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著名律师吕思源称赞洞头林炳长理性维权好

 

开始于2003年11月的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北岙镇小三盘村290多户失海渔民的集体维权行为,便是全国农民维权行动中的一个例证。他们为了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幸福权和享受幸福生活的权利,一句话就是”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

无论是称”天赋人权”,无论是称”法定人权”,每个人一旦出生,就应该享有人权的最根本权利——生存权。假如,一切都按法律办事,就不会发生侵权行为,自然就不存在”维权”问题了。但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也就产生了相对的”维权”之词。”维权”总是无奈之举!

所谓侵权,就是以强凌弱,侵权方往往是权力者、财力者或者是两者的暗地组合,被侵权的一方总是弱者或弱势群体,因此,维权是以”弱”对”强”的不平衡的对抗。维权者要有坚强的信念和足够的勇气、毅力及韧性。

俗云:”在山靠山,在水靠水”,洞头县北岙镇小三盘村291户上千渔民世世代代生活在海边,就靠这海边浅水滩涂养家糊口,生存繁衍。人民政府为人民,到了公元1984年,洞头县政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给沿海村发了受法律保护、”长期不变”的海域滩涂”使用权证”,渔民集体吃了”定心丸”,村里又将这些海域滩涂承包给渔民(养民和采民)们。渔民们在这里 养殖、捕捞,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安详生活。

可是,使三小盘村的渔民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从2002年开始,现洞头县政府连发了几个文件,要将这些前县政府发证给予”长期使用”的海面,填海造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地方政府要财政增收,出”政绩”,这无可厚非,有钱人要住水边、 海边,享受海边风光,亦无可厚非,但这是人民政府发证给予使用的海面啊,这是渔民们赖以生存的海面啊,渔民们心急如焚!  怎么办?

他们自发边学法,边调查,发现了动用284公顷海面是要经国务院批准的,但是事实上却未经国务院批准:发现了省有关部门批准亦只是”准予水产养殖”而非”填海造地”搞商品房开发;发现了县政府原给渔民村发证所依据的中央承包政策并未改变,因此,他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犯,他们奋起维权,先向现地方政府复议未果,于是就向法院起诉,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和洞头县人民政府推上了被告席。

古云:”气死不告官”,因为告官难!渔民们备尝了这个”艰辛”,光要求立案就花去了几个月,直到2004年3月总算立了案。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立案后三个月内一审必须审结,可是拖到第十五个月才开庭,第20个月才判决。渔民们分8个案子告的,一审判决渔民胜诉了3个,被告胜诉5个。渔民们对败诉不服,已向省高院上诉,因为他们坚信:法律是公正的!自己是有理的!有理,  自然理直气壮!

我不仅佩服渔民们的坚信法律公正的信念和敢于维权的勇气,更 敬佩他们的维权理性:他们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文明讲理;他们坚持崇法维权,还撰编了诉讼材料小册子《中国渔民理性维权记》,这是他们漫长维权路的真实记录,其中不少是血泪文字。他们想以此告知世人,留给后人。虽然本书的作者和广大维权渔民限于文化、限于经济条件,资料册中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它仍属有瑕之白玉!

此时,诉讼已进入二审程序,我与小三盘的渔民们一样,期盼着有个公正的判决!因为,司法程序是维护公正的最后一道程序,法官们定会深知:”法正则民安,民安则国泰”的真理。

最后,请为政者、法官们和读者们想一想:第一,究竟是”政绩”重要,”享受”重要,还是”生存”重要?

第二,依法应向国务院审批而不审批是什么行为?省局批准的是”水产养殖”而改变为”商品房开发”是什么行为?

第三,中央政策不变,地方政府凭什么取消依据中央政策发放的”使用权证”?

第四,违法的”政绩”究竟是”政绩”还是”害政”?

第五,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渔民们的生存权应不应该 保护?  (请注意本书中2005年8月14日的《人民日报》第5版所发表的文章《渔民的困惑》和《渔民的合法权益应该保护》)

第六,有人企图迫害敢于坚持真理、支持渔民理性维权的老党员、老干部林炳长同志,这是什么行为?

吕思源

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   吕思源律师  电话:0571-85021454  85025666  传真  0571-85027713

具体代理失海渔民维权辩护律师  应建文  手机 13958042178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林炳长弟弟  林炳强 电话:0577-81035575

相关联系电话:浙江省洞头县北岙后二期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洞头县北岙后(填海)围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新磊电话:0577-63480108   63484662  手机 13968900689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王飞  010-68047621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副司长 潘新春 010-68047668

国家海洋局新闻办公室主任  吴金友   010-68048052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主管海洋执法副局长、前任洞头县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林东勇(迫害林炳长的县委书记)  0571-88007006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处长 朱家立  0571-88007088  88007089 88007095

导致洞头小三盘村渔民失海的时任浙江省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王祖华  电话 1390677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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