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宣部副部长雒树刚先生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长篇文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是十分重要的命题。然而纵观全文疑点颇多,与公众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念相差甚远,值得商榷。
雒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归纳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三个方面“十一个坚持”。他认为,“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对于团结、引领全体社会成员在思想上、道德上共同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如此重要的命题,由如此重要的人物署名发表,想必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笔者不揣冒昧,循着雒树刚副部长的文章表述方式展开思路,提出一些不同看法,期望得到指教。
一、经济体制方面:
雒先生说:“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那么请问雒先生,公有制主体的比例应占多少?百分之七十还是百分之五十一?如果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所占比例超过了公有制经济,是不是等于侵害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一旦出现那种情况,是不是等于复辟了资本主义,用不用发动政治运动,夺回被私有经济占领的阵地?
在我看来,公有制多一点,还是少一点不是问题。只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姓公姓私无关紧要。如今众多民营企业红红火火,不仅创造了大量税收,还增加了无数就业机会,鼓励他们发展有什么不好。反观许多国有企业,大都靠垄断经营发不义之财。相当一部分要靠财政补贴过日子,还有不少破产倒闭出现数额惊人的坏账,制造了大量失业者。如此现实举不胜举,雒先生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用意究竟何在?
说到按劳分配更是令人痛心。各地官方打着优化环境的名义吸引投资,劳动者的权益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中国大陆向来以“血汗工厂”闻名于世,数千亿元欠薪、数千万无人理睬的职业病患者更是令世人震惊。按劳分配的前提是劳动者有自己的工会组织,可是有中国特色的工会与资方合穿一条裤子,一盘散沙的劳动者在资方面前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只要工人不能成立自己的工会组织——工资谈判、罢工不能提上议事日程——按劳分配就是空话。
二、政治体制方面:
雒先生说:“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让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样的专政与法律是什么关系?人民民主专政还要不要走司法程序?人民民主专政是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阶级斗争或政治运动?依法治国方针还算不算数?
“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不是意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现状一成不变?以选举制度为例,中国大陆城市居民至今没有选举居委会主任的权利,至今只能选举区县级人大代表。而且中共党组织推荐人选占代表总数的99%以上,基本上没有竞争选举。这样的状态将持续到哪年哪月?有没有改革时间表?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协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之前、之初到现在发生了极大变化。民主党派不少领导人建国之初担任了各级政府高级领导职务,到了文革大都被赶下台。改革开放后有所好转,但所占比例极低。几十年来,政协委员的提案与人大代表建议大同小异。执政党建国以来犯下许多重大错误,政协组织基本上没有起到诤友作用,只是一以贯之地充当啦啦队。花费巨资养活如此庞大的机构,难道没有必要改进吗?
三、意识形态方面:
雒先生说,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
为什么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
主义、思想、理论只是个人对世界的认识,既然是主观认识就难免出现偏差。某个人的理论再高超,也不过是可供社会借鉴的方法之一。世界在不断发展,理论也在不断进步,怎么能把某些人的思想当成圣旨,只能按固有的模式指导实践呢?
马克思主义从立论上就有问题。他认为,造成社会不平等的根源是财产不平等,要用暴力革命建立公有制,实现财产共同占有,平均分配。事实上,每个人的财产不可能实现完全平等。承认不平等,保护个人财产,鼓励每个人追求和创造财富,才会有社会进步。有了财富才有幸福生活基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根本没有幸福可言。一般来说,人只关心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如果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个人劳动果实被他人无偿拿走平均分配,谁还努力工作?大家都不努力,社会财富从何而来?
生产资料公有制使个人没有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官僚机构和长官意志又会挥霍和浪费大量财富,加上平均主义大锅饭,因而搞计划经济的国家在与市场经济国家竞争中每况愈下,难以为继。马克思所设计的计划经济实际上是权力经济,如何生产由官员决定,如何分配也由官员决定。老百姓得失、利害、荣辱乃至生死都系于当权者一身,当权者可以尽享特权好处,老百姓的所谓平等只是共同受穷。
其实马克思着作也有不少合理成分,但各国“最伟大马克思主义者”都按自己的利益选用马克思主义语句——他们从来都是实用主义者——与马克思的理想境界相差十万八千里。
马克思已作古一百多年,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经历了由蒸汽机时代、电气化时代、半导体时代到电子信息时代的巨变。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人类思想文化以及社会制度也发生了根本改变。引领并创造高度物质、精神文明的国度,恰恰是那些把马克思主义当成学术流派,而不是思想教条的国度。那些坚持所谓马克思主义的政权大都腐败不堪,民生凋敝,纷纷被本国人民抛弃。面对这样的历史现实,仍然“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当成指导思想”,令人感到雒先生仿佛在上演“刻舟求剑”的滑稽戏。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义何在?
