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在思想家足下

  思想在思想家足下

  只有结合萧公权一生的游历,才能看出这位著名政治思想家的学术脉络
  
    
  1968年5月31日,萧公权为华盛顿大学的学生讲毕“中国政治思想”最后一课,即兴发表了简短的告别演说:

  “当五十六年前一个春天,名哲学家兼诗人的珊达雅纳(George Santayana)正在哈佛大学授课的时候,一只知更鸟飞来站在教室的窗槛上。他注视这鸟一下,回过头来对他的学生说:‘我与阳春有约’(I have a date with spring);于是宣布下课,跟着向学校辞职,退隐著书。他那时年纪还不满五十,竟已从心所欲,悠然而逝。我没有资格学珊达雅纳。但我知道一件他不曾听见的秘密。照十一世纪中国哲学家邵雍计算,世界上的事物,在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后,一一完全重现重演。现在我与你们约定,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后,我们在这间屋子里会面罢”。

  据《论语》,“从心所欲”之年在七十岁以后,这一年,萧公权七十二岁。他虽自谦“没有资格学珊达雅纳”,然步趋古圣的心愿终未落空,老怀可慰,实无遗憾。又过了十二年,萧公权才真的“悠然而逝”,去赴那十二万余年的“约定”。苏轼尝云:“逝者如斯,而未曾往也”;然则不妨说,斯人虽逝,犹有“未曾往”者存乎天壤间。此所谓“未曾往”者,其人之行迹与著作也;走过必有痕迹,著述或寿于金石,俱有不能磨灭之义。
  
  万里寄踪之迹

  萧公权,本名笃平,字恭甫,号迹园。江西泰和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卒于1981年。1920年,毕业于清华学校,旋赴美就读于密苏里大学,先入新闻学院,不久,转入哲学系。1922年,本科毕业。1923年6月,获硕士学位;9月,入康奈尔大学哲学系研究生院肄业。1926年,获博士学位;8月,归国。明年,博士论文《政治多元论》被列入“国际心理学哲学及科学方法丛书”,在伦敦与纽约同时发行。据萧氏弟子汪荣祖转述其师的“夫子自道”,则谓,作为不群不党的学者,萧公权被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与其博士论文“高于时贤”的出版规格大有关系。

  1932年,接受清华大学聘书,入政治系,讲授“中国政治思想”和“当代西洋政治思想”。因萧公权系从哲学转入政治学,同事认为他不是“科班出身”,不免有些轻视。张奚若就在课堂上讲,“中国没有值得研究的政治思想”,言外之意,萧某讲中国政治思想,不过是“捕风捉影,大言欺人”。此后,相处既久,嫌猜渐泯。但是,1940年,张奚若上书清华大学校长,谓萧公权“出于计较个人小利”,于1937年“休假逾期不归”,敦请校方追究萧公权的违约责任,并应索还其在休假期间领取的薪金和经费。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清华南迁,萧公权转受四川大学之聘;自此,直至1946年,在川先后执教于四所大学(除了川大,还有华西大学及迁至成都的燕京大学与光华大学)。1949年9月,赴美,出任华盛顿大学教授。自是,在华大任教十九年,直至退休。1957年,撰成《中国乡村》。1960年,此书获美国学术团体协会“人文学术卓著成就奖金”。1972年,出版自传《问学谏往录》与诗集《迹园诗稿》。1975年,《康有为思想研究》(英文)出版。1979年,弟子牟复礼(Frederik Mote,美国史学家)英译《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卷出版。1981年,逝世。
  
  教学相长之书

  萧公权总结生平,尝谓,读书二十四年(1902-1926),教书四十二年(1926-1968),“教学相长”,“心得其乐”;而《中国政治思想史》则是“教学相长”一语最妥帖的注脚。

  萧公权能入南开大学,乃因原任教授徐谟辞职,经其堂兄萧蘧推荐,方为校方聘请。徐谟走后,留下一门“中国政治思想”的课,由萧公权继续讲授,此课并无现成讲义,只能“草鞋无样,边打边象”。新编教材也不能一蹴而就,只得一边备课,一边上课;其时,每周课时不过九点钟,备课却要花上五倍的时间。两年中,就这么“勤慎将事”,总算“平稳度过”,编出了初稿。

