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有幸买到一本《往事并不如烟》首发本。在深圳收教所的日子,我的接见权利被剥夺,亲友送的书籍至今还扣押在收教所。唯有一次例外。这本书连同其他八本书,我委托一个将释放的难友在我书籍寄存的朋友家取到,然后,释放难友特意接见另一位尚在狱中的难友,辗转三人之手,才到我手里。囚室之内,灯光昏暗,闷热异常。我再次读了《往事并不如烟》。我用收教所的劳改出口产品──塑料包装袋手提绳,裁制了一段稍超过书籍长度的浅棕色塑料绳子,当作书签。书籍在难友中传阅。有一湖北籍武大毕业的年轻难友邓廷健,爱惜书籍,特意给这本书裹上了报纸封皮。这本书传到一位江苏籍设计师难友手中,封皮破损、污秽,他又重新包裹了一层封皮。
书上有我和别人随手写在书页边角的读书心得,用签字笔、圆珠笔,粗大的记号笔写下的,五颜六色。这本书是我出狱时被允许带出的少数个人物品之一。至今书上的封皮报纸和绳子书签,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往事并不如烟》超越了文字的意义,除了给予我知识上的见识外,书中人物的多舛命运与我囚禁的不自由,很容易让我产生亲密的支撑力量。于我更是一件非常珍贵的纪念品:书中的文字记载着历史和真相,而书本如同信物见证着我的磨难和生命。倘若有机会,章诒和女士能亲笔签名,这本书一定会成为一件宝贵文物。
对宣“因人禁书”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邬书林等人,我没有丝毫愤怒,甚至完全能够理解。希冀兽类守法,具备人的良知、耻辱感和操行,太高看他们的德行了。仅仅用文字表达愤怒,无法触动和感化罪恶。要做的就是掌握确凿证据,把他们关进法庭的笼子里,让他们暂时复原人形。让他们明白一个常识:任何权力都不能剥夺一个受难者对一批受难者回忆和书写的权利。公权力无权剥夺公民的宪法权利。书写是无权者的权力。隐忍,不是妥协,也不是作者用尊严交换写作空间。我震惊于这句包含许多信息的话
“这次,我在乎,很在乎!邬先生,告诉您:我将以生命面对你的严重违法行为。祝英台能以生命维护她的爱情,我就能以生命维护我的文字。”
这是一个刚强的花甲老人最为严厉的警告。这是一个青少年时期被制度宠爱,而又被关押戕害十年的坚贞灵魂。这句话从她的心中爆发而出,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话比这更有份量、更严重的。地狱归来的灵魂,更珍惜生命尊严,会以决绝抗争。
在强权面前每一个卑微的个体,都不会任由兽类一再突破底线。写作和出版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权利至高无上。邬书林等人公然违背宪法,这是破坏社会和谐最严重的行为。当局处心积虑掩盖清洗右派和艺人的历史真相,是非常愚蠢、幼稚的劣行。延安肃反、反右、文革时期惨绝人寰的兽性屠杀,都没有吓住人民对真相的记忆、传播,何况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哪怕只有一个人记载了罪恶,历史就会还原被掩藏的史实。历史可以淡忘,但是遭受制度阉割者和施加罪恶者都不能被遗忘。做恶者必自毙。这是一个朴素的自然法则。
我向诒和女士表达声援和崇敬,支持章诒和女士进行宪法诉讼。
(200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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