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李泽厚先生曾发表《胡适 陈独秀 鲁迅》一文,文章纵论五四三位先驱,最后却这样总结:“陈、胡的思想和作品(包括思想的、政治的、文艺的和学术的),今天已基本过时而不需要重读了,但鲁迅却至今仍可以激动着人们。‘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1如此断言,理据何在?原来,李先生认为,“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只有他(鲁迅)才是真正深刻的”,而胡适呢,“胡适在政治上或政治思想上毫无可言(此句似不通,但原书如此,笔者著)。他的政治见解、主张和观念都极其浅薄(如所谓‘五鬼——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闹中华’之类)、无聊和渺小到可以不予理会。”这样的比较在今天看来实在令人吃惊。如果仅仅谈思想、尤其是政治思想,李先生的评价甚至可以打反。
“民主”作为现代政治思想无以绕过的一个命题,它在鲁迅那里,早期是一个被否定的概念,晚期则是一个被取代的概念。从早期到晚期,鲁迅都没弄懂民主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这并不妨碍他对民主的批判。1907年,留学日本的鲁迅作《文化偏至论》,该文频频谈及民主。由于这时鲁迅深受章太炎的影响,因此,他对民主的谈论,不仅亦步亦趋于其师,而且和其师一样,不懂而论,所论愈多,离民主旨趣愈远,结果走向了反民主。在鲁迅看来,法兰西革命之后,“政治之权,主以百姓,平等自由之念,社会民主之思,弥漫于人心。流风至今,则凡社会政治经济上一切权利,义必悉公诸众人”,这样一种状况,鲁迅只是客观陈述,他的评价却是否定的。因为整个社会“以大归乎无差别”,从而导致“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2可以看出,这里,鲁迅对民主的理解是“以多数临天下”,而且还“暴独特者”。在另一个场合,鲁迅把这种“以多数临天下”的民主称为“众治”或“众数”,认为它“见异己者兴,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烈于暴君”。(同上)鲁迅甚至把这样的民主和专制作了对比:“古之临民者,一独夫也;由今之道,且顿变而为千万无赖之尤,民不堪命矣,与兴国究何与焉”。(同上)言下之意,民主不过是与“独夫的专制”相对应的“众治的专制”。因此,他提出的兴国方略是:“是非不可公于众,公之则果不诚;政事不可公于众,公之则治不郅”。(同上)显然,这是彻底反民主的精英主义。另外,在文中其他地方,鲁迅按照他反民主的逻辑,也一反近代以来与民主相因应的立宪国会。面对这样一种中国从未有过的政治文明,鲁迅的发问是:“将以众治为文明,则西班牙波陀牙(即葡萄牙)二国,立宪且久,顾其国之情状又何如矣?”(同上)
鲁迅的反民主,在于他没读懂民主。所谓民主,绝非鲁迅“以多数临天下”的“众治”。不过,在鲁迅对民主的误读上,这个民主的确是不宽容的,它确有其“众以陵寡”和“暴独特者”的一面,比如,苏格拉底作为一个独特者就为“众数”所“暴”,鲁迅举的这个例子应该说没错。但,错的也依然是鲁迅。鲁迅充其量只了解古希腊广场意义上的“直接民主”,而对自己所不屑的以立宪代议形式出现的现代民主,则所知阙如。说起来,“民主”与“科学”是五四的两张旗,科学不论,民主问题,在鲁迅、陈独秀和胡适那里,居然是三人之间有两人不懂。鲁迅一辈子也没懂,陈独秀直到人生晚年,才彻底憬悟。这些启蒙者本是给人启蒙的,可是,民主之“蒙”,恰恰就在这些启蒙者身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岂不滑稽乎!这是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内在的吊诡”,至今还没引起我们的注意。
那么,让我们就注意一下胡适吧,这是真正懂民主的一个。胡适一辈子都在谈民主,而且从各个角度谈。他谈民主很特出的一点,就是强调它的宽容。胡适说:“民主的真正意义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民主的生活方式,千言万语,归根只有一句话,就是承认人人各有其价值,人人都应该可以自由发展的生活方式。一切保障人权,保障自由的制度,根本上都只是承认个人的价值,根本都只是要使得那种承认个人价值的生活方式成为可能。换句话说,民主的生活方式根本上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生活方式。”3在胡适这以“宽容”为表征的民主论中,是没有鲁迅“众以陵寡”那种情况的,甚至,胡适好像就是针对当年的鲁迅在发言:“民主的生活方式,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好像是少数服从多数,其实他的最精彩的一点是多数不抹煞少数,不敢不尊重少数,更不敢压迫实数,毁灭少数”。少数如此,个人亦然。在现代代议民主下,鲁迅所举的苏格拉底的例子是不会出现的;因为,正如胡适道破:“尊重少数人的自由,尊重每个个人的自由,……才是民主的真意义”。这一真意义,胡适用一句中国古话作了精彩的表达:“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
以上两种民主,一为“胡民主”,一为“鲁民主”,孰为真民主?众寡关系上,民主是“众寡无慢”,还是“众以陵寡”,亦即,民主是宽容,还是不宽容,谁更懂民主?推而言,李泽厚上述就(政治)思想论胡鲁,两人比较,又到底谁深刻、谁浅薄?
真是不比不知道。
──《观察》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