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视台上的反腐公益广告说:“你是贪官的女儿,我不跟你玩!”——这句明显地带来株连意义,至少是“文革”“狗崽子”定性的翻版,引起了正义之士的关注。就在正义人士批判此语侵犯人权之际,突然间又有一个消息证明了该公益广告潜在的正当性。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攸萸已经被宣布触犯刑律而逮捕。与此同时,其子也遭逮捕。新闻媒体比较谨慎地公布了消息,没点明郑攸萸儿子的名字。然而,毫无疑问,假定叫“郑B”的郑攸萸之子,如果没其父为大官之背景,肯定无法在药品许可行当有所作为,并且,无其父大贪,郑B也不可能成为“小贪”。
这两个相到矛盾又互相印证的事情,正说明了我们的文化本质:一方面,政治利益派生出家族利益,“封妻荫子”之传统于今天更翻新花样,在一机关就有“外甥打水舅舅喝,小姑大姐坐对桌”的特殊中国特色官场风景线;另一方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历史上的复仇主义如农民暴动也就会整个家族地毁灭权势利益一方。
关于第二个问题要多说一点。因为它在史实与文艺方面都很有份量。在史实方面,黄巢进长安的结果是“朱门甲第无一半,天街踏遍公卿骨”。可以肯定地说,被灭门的公卿之家肯定有无罪之人,比方说他家的丫环与奴仆。但是,杀人者一般不会给丫环与奴仆辩解的机会,《水浒传》中的武松之行为——在艺术方面——典型地说明这一点。在《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怨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中,武松杀人上了瘾,心想:“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杀到最后,连奴才的奴才——养娘玉兰(私人歌妓)的丫环也不放过了,“两个小的亦被武松搠死,一朴刀一个,结果了。”
比照历史,比照艺术,苏州电视台的广告虽然有“侵犯人权”之嫌,但比之中国文化深重的“贪渎与杀人(或包括屠城)”之隐喻,还是轻多了,甚至说是一种善意的释放。当然,比照历史与艺术,并不说明我赞成苏州电视台公益广告的“侵犯人权”之行为,确实只是从技术分析的角度来为一种社会现象来提供更广阔的背景。
纵观中国历史,郑攸萸这样的贪官太多了。问题是,郑攸萸仅仅是“不幸”而败露,而大量未败露者还要靠一套法律机制(或干脆叫国家机器)来维护他们的存在与利益获取机制。结果是:(一)在政治竞争机制中,有传统资源可占据者就可胜出,即“朝(府)中有人好作官(办事)”,如此,必然积累大量的破坏能量(如黄巢或宋江);(二)靠传统资源胜出的人,必然要巧妙地借助法律机制来打击“破坏者”,武松被陷害,结果得去服刑乃至于被判死刑。
事实上,像武松这样艺术化的人物是极稀少的,现实中,大量的是:被陷入狱的记者高荣勤,被开除公职的昝爱宗,被禁了书的作家章诒和…
这些人做不成武松、变不成黄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潜在的黄巢与武松。苏州电视台的公益广告明确地告诉了我们一个信息:百姓或曰公众仇恨贪官。
仇恨既在,又没有民主制度的表达,我看早晚是个大问题!
我们整个社会已经失去了法治,或者说根本没建立起法治,正如我在前两天的一篇文章中说“法治——既没羊头也没了狗肉”,挂羊头卖狗肉——已经成了我们的“次优选择”。没有法治的丛林状态,被一个整体性的悲剧经典所描述:“点儿背别怨社会,命苦别怨政府。”
首发议报第28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