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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30日狱委讯】江苏盐城讯/6月29日下午18点30分,网名为阳光人士的中国江苏自由作家孙良明先生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我因写了一些关于山西黑煤窑和抵制奥运会的文章,遭到当局追捕,希望得到帮助。 随后,我们立即请孙良明先生将详细情况用文字方式发来。 18点50分,我们收到了孙良明先生《请求帮助》函,主要内容如下: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的孙良明,(网名阳光人士)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一些抨击政府的文章,发表文章时有时在网吧,有时在家里。2007年6月26日我就得到一个知情人的通知,说当地的耦耕镇派出所和县公安局(我估计是网络警察或是国保的)的人来调整我的上网信息,我在外面躲了一天,好像没什么事。 今天(2007年6月29日)下午17点左右,我在家窗子后面看到一辆面包车停在后面路上,从上面下来两个男子,一个穿迷彩服,一个穿白色衬衣。见此我立即从家跑出来,现在在街上。 17点15分左右,一个自称是耦耕派出所的陈姓男子用我家电话打给我,要我回家谈一些事情,我说我现在不在家,有什么事先告诉我,可陈姓男子叫我回家时走派出所一下,我再次问什么事,他说没什么,我说如果你不说什么事,我怎么可能随便去派出所呢?然后他说那就算了。 刚才有一个邻居(在我家打麻将的)打电话告诉我,一个人在我家里正在用从车上拿下一个大箱子,在使用我的电脑。 在目前为止,那些人还没有走。 上面所有人和我通电话的,我都有录音。 现在我人在外面,我不知道事情有多么严重。 我们从大纪元、博讯、看中国和中国国民党大陆后援会上分别查到署名阳光人士的文章分别有《由山西黑砖窑非法用工事件中利益链想开去》、《民主国家应当抵制北京奥运会》、《台湾拒绝圣火入境 中共丢尽脸面》等,但无法确定这些文章就是中国江苏盐城射阳县自由作家孙良明先生所作。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江苏盐城射阳当局停止骚扰孙良明先生,依据《宪法》保障其自由言说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