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海:河南人你且慢喊冤

 

近日国内出了一桩不算是新闻的新闻,就是在3月20日和3月22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赴湖北省荆门市执行一起案件时,先后两次遭遇围攻殴打。南阳中院和配合执行的荆门市中院12名执行人员中,有6人被打伤,两台警车轮胎被扎破。甚至于河南报纸《大河报》南阳驻站记者在采访中也遭到围攻殴打,身上几处骨折。(3月28日《大河报》)为什么说它是一桩不算是新闻的新闻呢?因为类似的事情在中国那是太普遍了,一抓一大把。就类似事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而言,私下和解的有,媒体曝光的也有,但一般而言最后都是不了了之。而这一次河南方面非要把它曝光出来,似乎还有一番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的样子,所以,就是一桩不算是新闻的新闻了。

根据有关报道,事件发生后,河南方面坚称湖北荆门方面是有组织的暴力抗法,要求荆门方面给予暴力抗法者以严厉惩罚。而在河南方面的强力宣传下,他们的遭遇甚至也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同情,最高法有关负责人批示需严处暴力抗法者。但是,多少有点令人意外的是,湖北方面坚持认为,事件是一起冲突,并非暴力抗法,所以,只给予嫌疑人以行政拘留。

事件并不是特别复杂,何况,“国情”这个东西在中国人心里又都有个数。所以,无需亲身经历于此事之中,你也可以大致知道谁是谁非了。也就是说,我们应该相信,河南方面绝不会冤枉湖北荆门方面,暴力抗法肯定是存在的。而于是问题便来了。虽然地方保护主义是个普遍性的存在,但一般而言,如果某一事件一旦有中央部门的介入,那么,地方上也就会后退一步。然而何以这次湖北荆门方面在事件已经由最高法负责人表态之后还敢强硬坚持“维护”本地的利益呢,它不能不让人觉得有些违反常规!

对不起,它不能不让我联想起另外一件事。它并不遥远,就发生在今年1月6日。当天,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高阳镇的5名中学老师,在受本地教育局委托,租用一个体出租车远赴河南省淅川县看望一位离休老教师返程途经河南省邓州市时,被一伙未着警服、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带进邓州市新华派出所内,莫名其妙地被拳打脚踢了20余分钟。在此期间还被强迫下跪,被烟头烫。尽管他们在被打时一再声称自己是教师,都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不明白为什么遭遇毒打。但打人者根本不理会他们的申诉,照打不误。(1月8日《新京报》)那么此事后来如何处理的呢?很遗憾,反正我没有见到过有关此事“最后结果”的任何报道。即使现在已经是互联网时代,即使任何信息几乎都可以在网上查到。

不过,那件事之并非“最后结果”的最后报道却依然很值得回味。我们看,当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公安局副局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副局长等人组成的“事故维权协调专班”专程抵达河南省邓州市,与当地政府交涉相关问题时,河南方面给出的是居然是这样一种解释和处理意见:6名肇事伤人的嫌疑人竟然都是治安联防队员,就没有一个正式的公安民警!这还罢了,因为是惯例了嘛——任何事件中受到处理的只能是协警或治安联防队员,正式民警是不会有事的。最让人感觉过分的是,负责与湖北沙洋方面接触的邓州市公安局政委竟然向湖北方面提出了这样一种“请求”:希望伤者以及伤者亲属能够原谅肇始伤人者的错误行为!

如果我们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那么应该会有一种感觉,就是“太巧了”!因为时间相隔太近了,而且,1月份时打人的是河南,挨打的是湖北荆门市;两个月后,打人的换成了湖北荆门市,挨打的则换成了河南!于是,似乎也就可以看出湖北方面为什么在处理河南法官被打事件时有些违反常规的苗头来了。但是,请您千万不要以为我说这件事“真巧”,就是指湖北荆门方面这次打人是“蓄意”报复河南方面哟。我可没有那方面的证据,所以我不敢乱说,惹上官司那可不是好玩儿的事。当然,即使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否定湖北荆门方面这次打人的性质是报复,那也仅能是从“并非蓄意”角度而言的。事实上来看,那又何尝不是已经形成了一种报复呢?就象各地法官异地执行纷纷发生挨打的事,你怎么不能说它就是各地对自己所曾遭遇之不公的一种报复呢?所以无论这次湖北方面打河南法官是否蓄意,俺都要说,你河南且慢喊冤哟,想想自己曾经做过什么,也许就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湖北荆门吃这个亏了!

首发议报2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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