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华:税票案的背后(《1989后的中国》之十六)

 

1998年中国第一税案——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告破!案值是63.1亿元!发案时间是1995年3月至1997年3月。……2000年,中国第一税案桂冠被广东汕头赢得,案值上千亿!超过了厦门远华赖昌星集团走私案几百亿……中国在某些方面的记录是破得很快的。

观察中国的问题一定要以中国的国情为眼光底线。王祺元先生的报道证实了这一点:

1997年4月17日,金华县财税局召开科、所长骨干紧急会议,会上,税务局局长王金余宣布:“吴跃东案是个人行为,本县的虚开企业按县委书记会议意见,就地处理,不要让公安、检察介入,他们人手少,业务也不懂,要移交的案子,需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分管县长同意,再移交。”金华县财税局根据这个口径,精选出虚开价税合计6.55亿元的15户企业,作出罚款处理后,匆匆结案。此时的金华县,早已是虚开发票的犯罪分子的保护地了。

在一封由国务院领导批转的举报信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卢仁法在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作的批示中说:“基层税务机关为企业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几年来,我们接到很多人民来信揭发,但转到下面查处,其结果基本上都结论为‘查无此事’,请你们派专人到浙江亲自去解剖一下典型。”

6月15日,卢仁法率国家税务总局专案组亲赴浙江,坐镇指挥。……

为什么民众的举报都要转到地方?不转不行啊,国家最高机关人手不够呀,都要他们“亲自”办,朱总理的“机构改革”岂不泡汤?──真是怪圈!怪圈何来?在于没有民主!没有权力制约!转到地方后的举报通常的反馈是“查无此事”,于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得不搁浅,总不能你老百姓自己来调查吧,那成何体统!何况老百姓在没有调查权的情况下也不敢公开调查。

为什么非得“京差清官”才能查办?假如卢先生不是清官,例如因与浙江关系好或者金华案是某“王家公子”所为……卢先生反过来不闻不问,腾挪回避或者向下面授机宜呢?老百姓能懂个啥?“京差昏官”多还是少?能允许我作调查吗?我真是天真、幼稚、笨蛋,就是联合国派员调查也只能被糊弄一通的!

站到“国情”方面讲话,金华县财税局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金华县是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和粮棉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5%,工业基础薄弱,税源不足。但是,金华县委、县政府却一再向财税部门追加税收任务,并多次在财税局所长、书记会议上提出“以票引税”,与周边地区进行“低税竞争”,使地方保护主义愈演愈烈。

金华县财税局召开的几次“引进税源”动员会,财税干部们至今仍记忆犹新。1995年6月7日,在曹宅大佛寺的会议上,曹宅财税所所长陈刚提出:“商业流通企业是否可以按比例预征增值税?”金华县财税局的“理论家”、国税局副局长虞新法胸有成竹地说:“应该可以”。主管税收政策的吴樟贤接过话头:“生产资料的预征率定3%,生产资料为2%。我认为经营性公司和开票性公司应区别对待。”虞新法敏感地探过身子:“怎么叫开票性公司,这么难听。”……(取自1998年11月6日《中国经济时报》王祺元 文)

无论记者介绍的“地情”原因是否“属实”,都说明了“政治是最大的经济”。而那位虞副局长则让我一下子想到“坏秀才”、“奏折派”、“智囊团”、“稳定高参”、“权术专家”、“腐败润滑剂”……

1998年的大税案还不应忘记恩威市。不过,谈到税,我即使别的不说,也不能不说到“南街”身上。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曾让“万言书”的作者们很欣赏,因为它内靠“毛泽东思想”、外靠邓小平理论楞是将南街从一个穷村发展成拥有若干亿的“南街村集团”。1994年鄢烈山先生曾针对南街谁犯的村规就得被罚去干最脏最累的活(“劳动教育”是也),还要进“学习班”,接受大家的“批判会”帮助等等,称南街有侵犯人权嫌疑、“文革”遗风。何金生等人1998年还在《中国经济时报》连发几篇长文“宣传”南街,尽管栏目编辑多次诚征读者供文参加讨论,却不见有读者响应——响应了未被刊发也未可知。1998年11月27日的《南方周末》报“时事纵横”栏的何保胜先生,据新华社11月18日的一则报道作了评点。这则报道称:

河南省国税局目前决定对组织收税不力的临颖县国税局局长张一平、鹤壁市和鹤山区国税局局长王福顺予以撤职处分。据介绍,原临颖县国税局局长张一平违反税务代理有关规定,让代理中心收取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费100万元,以及同意将县国税局旧车与南街村集团新车对换,占企业便宜5.2万元,由此造成难以依法征管,致使这家企业1997年欠税2655万元。张一平受到撤职处分,并通报全省。

何先生评点道:“南街村”三字听了有几分耳熟,噢!不就是那个号称“外圆内方”、“无私奉献,反对腐败,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典型”吗?这个“典型”,竟然“欠税2655万元”,换句话说,就是用它的“外圆”坑了国家(也剥夺了其他纳税人的利益),用它的“内方”肥了自己。报道中只说到税务局长被撤职,那么南街村呢?恐怕“一个巴掌拍不响”吧。

我想说得更干脆些:南街村有没有公款行贿的嫌疑?“欠税”与“逃税”、“偷漏税”是什么关系?能不能用“欠税”两个字说明?难道当年要为大寨讳,今天也要替南街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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