗,哪怕很正常的论理,执法者也会认为草民不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每个人心中都装着“朕即国家”的原则,况且执法的额外收益高得很呢。若要真从这个角度继续讨论“2.28”事件的细节,就应当调查一番当时台湾专卖局人员的薪金收入与额外收入的比率,还有专卖局上缴财政的资金占全台湾的财政收入的份额。

“2.28”事件不发生在台湾,也许会发生在浙江、内蒙。今天大陆屡出的群体性事件,在一定意义上就是“2.28”事件的注释脚本,只是还没导致那么严重的后果而已。因此,风传的“注意某某宗教势力操控维权事件”也就有了一定的合理性。──“这类活儿,共产党自己就干过!”

3、专制政府一方错上加错

如果说1947年2月27日台湾省专卖局的傅学通等人对卖烟寡妇施暴──枪托击伤头部以及误伤旁观者,只是“偶然事件”、执法素质不良的反映,等等,那么2月28日的省公署门前的卫兵开枪致民众伤亡,则是专制制度本质的大暴露。

专制本质毫无例外地是以恐惧人民的权益要求为“本能反应”,而又毫无例外是以惩罚过度的手腕对待人民。

“2.28”事件已经成为过去,但愿理性的学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也并不因为台湾政局中有人旧话重提而给予“矫枉过正”的对待,即把“2.28”事件的主因推给所谓台湾人里面的暴民。

不如是,只能是披麻救火,起反作用。

(2007年3月1日凌晨写于绵逸书房)

--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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