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网民中影响很大的《西祠胡同》最近封杀了一个刚刚开张四天的版块《南京人体(彩绘)模特中心》。当开版人电话询问网站客服中心时,对方的回答很干脆:“你的版块有色情成分,我们已经封掉。”“什么算是色情?”“只要露点就是色情。”于是,开版人不服,要向法庭讨个说法:人体,到底是艺术,还是色情。
这已经是一个生锈的问题了,永远纠缠不清,因为这里的界限是因人而异的。一部红楼,“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你说红楼是艺术,还是色情。色情其实不是对象,而是感觉,尽管因对象而感觉。人体彩绘在网站监管人那里是色情,那也许是他在这方面的感觉特发达。因为,我在电视里看到贴出来的图片,其中一张是一个女孩双臂脱上衣的镜头,露点、侧面,不说那袅娜的身姿,正对镜头的脸上,洋溢着的是健美运动员般的笑容:舒展、自信、阳光。这样的女孩被视为色情,我方明白什么叫“亵渎”。
不过,我倒不想为那些图片辩白,一个人要是长着一双时刻警惕色情的眼,那也真算功德无量。这里,我想索问的是色情和艺术的关系,因为这场官司争辩的焦点无非到底什么是艺术什么是色情。喜剧地是,这是一个低智商的问题,却要上法庭去一本正经。色情与艺术是“东涧水流西涧水”(白居易),两者从不泾渭。换言之,色情未必不艺术,艺术何必不色情。例以《金瓶梅》,是色情无疑,是艺术也无疑。再例《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当然是艺术,也当然是色情。艺术与色情是一对俏冤家,打人类和艺术诞生起,它们就象男人女人一样难解分。都说文学永恒的主题是“爱与死”,这爱,无论是情爱还是性爱,都包含了色情的成分。一部盘古以来的艺术史,如果把色情剔除干净,这样的艺术史是只有骨头没有肉的。因此,我甚担心,色情还是艺术,交给一个冷冰冰的法官去裁断,而且是出于法官个人的自由心证,那手中的法锤呵,举起来,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落下去,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现在,干脆拿掉艺术,让我们直面色情。这已经是一个洪水猛兽般的词了,它能让一个人因为它判无期。仔细打量这个词,色者,姿色也,在男权社会,这是女色,在平权社会,也指男色。因色而情,此情者,欲之情也。因此,色情便合成一个字,性。性是人性中的基质,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它让人繁衍,也予人快乐。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把自己的性当成了自己的敌人,在视觉上也把它悬为厉禁。这是为什么?如果说,在原始时代,这样的厉禁是出于不可避免的愚昧;那么,在文明社会,如果厉禁依然,则只能把它看作是一种社会控制方式了。还有什么能比控制人的本性更有效的控制呢,进而,人的本性都可以控制,那么人的其他一切(比如思想),又为什么不可以控制呢。这时,色情的要害才浮出水面,色情不在于它是色情,而在于它是社会控制的“多米诺”。
我不是色情主义者,我同样反对一个人欲横流的社会。但就一个自由和开放的社会而言,就象它不会色情主导一切,这个社会的一切中,却肯定包含色情的成分。有意味地是,正是从这里,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这个社会的性质。比如,距离我们最远的英美社会,如果性是一种自然,色情就是自然权利之一。它意味着,对一个人的眼睛而言,赤橙黄绿青蓝紫,什么颜色都可以看。在并未妨及他人的情况下,社会控制没有控制一个成人只能看红色不能看黄色的权力。据此,那个社会可以被判断为“宽容”社会。因为在那个社会中,肯定也有讨厌色情的人,甚至是主流;但社会制度却让他们容忍了另外一些人可以和他们趣味不同。
回到我们的社会,固不必照搬英美,如何文明地对待色情,也需要慢慢培养。但此次《西祠胡同》不容分说就关闭人体版块,做法和说法都过于峻急。至少,那些图片对很多人来说,是难以视为色情的。即使你认为色情,也可以先行警告一下,何必一棍子就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