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严正学颠覆国家政权案今天下午在台州市中级法院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开庭结束。因此前律师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强力抗辩,检察院将4项指控中的两项——插手温岭农会事件和为刘宾雁先生募捐撤消。只剩下秘密加入民主党和撰写文章批评地方政府两项指控。但辩护律师认为这两项指控仍然不能成立。参加民主党不是事实,而且也不能等同于颠覆政府行为,撰写文章批评地方政府是行使宪法权利,与颠覆行为无涉。从颠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看,严正学缺少颠覆的主观故意,也没有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行为,所以罪名不成立。
检察官认为,严正学诋毁党的领导,而中共的领导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因此严正学的行为应予严惩。律师反驳,司法审判不能使用政治语言,建议法庭回到司法审判的路子上来。辩护律师还对起诉书表述问题、民主党的理念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一个概念问题与检察官展开激辩,最后检察官不得不同意律师的意见,按照文章的内容而不是严正学的身份来确定他是否构成颠覆罪。
辩护律师还申请法官对在监狱服刑的民主党领导人查建国、高洪明进行调查,法庭答应评议后决定是否调查。严正学因自己患有忧郁症提出进行行为能力鉴定,被法官驳回。王荣清等其他证人因警方阻挠没有出庭,法官同意辩护律师使用他们的书面证词代替。但是,检察官对这些证词的证明力不予认可。
庭审到下午五点30分结束,法官宣布因案情重大,需要休庭合议,择日宣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