  萧公权虽出身于哲学系,然博士论文与政治哲学有关,对西方“政治学观点”自有领会。他虽未正式受过史学训练,但自小接受严格的传统教育(1902-1914),依“六经皆史”之义,可说对中国史料的掌握与解读具有根柢;而所谓“历史学方法”,本就是舶来品,若对在美所学之“科学方法”加以变通运用,信能取得举一反三的效果。萧公权从未以“思想家”自命,虽然他做的工作是研究“思想史”;而史家的工作态度恰应是“规范与冷静”,又何取于“尖刻”耶?况且,此书“定位”本是教材,自应多提供知识,少灌输判断;否则,写成一部政工版两千年儒法斗争史,或五四版传统思想黑暗史,那又有什么益处?当然,若论者所谓“尖刻”,并不指观点的一味“尖”新及非黑即白的“刻”板,而是用以形容识见的“尖”锐与深“刻”,则此书之“尖刻”程度,又非一般泛泛之作可望项背也。即以名史家缪凤林对此书的赞语,稍作申说,以为例证。
  
  石破天惊之论

  缪氏称此书“谓法家思想与近世法治如两极之相背,真令人有石破天惊之感”。按,萧书第一编述先秦政治思想,于儒、法两家之异同,剖析入微,立论至当。如“尊君”一事,儒家虽持民本观念,不承认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利,但其对君主之态度则视君主本身有否“道德”而定。贤如尧、舜,当然要尊他;恶如桀、纣,不仅不尊他,还可以造反推翻他。听起来不错,但这是将道德、政治混为一谈,“不脱古代思想之色彩”。法家则不然,其视君主本身为政治上“最后之目的、惟一之标准”,不论尧、舜、桀、纣,贤与不肖,只要他依法做了皇帝,便要尊重他的“势”,别说推翻他,就是妄议治法也是不当。

  粗一看,法家思想纯为君主专制张目,毫无现代气息;其实,法家之意,乃谓圣人与暴君都是不世出的“怪胎”,与其“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反不如“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可见,法家之“尊君”,实则注重法律建设、摈弃道德判断,是一种“含有近代意味纯政治之政治哲学”,当较儒家“尊君”为优。但是,法家作为一种“含有近代意味”的政治思想,在秦、汉以后,终被儒家遮蔽,未能主导中国的“现代转型”,原因何在?

  萧公权认为,这是法家政治哲学不够彻底所致。他举柏拉图为例。柏拉图曾以“哲人王”(略当于吾国传说之尧、舜)治国为理想制度,后来发现,人类社会事实上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理想人物,于是,改弦易辙,“更立法治之政体,欲以可守之良法代不可期之明君”,由此,才发展出近代欧洲的宪政理论。法家则止步于“君本位的法治思想”,不仅未能订立“制君之法”(今谓宪法),商鞅、韩非之徒犹欲“人君之地位超出法上,其本身之守法与否不复成为问题”——当然,此种论调的产生,不得不受制于封建制向郡县制转型,及国君与贵族争夺权力的历史潮流。而且,法家因反对儒家的“革命”说,一旦遭遇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局面,便束手无策;反观先秦儒家,保持有限“尊君”的灵活立场,一旦“天怒人怨”,则不妨以暴易暴,另起炉灶,转较“立法自毙”之法家为优也。因此,萧公权才说,法家思想虽具“法治”成分,但最大功用却是催熟了君主专制理论,“去近代法治思想,亦愈辽远矣”。

  法家思想之前卫性不及柏拉图,灵活性则逊于儒家,因此,秦、汉以来,法家思想对吾国政治之影响渐趋微弱,其间虽有王安石、张居正之徒,奇峰崛起,与世相抗,终不过昙花一见,不足以改天换地。数十年前,曾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评法批儒”运动,参与辩论之学者实繁有徒,政治意味虽浓,学术含量或曰学术热情其实也不小。盖自上世纪初以来,此类政学合一的大辩论已不少见,有心读者若忽略运动背后的政争意味,仅从学术史、思想史的角度加以检讨,亦非毫无收益。惟所见“评法批儒”各方立论,未有如萧公权所论之深切著明者,大皆貌似“尖刻”,实则“中和”矣。再,近年所见国人述论法家政治思想者,似亦未有超出萧氏昔日范围者。
  
  图:

  《康有为思想研究》,萧公权著,汪荣祖译,新星出版社2005年7月版,38.00元。

  《中国政治思想史》,萧公权著,新星出版社2005年11月版,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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