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 一个杰出的广告家

大家认为余华的书哪本最成功?《活着》?《在细雨中呐喊》?还是《许三观卖血记》?其实都不是,一般人是想不到的。就是它了,余华给读书杂志写的随笔集《我能否相信自己》。就是这本书,使得他的三部长篇小说笼上了一层令人目眩的光环,甚至被那些为理想所折磨着的文学青年奉上神台,认为余华将是他们在文学世界里的引路人。
    
    在这本随笔集里,余华就现代文学中几个著名作家侃侃而谈,其中一个被他的嘴唇磨得光滑的一个词就是“叙述的技术”。在中国作家中,一部类似于书评集的书能够在市场上获得如此大的成功,恐怕除了余华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众所周知,一个新生的概念往往会引起巨大的关注,而这种关注几乎与概念的具体内容有实质的联系,比如前几年风靡中学生文坛的“新概念”。在余华的随笔集了,这个“新概念”就是“叙述的技术”,或者余华不是这个概念的提出者,但他一定是第一个如此煞有其事地提及这个词的人,在他的随笔里,在他的访谈里,这个词无所不在。有句话说谎言重复了一百次之后它就是真的了。这就是广告效应。由于“叙述的技术”这个词如此频繁地提到,以致所有不管有没有看过余华的作品的人都认为他的小说里真的有什么技术,于是都去寻他的书来看,这个时候余华不大红大紫也难了。
    
    一个顾客到商店去买手机,他关心的是手机的功能,而不是这个手机的功能是通过哪种技术实现的。在阅读上也一样,叙述的技术属于写作者的东西,一个读者只要不是写作者,他对这些东西一点也不感兴趣。余华反其道而行之,抓住一切机会大谈什么叙述技术,结果大获成功。因为这个时候,读者已经被“叙述的技术”这个名词蒙住了。于是,当《许三观卖血记》里“许三观说”“许玉兰说”这种句式如同牛皮癣那样一大片一大片出现时,人们重新拿起初中语文老师教给他们如何分析鲁迅文章里的“活该”独立成段的好处的方法分析起这些“××说”的“叙述的技术”来,说它们是如何的简洁,对”中文在余华的笔下变得如此简洁”叹为观止。当纯粹是鲁迅的《孔乙已》的模仿之作《傻子》面世时,居然又是一片好评,居然被人当作余华的代表作之一。余华显然是吃到了“叙述的技术”这个词的甜头,于是他更上一层楼,他在谈《许》文的创作时提到小说最后一章的一句话”这时的许三观已经是年过六十了”,他说这句话使时间整整跨越了30年,这又是“叙述的技术”。当然这只是大概的意思,余华的原话充满了得意洋洋的语气。
    
    如同众多评论者所说一样,余华的作品是非常单薄的。偶认为除了余华那部描写少年体验的长篇处女作《在细雨中呐喊》外,其余的就如《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中康妮的父亲评论下半身瘫痪的克利夫的小说那样——“there’s nothing in it”,与人类的生活体验无关。面对人类体验,余华显得软弱无力,于是他在“叙述的技术”上独辟蹊径。但是,余华作品里的技术到底是什么呢?不用说,是《百年孤独》里的单线条与交错的时空叙述,是博尔赫斯里的玄幻与及模糊的心理意象捕捉,是三岛由纪夫在《仲夏之死》里的对精神危机的描写。但是,余华表示福格纳是他的老师,仅仅是因为他从福格纳那里学会了心理描写这个“技术”,而对于身影在他的作品的每一个角落里闪现的上述三个人,他却讳莫如深。如同工业界的技术那样,荣誉只属于原创者,而不是模范者。
    
    余华是个出色的模仿者、故事大王以及幽默大师,同时他的汉语的音节有着音乐家般的敏锐。我曾在他的一本短篇小说集上看到他在某年又获得了一个外国文学奖,那是澳大利亚颁发给他的“句子悬念大师”。余华的句子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即使“nothing in it”,因为他能够将一个个汉字构造成音节和谐的句子。但是仅凭这些,余华远不能获得今天的被视作“当代小说家魁首”的荣誉,因为仅有这些并不足以成为杰出的小说家。他的巨大成功,乃是由于他对“叙述的技术”进行脑白金广告那样对读者进行狂轰滥炸,是这五个字给他的作品蒙上了耀眼的光环。从这个意义来说,余华就是一个杰出的广告家,他的广告是《我能否相信自己》,主打广告词就是“叙述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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