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7年3月27日《浙江日报》发表没署真名的报道称:”3月23日至26日,龙新民考察我省新闻出版业,吕祖善会见龙新民一行”.据了解,龙新民在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等陪同下,先后实地考察了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华书店物流中心、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宁波日报报业集团、绍兴市新华书店,听取了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和浙江少儿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西泠印社出版社等新闻出版单位负责人的汇报,与有关新闻出版方面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不知道该署长面对禁书事件是否做了反思?
报道显示,龙新民会见了浙江大学出版社有关负责人,但不知他有否提到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纪检专题研究文论选辑》被禁后能否尽快解禁?该书是一本记录”双规”真相的好书,披露了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后备青年干部陈越飞蒙冤并得以大白等鲜活素材。有着研究生文化背景,并兼有律师和经济师职业资格的陈越飞,自30岁开始就已是路桥区的副处级干部了。走上了新一届路桥区级领导岗位后,他严格要求自己,做人正直,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却由于公开对区里个别领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善意的批评和指出,由此得罪了班子内个别领导。1998年夏天,正当陈越飞在宣传部长的岗位上锐意进取,获得”五个一工程”等奖励,却意外遭受了区里某上司操纵的一场报复陷害,他被指控”收受下属路桥区广播电视管理处广告承包人池仙都3.5万元人民币”.陈越飞先后与证人李金菊等被当地有关部门审查,由于他们对被指控的所谓”经济问题”据实否认,相继蒙冤,被迫承认自己有”经济问题”.后来因受贿证据不足而被检察院退回,他本人也被释放。此后,陈越飞向外界呼吁,但却被撤销了领导职务。
“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鸣冤,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顽强,因为我清白,所以我无畏。除了只向真理低头以外,我不屈服于强权。”该书中援引陈越飞的话说,但愿龙新民、邬书林们好好读读这本书,并向全国发行部门和报纸推荐这本对于司法不公正进行揭露的对各级官员富有教育意义的好书。该书2005年底出版后很快被以俞剑明局长为首的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查处被禁,书中的主角陈越飞也一直遭受打击,9年后的今天仍然没有获得平反,最近还被司法厅停止了赖以谋生的律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