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被抓、9月开庭审理的郭起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郭起真提起上诉半年之后,已有确切的终审消息。郭起真的妹妹作为辩护人之一(委托代理人),接到沧州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也是郭案审判长)李彦琴法官的通知:郭起真案将于星期五即2007年3月23日,在郭被羁押的沧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宣判。
郭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据该案主要辩护人、律师李建强认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可能性较大。郭在2006年初的一次上访请愿活动中,被迫爬上通讯塔后不慎跌落,致右腿骨折。经医院治疗,现仍有钢钉留在腿中,逾期未得取出。由于病痛等原因,郭起真的体重急聚下降,被抓时约为160市斤,现在跌到了120市斤。
只要郭起真被判实刑,就意味着要拖着伤腿去服刑。
在浙江宁波力虹案一审宣判之后,郭案维持原判也不足为怪。两人的“合计刑期”一样,都是7年。在中国大陆特定的环境中,政治案件的刑期的“合计刑期”由两部分构成,即实刑部分(郭起真为4年、力虹为6年)、附加刑部分(出狱后的剥政,郭起真3年、力虹1年)。所以说,两案的合计刑期是一样的,也可以预见:如果郭起真案的终审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那么力虹案的上诉结果同样将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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