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关于杨天水被判刑的紧急行动通报

 

【2006年6月4日狱委讯】紧急行动网络2006年第20号

中国:网络作家杨同彦(又名杨天水)被判刑十二年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抗议异议作家杨同彦(又名杨天水)于2006 年5月16日因其批评文章被判处十二年徒刑。国际笔会呼吁根据中国已成为签约者之一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根据笔会消息,异议作家、独立中文笔会成员杨同彦(笔名杨天水)因在网络上发表反政府文章、组织(被取缔的)中国民主党支部以及接受海外非法基金被判以颠覆罪,于 2006年5月16日被中国东部江苏省镇江中级法院经三小时审判判刑。2005年12 月23日,他于南京在没有拘留证的情况下遭到拘捕,而他的家人始终没有得到他被捕或下落的正式通知书,直到2006年1月27日才收到1月20日签发的正式逮捕通知书。杨被囚禁于江苏省镇江丹徒看守所,家人无法与之见面。

45岁的杨同彦因在异议新闻网站如“博讯”和“大纪元”上发表批评文章而知名。1990年到2000年,他曾因卷入1989年民主抗议运动被控以“反革命罪”在监狱里度过了十年。他从2004年12月24日到2005年1月25日还曾被囚禁。

请向中国当局发出呼吁:

——抗议对异议作家杨同彦宣判十二年徒刑,并呼吁根据中国已成为签约者之一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政府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邮政编码100032 
国务院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 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邮政编码100726 
北河沿大街147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先生 

请注意:中国当局的传真号码已不再使用,希望你们由你们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寄出呼吁书。
如果可能的话,请复印给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呼吁书。 
有关进一步消息,请联系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的Cathy McCann, 
地址: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电话:+44 (0) 20 7405 0338, 
传真:+44 (0) 20 7405 033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根据英文原稿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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