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劼:请归还严正学和力虹的言论自由权利

请归还严正学和力虹的言论自由权利

李劼

 

在网上看到两条消息,对比之下,让人感到非常刺目。一条是温家宝总理的答记者问,一条是李建强律师关于严正学、力虹案件的声明。因为从这个声明中继续点击开去,看到的是严正学的面临判刑和力虹的被判六年。他们也许刑期不同,但却同样都是言论获罪。这对于温家宝总理面对记者、尤其是面对提了二个尖锐问题的法国记者时的侃侃而谈,作了一个极为讽刺的注脚。也对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和谐社会,提出了一个相当尖锐的质疑。

我跟严正学仅有过一面之交,在他的一个画展上。言谈之间,发现此君说话一点不会曲里拐弯,有什么说什么。且不说他的高见如何,至少是个性情中人。这样的性情,不说如何的了不得,起码是一种心理健康的标记。在美国,你随时随地可以碰到这样的健康人。直率、坦言,即便意见相左,也说得明明白白。真不知他到底说了什么让当局不悦之辞,竟然被投入大牢,还要等着人家重刑伺候。

知道力虹的名字,是看了他在网上发表的文章,叫做:“病树前头万木春——评李劼《自由需要运动吗?》”。因为我不认同把自由做成运动,力虹以很运动的语气语调在网上贴了我一张大字报,把我比作“病树”,把他所参加的运动比作万木春。对于力虹的这种观点,就像我素来对运动的看法一样,是不认同的。至于他在文章中把我比作病树,痛恨我在历史小说《商周春秋》中为纣王和妲妃翻案,将我冠之以“上海滩文人”云云,我既是不以为然的,也是并不在意的。我在意的是他说话的权利,当他的权利被剥夺的时候;我在意的是他言论的有无自由,当他的言论无法自由的时候。

言论自由并非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精神特权,而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就像任何一个政府都能无权垄断空气、水份和阳光一样,任何一个政府都不能剥夺民众言论自由的权利。几千年前周召公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过是从统治者的角度表明了民众言论自由的不可剥夺。今天的中国政府既然号称“人民政府”,就更应该从民众的角度、从言论自由是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的角度,尊重每一个公民的说话权。要不然的话,当局拿什么来标榜自己是“人民的政府”?

近来,国人开始津津乐道于“大国崛起”。无论是海内的还是海外的华人,好像都在为中国能否作为大国崛起而激动不安。中国的媒体把卫星载人上天看作是大国崛起,把导弹击落废弃的卫星看作是大国崛起,甚至还曾经把可以对美国说不看作是大国崛起,却唯独不愿把对言论自由权利的尊重看作是大国崛起的标记,不愿把政治的透明度和宽容度看作是大国崛起的标记。有些国人不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没有说话权的国家,导弹再多,打得再远,也不是一个伟大意义上的大国,而是一个疯狂意义上的疯国。是要一个伟大的国家,还是要一个发疯的国家,我想今日的中国当政者,不会不明白此中的区别。

我不反对中国成为一个伟大意义上的大国,假如在这个国家的民众可以自由言论,假如这个国家的政府对于民众言论权利的尊重就像人需要空气、水份和阳光一样地不可或缺。但我无法认同中国成为这么一个大国:一面把导弹打进外太空,一面以言论罪,把言论者丢入人为的地狱。在9.11的灾难降临美国的时候,曾经有中国人说过,在今夜,我们都是美国人。在严正学和力虹因言获罪的时刻,我想说,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中国人,都是严正学和力虹那样的自由言论者!

中国今日的当政者假如真的想让中国作为大国崛起的话,假如真的想让中国社会成为一个和谐社会的话,那么眼下不妨做一件让人信服的事情:请归还严正学和力虹的言论自由权利。

200年3月19日写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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