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不动产税(也称物业税、房产税)改革研究课题组发布《中国不动产税研究第二期》报告,业内人士分析,它标志着不动产税开征已成定局。
尽管课题组宣称不动产税的设计要“大体符合二八原则,也就是80%的税收来自20%的纳税主体”,但在“六类不动产征收对象”上,虽然“农业用地和农民自用房”侥幸“暂免征收”,人们却赫然发现:“城镇居民住宅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课题组还研究出了不动产税税率的征收标准:3‰~8‰,这一税率意味着,一般的城镇居民,每月均需为他们的住房缴纳数百元人民币(此处按月税率计算),就算中国进入了“唐宋以来的最大盛世”,此负担对绝大多数城镇居民而言,即使不是雪上添霜,但肯定不上锦上添花。
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在今年第一季度税收已占去年全年税收一半的情况下,在全国人民被通货膨胀带来的高物价逼得缩手缩脚的时候,在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掀起新一轮减税狂潮的国际大气候下,中国为何要执意开征物业税?上任伊始,以“亲民”形象赢得“胡温新政”的“本届政府”,难道到头来依然只知道用“征税”诠释胡总书记提出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如此“执政为民”是否真的能构建出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忽然想起德国新教神父马丁那篇刻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被屠杀纪念碑上的著名诗篇,猛然发现,原来我们自己也处于同样的境地:
起初他们开征特产税,我没有意见,因为我不是农民;接着他们开征工商税,我没有意见,因为我不是个体户;此后他们开征增值税,我没有意见,因为我不是老板;最后,他们直冲着我的住房征税,我却再也发现不了一个有意见的人。
倘“不幸生为中国人”,这段话可作为我们共同的墓志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