首先应当明确,对于任何国家的人民来说,社会制度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让人民早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对于中国人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不是父母包办婚姻,中国人民也不可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能从一而终。
当今天下有几十种社会主义制度,即使在中国大陆,不同的共产党领袖如毛泽东、邓小平、胡锦涛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差异有如天壤, 具体实践中更是充满变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执政者经常标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当年提出的社会主义制度并没有经过实践检验,苏联和东欧的实践都以失败告终。如果不是邓小平突破计划经济束缚发展市场经济,今天中国多半会像朝鲜和古巴一样,一穷二白民不聊生。
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全国人民都能早日过上自由民主的幸福生活。制度能给国人带来幸福就实施,否则就改革或改进,实在行不通就更换其它制度,这是连小孩子都能理解的常识,为什么堂堂的中宣部副部长偏偏执迷不悟呢?
当今世界选择宪政民主的国度欣欣向荣,蒸蒸日上。雒先生面对康庄大道视若无睹,硬要十几亿人冒着巨大风险,“摸着石头过河”,走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大有撞上南墙不回头之势。如此行为恐怕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利令智昏”。雒先生“智昏”有利可图,可是当官的“混水摸鱼”,遭殃的多半是老百姓。这样的“交学费”闹剧已经上演了许多年,难道以后还要继续吗?
如何理解核心价值体系?
雒先生强调指出,“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是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党就要瓦解、国家就要分裂、民族就要解体。”
核心价值体系是为了实现最重要的目标所确立的社会制度和道德思想。由于每个人的社会地位不同,价值观差异很大,不同的利益集团有不同价值体系。雒先生的核心价值体系,尽管说的冠冕堂皇,但麒麟皮下早已露出了马脚:无非是他和同伙的核心利益——此乃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大家只是懒得戳穿西洋镜而已。
那么全体中国人有没有共同追求的核心价值呢?当然有,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中国共产党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商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被全国人民普遍认可的法定目标。宪法的核心是公民权利,这是公民幸福生活的根本保障,也是无数仁人志士包括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抛开宪法,另起炉灶搞任何“核心价值体系”都应以违宪论处。
宪法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世界上的思想、主义、理论、制度数不胜数,衡量是否正确,标准只有一个:就是能不能保证公民权利得到落实。能如数兑现的就是好思想、好主义、好制度、好领导,否则就是坏思想、坏主义、坏制度、坏领导。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颠扑不破的真理,也是全人类绝大多数人所共同追求的核心价值。宪法维护的是每个国人(包括权力集团每个人)的根本权利,对于至今未能充分享受和行使这些权利的十三亿中国大陆人民来说,没有什么目标比落实公民权利更有价值。
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关系就是官民关系。这个关系直接影响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而往往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人类价值观念千差万别,但核心价值体系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是官本位体系,二是民本位体系。不同的社会价值体系,决定了政权的不同性质:满足皇权、官僚集团等特权阶层利益的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官本位的专制制度;满足公民利益,保证公民权利,把“统治者关进笼子”的核心价值体系自然是民本位的民主制度。
无论多么卑鄙龌龊的统治者都不会公然宣称自己与人民为敌,他们最擅长伪装自己,迎合迷惑公众,以维护自己统治。帝王君主们把天下占为已有,却道貌岸然地声称自己是父母官爱民如子。东欧专制政权,整天鼓吹全民所有,可是国家财富都由特权阶层垄断支配,他们穷奢极欲,挥霍无度,民众稍有不满就有大祸临头。这些官本位政权最终被推翻,完全是咎由自取。
当今世界文明国度无不选择了以民为本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样的价值体系已成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要真正成为国家主人,必须充分享有公民基本权利:1、言论自由; 2、新闻出版自由;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结社集会自由; 5、示威游行自由等等。这些基本政治权利不落实,老百姓只是草民,与缓刑犯没有本质差别。
新中国成立后,之所以出现一次次祸国殃民的政治运动,说到底,就是因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不到落实。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当年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权利得到宪法护佑,怎么会有反右、文革制造的千万起冤假错案?近年来群体暴力事件频频发生,上访大潮此伏彼起,原因很多。但从根本上说,都是公民权利不到位惹的祸。
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当政者办了无数难以办到的事情,唯有一件事始终没办——那就是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如今雒树刚副部长发表了洋洋数千言文章,论证所谓“核心价值体系”,还是只字不提公民权利。压根不讲公民权利的人,却时时把“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挂在嘴上。我不知道究竟是雒副部长脸皮太厚?还是他以为国人智商太低?只想代表人民,却不打算给人民权利的高官,用长篇大论奢谈什么“共同思想基础”,只能让世人笑掉大牙。
