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26日的南方周末报道,3月22日,广西桂林平乐县38岁法官黎朝阳,被当地检察部门传唤,3月23日至4月2日先后羁押于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兴安县看守所。4月2日上午送兴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消息称,这是中共执政以来法官在被传唤过程中死亡的第一例。
有关黎的死因,报道大致给了人们两种说法:其一,兴安县看守所所长称,3月28日,黎朝阳出门摔了一跤,送医院缝针;4月1日,看守所人员给他洗澡时,他表现过度兴奋,还把粪便拉在身上。而此前,黎朝阳“疯疯癫癫”的症状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已经出现,这也是将其转押至兴安的原因。4月2日凌晨5时,黎朝阳将头晚的剩饭吃掉。早上8时,黎朝阳吃早饭时突然昏迷不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其二,桂林市检察院申控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在请《南方周末》向公众传达该院的意见时,谈到黎朝阳的死因,他表示,经调查组初步鉴定,黎为自杀。
当然,此外也算还有一种说法,即桂林市检察院负责宣传的蒋科长称,目前调查仍未结束,不能对黎朝阳的死因下任何定论。
不过,在我来说,如果黎朝阳最终被鉴定为自杀,我将不会感到惊讶!
我是个住过看守所的人,所以我当然疑惑所谓“看守所人员给他洗澡”这种说法,当然疑惑黎朝阳作为一个38岁的法官在被拘数天之后为什么会“疯癫”,我当然也看了网上黎朝阳死后那惨不忍睹的照片。何况,两种不能统一的说法本身就是个问题。但是,我说的是结果,是最终有可能被官方认定的结果,而不是事实的真相。为什么他最终极可能被鉴定为自杀呢?因为如果他被鉴定为自杀,当局处理起来要容易得多。否则,您想一想要牵连多少人吧。检察院、看守所,哪一方面能逃得了干系呢?而对于中国当今的政府来说,和谐、稳定是第一位的事情,是压倒一切的事情,至于真相、正义,那从来就不是他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于是,选择一个最容易处理的方案,那就是可以预料的了。此外,你不妨想想湖北襄樊高莺莺案、四川大竹酒店女工死亡案,就什么都能看得开了。
那么他们不怕黎的亲属闹事吗?他们当然会闹,但是,某种意义上说其实也完全不必担心。通过报道我们知道,黎的亲属都是体制内的人,黎的父亲是桂林市的离休老干部,黎妻是县卫生局的公务员,黎的妹妹、妹夫则分别是电信局、县医院的员工。这恐怕就注定了黎的死不会发生象高莺莺的死、大竹酒店女工的死那样的群体性事件。首先黎的亲属们自己就会选择走体制内途径来解决,走寻求权力支持的途径来解决,这是由体制内人士在类似问题上必然性的软弱所决定的;其次,这件事发生后,你在网上完全看不到高莺莺案、大竹酒店女工死亡案后那种铺天盖地的义愤。这么说吧,公众的情绪是复杂的,他们当然也希望看到黎朝阳案的真相得到澄清,但是,黎朝阳可不是他们心目中值得同情的人,当然就不是那种需要他们行动起来去为之维护权益的人。在他们心目中,这样的人就没有一个不应该得到清算。他的死固然是不应该的,但也不过就是增加了他自己所代表的那个集团的罪恶罢了。
而有关部门似乎就是要有意刺激公众的那种复杂情绪,比如报道称,桂林市检察院申控科那位不愿意透露姓名、但又要求《南方周末》向公众传达该院意见的负责人要求传达的三点意见第一条居然是:黎朝阳的确涉嫌受贿!此外,桂林市检察院负责宣传的蒋科长也强调,黎朝阳涉嫌法官受贿窝案,此前桂林市检察院一共带走了包括黎朝阳在内的平乐县法院六名法官。黎朝阳之死影响了案件的侦破,但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他们收受贿赂的证据。
然而无论如何,这真地令人很难以接受!很明显的道理嘛,现在是要你们说明黎朝阳死亡的真相问题,至于黎朝阳是否涉嫌受贿,与他的死能产生什么必然的联系吗?所以这种作法简直就可以说没有了一点的人性!
那么就这个案子我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当然有。我以为无论如何,我们当然要安慰一下黎的亲属。报道称,在黎朝阳死亡之前,他们一家在当地过得从容优越。这可以理解,因为他们都是体制内的人嘛,享受着体制内的一切好处。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们在面对这一变故时心理上的巨大落差。不过,我也许不能不提醒他们,不要以为黎朝阳的死是纯粹的偶然,不要以为悲剧只会发生在湖北襄樊的高莺莺和四川大竹酒店女工那样的弱势群体身上。在专制制度统治下的中国,其实没有人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即使位高权重如国家主席刘少奇、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赵紫阳,也不能做到。而也正是因此,我真诚的希望他们不要把黎朝阳莫名其妙的死亡当做他们自己一个家庭的灾难,而是当成所有家庭的灾难。让黎朝阳成为第二个孙志刚吧,不要做任何的妥协。倘能如此,那不仅仅意味着他们自己赢得了正义,也意味着让我们的社会向公正、公平和秩序,又迈进了一步!(新闻链接: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zmzg/200704260688.asp)
首发议报第3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