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法院延期开庭审理阳小青案 ——关于阳小青案的通告(2) |
【2006年5月11日狱委讯】湖南省隆回县法院2006年5月8日通知阳小青的辩护律师,阳小青、谭小林敲诈勒索案延期至5月16日上午开庭。我们对此案仍由隆回县法院审理表示强烈不满。为确保此案的司法公正,我们再次严正要求此案由隆回县、邵阳市外的第三地适宜法院审理。 另外,我们寄给最高法院院长肖扬阁下的信“紧急吁请阳小青案延期异地审理”已于2006年5月8日下午寄达最高法院,期待首席大法官的作为。 我们呼吁各方继续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并用行动切实推动中国的司法公正。 《公民维权网》 2006年5月10日
1、湖南省隆回县法院2006年5月8日给阳小青辩护律师杨勇的“出庭通知书” 2、湖南省隆回县检察院2006年4月23日对阳小青的“起诉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