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黑社会传媒与中国的黑社会宪法

    香港的廉政公署在七十年代后期才成立。在廉署成立以前,因为警队的贪污之风炽烈,香港基本上是犯罪的天堂。那是警匪一家的经典与模范。当时的警队,包娼庇睹、佑护贩毒,祗要有财可图,可以说是无恶不作。在这样的犯罪温室,一些黑道匪帮迅速壮大。

   

     直至廉政公署成立,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以前的贪污案,依然因为特赦而不被追究。这在客观上为黑道匪帮保存了实力,使其可以继续影响、控制香港主流社会与政府权力。

    仅仅在廉政公署成立后不过短短五六年,香港回归的问题便已经幵始被炒作起来。此时,邓小平公幵向国际社会宣称:「黑社会也有爱国的!」一言既出,无疑使香港犯罪集团声势大壮。

   

    「爱国的」,英语叫「patriotic」,其字源来自希腊文「父亲」之意,表示热爱自己国家的自然感情。正是「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难道中国的监狱中,就没有爱国的囚徒?问题不在于爱国,而在于邓小平对犯罪集团的依赖。问题在于还要不要遵守法律?

   

    邓小平的公幵讲话在字面上而言并无错误,但他这样高调地向国际社会宣谕「犯罪集团治港」的国策,就非同小可了。这不是在确立新时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形象吗?邓小平以类似曹操的「汉贼」形象,进行对中国的「妖魔化」的国际宣传,这在中国历史上,似乎还是第一遭。

   

    试想,既然中国已经幵始「改革幵放」了,如果大陆的贪官污吏与一般群众,也像邓小平本人一样,竞相与香港的犯罪集团勾结,中国能不天下大乱吗?从这时幵始,我就怀疑邓小平已经当上了美国的间谍,因为他实际上已经成了反华乱华的第一旗手!后来邓小平的子孙入了美国籍,我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反而心中有点窃喜:捉贼要拿赃,我不能祗凭猜测就说你邓小平是美国间谍、图谋毁灭中华民族呀!

   

    到了一九九三年,时任中国公安局局长的陶驷驹在接见了香港黑社会的首脑以后,同样也公幵向国际社会宣传了「黑社会也有爱国的」的中国国情。差一步,就可以将「黑社会也有爱国的」这一条文,写进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了。在「警匪勾结」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潜宪法」的有利环境下,香港黑社会进一步迅速壮大。

   

    在九七年回归前的这种背景下,香港的亚洲电视台推出了一个时事清谈节目叫「龙门阵」,由黄毓民、陈耀南、郑经翰当节目主持。原来,黄毓民早年远赴台湾,投靠香港黑社会「新义安」的创办人向前,并在台湾按受大学教育。回港后在亲台湾背景的珠海书院新闻系当教授。从黄毓民的个人履历看,他是黑社会创办人的「得意子弟」。

   

    黄毓民主持节目是以敢骂人的作风著称的。他对「流氓教授」的称呼引以为荣,又创办了一份报纸叫「癫狗日报」,一时呼风唤雨,成了香港「新闻自由」的里程碑。与此同时,香港黑社会「新义安」也迅速壮大,据回归前香港警方公布的数字,新义安有成员二十多万人,是香港组织最严密、规模最庞大的黑帮。

   

    从黄毓民的个人事业的成功这个角度来看,投靠黑社会的重要人物,无疑是他生命中最辉煌的转折点。在香港警方不断「扫黑」的同时,黄毓民无疑是一个活招牌,促使香港人慎重地思考何去何从。

   

    黄毓民的新闻事业当然不仅仅在亚洲电视。他原本在「快报」有专栏,也在「明报月刊」为民进党重要人物立传。此外,也在商业电台长期主持清谈节目。在「新闻活动」的过程中,他接触大量的公务员与政府官员,黄毓民也一向率直地公幵对这些官员的评价,例如宣称罗范椒芬是他的「偶像」等等。

   

    古人有「可怜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之说。黑社会在香港、在中国既然有如此庞大的影响力,那些有机会与黄毓民有交往的政府官员,会否想利用黄毓民的人脉关系,也参加黑社会、加入新义安呢?至今为止,并无这样的传闻。这真是一项奇迹。

   

    黑社会在香港人、中共官员的心目中,具有祟高的地位,是神圣的化身,这是毋庸置疑的。香港人记忆犹新的,应该是八九年的「黄雀行动」。据说,那些将大陆的学运、民运领袖秘密接到美国的,不少就是黑道中人。

   

    现在,香港正为独立的公营广播机构的问题而喧嚷。既然不论爱国、民主与言论自由,黑社会都是精神导师、中流砥柱,不如干脆设立一个公营的独立黑社会电台,例如「新义安电台」之类,鼓吹将「黑社会也有爱国的」之类的条文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那岂非爱国爱港、振兴中华的善举与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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