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诗人、作家力虹先生(本名张建红)六年徒刑。判决依据是力虹在海外中文网站上去年3月以来发表了62篇谴责当局压制言论自由、残害法轮功学员及声援高智晟律师发起维权绝食的文章,却没有举出这些文章中哪些言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因而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案。
力虹先生今年49岁,是宁波著名诗人、小说家、剧作家、编辑,曾为宁波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和浙江文学院签约作家,后因在1989年支持学生运动而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劳教一年半,并被撤消各级作协会籍和一切职务。2005年8月创办在全国知识界颇具影响力的人文网站《爱琴海》,后被当局强行关闭。后来力虹以自由撰稿人身份在海外中文网站发表针砭时弊的文章。为此2006年9月6日下午被宁波公安局拘留,到2007年1月12日,宁波中院秘密开庭2小时审理,直至本月19日在中共两会结束后宣判。
从力虹先生因发表批评时政文章而被判重刑的事实,我们再次看到中国对《宪法》中规定的言论自由的基本人权的无视与践踏,看到中国“和谐社会”铲除异己、禁绝异声的本质,看到中国缺席社会公正的跛足经济发展下的人权被剥夺的现实,也看到现政权对世界文明大潮的倒行逆施,让我们认清那些政治文明与改革宣讲下的谎言。
中国在权贵的掌控下,正日益沦陷在经济以资源高损耗与浪费为前提,以掠夺积累与病态消费为特点的畸形、虚胀的经济陷阱中,这种极权导致下的畸形经济的本质就是要将中国变成权贵的渔利场,成为权贵世代掠夺、搜刮的对象,使中国人民世代处于奴役地位,使中国百姓成为权贵榨取的工具。而保证掠夺、奴役这个民族的前提就是让百姓丧失基本的人权,一个没有人权的人就只能是一个任由外在宰割或摆布蹂躏的人,一个没有人权保障的民族只能是个任由外在奴役的民族。因此如果要让一个民族永久成为一种掠夺宰割的对象,那就永久不让这个民族享有人权。而要使一个民族永久丧失人权,就是持续将这个民族中的优秀者、不安于被奴役者、试图努力做个真正的人者斩杀殆尽。力虹先生就因为他一直致力于要做个人,他努力去行使做人的权利,不甘于被奴役与宰割,所以他是统治者的眼中钉、肉中棘,必欲除之而后快,如此今天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判刑就不足为怪了。想想就在浙江的省府杭州,在南宋时期不是还有“莫须有”罪名屠杀的岳飞父子吗?比比岳飞,我们还得感谢今天浙江政府的仁慈,毕竟它留了力虹一命了。
当一个民族沦陷在被极权统治下权贵掠夺搜刮的命运时,一切经济发展都无非是掠夺者放水养的鱼,鱼的多少与鹭鸶的富有与贫穷无关,最多是鱼多后能多得几条小鱼吃,为进一步捕鱼多长点力气而已,在这里中国百姓只能世代充当权贵捕鱼的鹭鸶。也就是说中国今天经济不管宣讲得多么强大,无论是真强大还是假强大,这与天下百姓都无关,百姓们无休无止的劳动最后得来的还是孩子上不起学,老人看不起病,城市居民无房住,工厂工人无岗上,农民无地种,社会资源在掠夺中日益枯竭,环境在开发的借口下日益恶化,并且不仅这一代已经无望,甚至子孙的发展机会都被剥夺、抽干,看看这个社会究竟在怎样的进步啊?如果说人类历史上有过灾难,那么哪个时代还有比此更甚的灾难呢?我想应该是不会多见了。面对这种灾难,一些清醒者在奋起呐喊,力虹就是这呐喊队伍中的一员。极权面对这种不甘奴役的呐喊,抡起的是专政的屠刀,打开的是黑暗的监牢,将一批批努力想做人的人宰杀关押。
力虹被重判了!这是在师涛、许万平、杨天水、任自元、陈光诚之后的又一桩“文字狱”案,它说明这个社会什么都没有变,变的只是判刑的人员不同了,被判的对象姓名不同了,被判的年月多少有点或增或减的差别了。
力虹被重判了!这是在中共主演下的两会结束后,这说明今年两会的召开宣告着新一轮镇压的到来,一批曾经关押的如严正学、郭飞雄等可能面临相继的新一轮的重判。
力虹被重判了!这是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答记者问上较为精辟而客观地阐述普世人权价值的情况下而开展的对人权的剥夺,对践行人权者的打压,我不知道这是浙江地方官僚对温先生的背叛,还是对温先生话语的注解与延伸?我相信世人的眼睛是亮的。“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我们正拭目以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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