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可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名著,无论是作者、年代以及影响力上来讲。但是我在这里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原因只有一个,相比那些枯燥晦涩难懂的法学书籍而言,这本书通过形象生动的案例,浅显优美的语言告诉你美国的宪政历程,其中又不乏作者对美国宪政、司法、社会制度的深刻见解。
照我的理解,本书的案例中体现出来的法治(rule of law)精神,同我们一般所说的“依法而治”(rule by law),在英文中虽只有一个介词之差,二者的区别却非同小可。“法治”的评语或主体是“法”。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凌驾于宪法之上或者任何事被判定为“unconstitutional”(违宪),罪莫大焉!但在“依法而治”中,评语被有意或无意地省略了,即由“谁”来依法治理?这个“谁”与“法”之间,孰大孰小、孰重孰轻就有讲究了,搞得不好,“依法而治”仍然可能变为“人治”。
在公民权利方面更具美国特色的观念是:个人权利不是统治者赐予的,而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1776年的《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ZF.而ZF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就是说,是上帝创造了人人平等,并赋予他们自然权利。
值得称道的是,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提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品味。东来博士要求这部书“熔学术著作的准确性和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于一体”,我看这个任务是圆满完成了的。
照我的理解,本书的案例中体现出来的法治(rule of law)精神,同我们一般所说的“依法而治”(rule by law),在英文中虽只有一个介词之差,二者的区别却非同小可。“法治”的评语或主体是“法”。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凌驾于宪法之上或者任何事被判定为“unconstitutional”(违宪),罪莫大焉!但在“依法而治”中,评语被有意或无意地省略了,即由“谁”来依法治理?这个“谁”与“法”之间,孰大孰小、孰重孰轻就有讲究了,搞得不好,“依法而治”仍然可能变为“人治”。
在公民权利方面更具美国特色的观念是:个人权利不是统治者赐予的,而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1776年的《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ZF.而ZF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这就是说,是上帝创造了人人平等,并赋予他们自然权利。
值得称道的是,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提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品味。东来博士要求这部书“熔学术著作的准确性和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于一体”,我看这个任务是圆满完成了的。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序言
前言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略论
第一章 保守的美国革命产生了长寿的联邦宪法
第二章 美国宪政法治的捍卫者:最高法院的九尊护法神
第三章 美国宪法的英国普通法渊源
第四章 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谁给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第五章 契约神圣原则与大学自治传统——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1819)
第六章 联邦至上原则和宪法默许的权力——马卡洛诉马里兰州案(1819)
第七章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吉本斯诉奥格登案(1824)
第八章 引发美国内战的司法判决——斯科特诉桑弗特案(1857)
第九章 总统大还是最高法院大?——从梅里曼诉讼案到米利根诉讼案
第十章 从受害者到胜利者:华人官司对美国法律的贡献——益和诉霍普金斯案(1886)
第十一章 20世纪美国反托拉斯垄断的第一枪——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案(1904)
第十二章 争取劳工权益的漫漫长路——有关劳工权益的几个案子
第十三章 当爱国主义碰上宗教和言论自由——有关国旗致敬和《效忠誓词》的三个案子
第十四章 战时的公众自由和种族——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裔美国人被拘留案
第十五章 吹响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1954)
第十六章 校园祈祷与“分离之墙”——恩格尔诉瓦伊塔尔案(1962)
第十七章 “政治棘丛”中的平等选举权——贝克诉卡尔案(1962)
第十八章 公正审判与对穷人的司法援助——吉迪恩诉温赖特案(1963)
第十九章 对新闻自由的挑战:诽谤还是舆论监督——《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案(1964)
第二十章 不厌其烦的告诫与刑事被告的权利——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1966)
第二十一章 选择权与生命权的漫长较量——罗诉韦德案(1973)
第二十二章 “帝王总统”的自我弹劾——美国诉尼克松案(1974)
第二十三章 如今在美国究竟谁歧视谁?——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1978)
第二十四章 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1989)
第二十五章 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的两难抉择——罗德尼。金诉洛杉矶市警察局案(1992)
第二十六章 程序公正与“世纪审判”——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人案(1995)
第二十七章 总统难产引发的司法大战——布什诉戈尔案(2000)
第二十八章 美国政府为何总跟微软过不去?——美国诉微软案(2001)
后记 一次愉快的精神之旅附录一 美国独立宣言附录二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附录三 美国司法体系和联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