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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7日狱委讯】 中国记者具有中国特色?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通报谴责4家报社记者站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违规活动。 通报要求各地有关管理部门和各报社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有关四人当中包括《中国食品质量报》社四川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中华工商时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经济日报农村版》浙江记者站副站长卜军以及、《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 汪启明被指将20头生猪拖到乐山市井研县城郊某猪场内注水后转运到井研食品公司销售,并将注水、转运、销售的整个过程及井研食品公司外部环境拍摄成录像带相要挟,对井研食品公司敲诈30万元。 2003年6月,一名车主在加油站加油后,发动机出现故障,车主提出索赔一辆新车,双方协商未果。 车主将此事反映给《中华工商时报》社浙江记者站后,孟怀虎将一篇批评报道传真给浙江省石油总公司,要求公司”阅后见报”。 此后,虽然石油公司反复强调内容失实,并出具有关部门检测报告作为证明,但公司为避免媒体的报道,应孟的要求,最终付给他35万元,孟怀虎将其中17万元交给车主作为赔偿款,余下18万元放在记者站账户内。 卜军被指利用记者身份骗取某建筑公司的信任后,以帮助”曝光”该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起领导重视为名,骗取受害人”曝光费”1.8万元,然后伪造了一份《国内维权动态内参》寄给受害人。 报道还说,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已就相关报社和记者的违规违法问题,做出相应处理,对有关报社进行了行政处罚,撤销了违规设立的记者站,吊销涉嫌犯罪记者的记者证。BB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