确立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应当有效地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几十年来,雒先生所主张的“核心价值体系”始终保持正常运行,当局什么时候也没有宣布动摇和放弃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而是不断强化这方面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媒体更是“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然而与之相伴的现实大家有目共睹:中国大陆腐败排名全球第一、衡量两极分化的基尼系数全球名列前茅、教育、卫生资源分配不公正远远落后于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环境污染严重程度全球屈指可数……事实证明,雒先生鼓吹的“核心价值体系”才是导致上述祸患的总病根。
笔者指出问题根源,并不是企图否定和反对现行社会制度。我向来主张面对现实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改良社会制度,使之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需要,促进社会的发展。也就是说,制度要为人服务,而不是让国人成为制度的奴隶。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从现实出发,以落实宪法公民权利为目标,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非要搂着柳树要枣,只怕矛盾日积月累,会引发重大灾难,到那时后悔就晚了。
至于雒先生在文章中提到的“爱国主义”、“民族精神”、“荣辱观”之类的说教,显然离题太远。没有哪个老百姓会热爱不给自己权利的政权;没有政治权利的国民连安全都没有保障,谈不上公民尊严,根本没有资格讲什么民族精神、荣辱观。
要围绕落实公民权利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公民成为国家主人,公民要想成为国家主人,必须拥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当今中国社会矛盾积重难返,根子就是公民权利不到位,因而不能制约长官权力。如果落实了公民权利,人民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许多长期困扰我们的老大难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人的公民,起码要拥有三项权利:——公开批评政府和官员的权利;——选举和罢免政府官员的权利;——结社集会反对政府政策的权利。
启动政改要着力落实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进行全民公民权利教育。把公民权利教育纳入所有学生教育大纲,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让大家都知道公民有哪些权利,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如何履行公民义务,怎样才能成为合格公民。
二是围绕落实公民权利加快立法。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能束之高阁,不能成为中看不中吃的墙上之饼,需要有更多具体法律进行规范。但是必须明确,在法律出台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贯彻宪法原则。
三是早日成立宪法法院。新中国之所以屡屡发生灾难深重的动乱,就是由于公民权利得不到及时保护,当权者的违宪行为迟迟不能得到追究。建立宪法法院,才能对权力有效制衡。
四是放开媒体限制。只要不违反宪法,都可以自由发言。制约权力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媒体公开批评。媒体不再成为长官喉舌,而是民众代言工具,就能极大地扼制腐败行为和不公正现象。
由此可见,当今中国头等大事就是落实宪法公民权利!这是大事中的大事,核心中的核心。是(包括绝大多数共产党员在内的)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根本目标。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通读雒副部长大作,发现他创造的“11个坚持”与当年反对戊戌变法的权臣们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些为了保住既得利益的所谓满清忠臣们竭力主张“天不变,道亦不变”,反对任何变革,最终断送了大清王朝。今天,民主法治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雒副部长摆出一副最最革命的面孔,只字不提改革现行体制中,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坚持这样的顽固立场,结果只能是误党误国,给天下招来灾难。
身为中宣部副部长的雒先生创造了“十一个坚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我想,这未必是雒先生的真正愿望。虽然雒先生已经身居高位,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成员。但平心而论,雒先生的父母、亲属、子女以及后代们难道不需要公民权利吗?
没有公民权利刘少奇贵为国家主席,会被栽赃陷害送掉性命;前几年郭光允先生揭露了大贪官程维高,结果被抓入狱。没有公民权利,就没有公道公德。大家只能在互相欺骗中成为权力的奴仆,否则随时会有大祸临头。处于谁说真话谁倒霉的环境中,畏畏缩缩像象瘟鸡一样活着,即使得到荣华富贵,人生又有什么意义?由此可见,公民权利对于每一个国人,就象阳光空气一样重要。没有公民权利,不可能有健全的人格,也就不可能实现有价值的人生。
雒树刚先生很有创意地提出,落实“核心价值体系”,要自觉做到两个“坚定不移”、两个“不能含糊”。他说的那一套无非是坚持官本位。不过表述方式还有点意思,笔者愿借此结束本文:
宪法的公民权利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核心价值,这一点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人民群众能否当家作主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唯一标志,这一点也要坚定不移,不能含糊。
首发议报第29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